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风采,致敬扬州市司法队伍中美丽的她~

让我们对扬州司法队伍中各个岗位上奋斗的她们

道一声节日快乐!

在近期表彰的2020年扬州市优秀司法所长、优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她们温柔而坚定的身影也格外亮眼。在司法行政岗位上奋斗的她们,以自己的敬业和专业成就了别样的精彩。

优秀司法所长

聂玲

广陵区司法局东关司法所所长

聂玲,中共党员,现任广陵区司法局东关司法所所长。曾获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自工作以来,坚持把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家庭幸福的重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她精心打造“双东法治文化街区”,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名人先贤事迹,找准与现代法治文化的契合点,修缮了一批精品法治景观,如中国历代法治进程宣传墙,中华传统美德墙绘,二十四孝长廊,精巧别致的“法意亭”、“尚法轩”,星罗棋布的法治文化街巷等。“双东法治文化街区”现已成为古城一大特色和重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多次接待国家、省、市各级领导考察,受到高度评价。

陈燕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司法局瘦西湖司法所所长

她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解答各类群众的法律咨询,减少群众因信息不畅、法律法规解读有误等原因产生的对立与矛盾。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都严格按照规程,对他们的实际情况进行排查,与每一位即将入矫的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向他们介绍清楚社矫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每月定期进行走访、组织8小时教育和劳动、每日两次对矫正对象信息化定位巡查。与扬州市珍爱事务所长期合作,对社矫对象开展系列的思想教育,特别是近期开展“家庭”“责任”“孝道”等专题课程,引起他们普遍的共鸣。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及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优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

黄苏杰

宝应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黄苏杰,中共党员,现任宝应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曾获“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7年多以来,立足平凡岗位,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认真履职,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夯实了平台基础,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马爱民

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马爱民,中共党员,现任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获2016年“优秀党员示范岗”、2016年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7年江都区“三八”红旗手、江都区司法局先进个人、2018年扬州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9年江苏省司法为民好榜样等荣誉称号。2012年以来,她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24件,接待来电来访来信咨询9590人次,为71名特困受援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合计223500元,成功申报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案件95件。

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充分整合、利用江都执业律师、实习律师、法律工作者资源,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经过她多年打造现已初步形成了江都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推出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等惠民举措。建立质量服务评价档案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法律援助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保证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即审查”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正是由于她的热心服务以及受援群众的宣传,大家都热情的称呼她为“马大姐”。多年来,马爱民同志兢兢业业,克服重重困难,以工作大局为重,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援助,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服务,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在江都撑起了一面法律援助的大旗,树立了法律援助的金字招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得到了领导、受援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谢春燕

邗江区司法局蒋王司法所所长

谢春燕,中共党员,现任邗江区司法局蒋王司法所所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邗江区区委组织部嘉奖,2020年被邗江区委、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次。该同志担任蒋王司法所所长以来,始终坚持高站位、远谋划、勤作为,近年来,在她的沟通协调下,蒋王街道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运行,法律服务满足辖区群众需求,有效提升了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王丽

广陵区司法局法援与法宣科副科长

王丽,中共党员,现任广陵区司法局法援与法宣科副科长。2012年、2017年两次被广陵区委组织部嘉奖;2014年获“平安法治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0年,该同志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事项目,紧盯“一个确保、两个提升”目标任务,全力在全区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部署推进“同心战疫情”“决胜达小康”“全力保平安”专项活动,为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202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5件,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

THE END
1.观点集成041210: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材料。办案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http://www.bjjbls.com/NewsDetail.aspx?ID=6070
2.刑事案件,律师作用大不大案子证据辩护人女法官能有多大效果?毕竟,请律师总是要花律师费的。对于刑事案件最终的结果,是由这个案件中的证据所决定的。一切刑事诉讼活动,其实都围绕证据展开,并由证据决定结果。那么刑事案件请律师到底能干什么呢?律师作为辩护人,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当事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D7R8KB05566P0E.html
3.关系看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演进发展与此同时,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也逐渐显现出其与经济社会发展个法制建设不同步的问题,表现在控辩关系上,一方面,控辩不分,辩护律师在当时作为“国家法律工作人员”,履行了过多的与辩护人“天职”不一致的职能;另一方面,表现为控辩权力(利)失衡,公、检、法三家都戴“大盖帽”下的互相配合、共同对“敌”,使得辩https://sssf.swupl.edu.cn/zxxw/xsjll/5869e5e4ea6d40c8ac457f5351d14bbc.htm
4.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精选8篇)2009年,市总工会与司法局共同研究了工会法律援助与政府法律援助的协作配合问题并达成共识。结合困难职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特点以及职工法律援助的工作需要,两部门明确将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援助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的管理体系,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相互支持,强化工作配合,建立案件受理转送通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手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ald8b0.html
5.网贷逾期资产处置中心给我打电话:如何处理及应对上门服务?1. 确认诉讼服务中心:借款人应保障前往的诉讼服务中心是合法机构,以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 2. 保护个人隐私:在提交相关证件时,借款人应遮或删除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中的一部分数字,以防止信息泄露。 小四:寻求法律援助 借款人在解决网贷逾期疑问时,要是感到困惑或无法承担法律费用,可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https://www.hezegd.com/lawnews/zixun/797629.html
6.陈冀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新成就时政学习医院动态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共同发挥在治国理政中的互补性作用,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政治生活和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的双重属性、双重使命决定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好党、建好党,就是为了治好国、建好国。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https://www.scmy404.com/Article/info/1100-38-4776.html
7.会见申请书范文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太原转型跨越发展,主动介入社会难点问题,努力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检援双方密切配合,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与太原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法律援助工作在新刑诉法实施后与相关机关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法律援助大格局https://www.gwyoo.com/haowen/111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