在耒阳,有一群姑娘,她们面对的,是最孤独、最无助的底层老百姓;她们处理的,是最复杂、最繁琐的法律案子;她们的工作,就是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耐心的调查取证和细致的辩护工作,为老百姓提供庇护的港湾。一声简简单单的“我帮你”,一副真真切切的笑脸,往往给身处困境的老百姓送去冬日的温暖和生活的曙光。在家中,她们是父母的乖乖女,是丈夫的好妻子,是子女的风向标,但是,连轴转的工作,忙得她们也许连家庭的责任都无暇顾及。可她们瘦弱的肩膀,却承担着其他人难以理解的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重担。她们来自一个共同的地方——耒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而今天我们的主人公伍丽娟,就是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正是她,带领这一群姑娘,撑起了耒阳司法公正的半边天!
伍丽娟,女,1980年11月17日生,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2004年起担任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一干就是15年。15年来,伍丽娟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系法援,一心为民;始终践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扶贫助弱、维护公正”的宗旨,先后承办民事、刑事等各类法律援助案300余件,援助弱势群体1000多人,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次。每件案子,伍丽娟都秉承“法律援助无小事”的理念,用精益求精的追求、废寝忘食的态度和刨根究底的法律精神认真办理,15年的努力结出了累累硕果,伍丽娟和她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受到省级嘉奖5次,地市和县级嘉奖数十次,收到援助对象赠送的锦旗数十面。
为群众和政府排忧解难,始终是伍丽娟坚守的工作信条。2016年6月26日,耒阳市一批游客乘坐大客车到郴州莽山景区游玩,至宜章境内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35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100余位遇难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随时可能做出过激行为。市政府委派了以伍丽娟为首的12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他们冒着酷暑,挨家挨户走入遇难者家中宣讲政策,安抚群众,维持稳定。经过一个月的持续努力,遇难者家属逐渐由最初的抵触、嘲讽甚至是威胁,转变为主动的支持和配合援助团队工作的开展,社会稳定的隐患得到了有效缓解。法庭上,伍丽娟据理力争,坚决主张有关责任部门依法履行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遇难者家属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置。伍丽娟和她的团队,用艰苦卓绝的工作和圆满出色的成绩,赢得了遇难者家属的普遍认可,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
伍丽娟常说,法律援助的范围终究是有限的,法治社会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唤醒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从而既能做到遵法守法,又能做到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懂得用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此,伍丽娟把基础法律知识和法律案例编印成册,通过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广泛发放。同时,她制作了精美的PPT课件,走进党校、社区和偏远山区进行宣讲,形成了一传十、十传百的社会效果,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才能很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法治观点已成为耒阳人的共识。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伍丽娟用她的知识、智慧和努力,打通了最基层、最无助的群众维护法律权益道路上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伍丽娟和全国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法治社会的目标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