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林实习生单鹏《中国青年报》(2015年01月20日06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内,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学生志愿者们在为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答疑解惑。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供图
这一群从事法律援助的大学生志愿者,每天,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都会接待上30来号前来咨询各种法律问题的人。“咨询后,他们会说一声‘谢谢’。”一位大学生志愿者说,那一刻,他们觉得,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这是工伤,公司不给报销,我要告它,法院为啥不让我告?”眼前的男子情绪激动,一进门,拉着王琼兴就问,额头上粗糙的毛孔因为紧皱的眉头,更加清晰。
“别急,你先坐。”王琼兴拍了拍男子的肩膀,接过他手里已经被攥得有点皱巴的纸。“让我先看看你的材料。”
王琼兴的“办公室”,通常设在法院的一间小屋里。面对不断前来问询的人,王琼兴和“同事”们处理得井井有条。
但事实上,他们并非法院的工作人员,而是一群从事法律援助的大学生志愿者。每天,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都会接待上30来号前来咨询各种法律问题的人。
除了忙碌,还是忙碌
“到底为啥啊?为啥?”坐下来后,男子仍在不断重复这个问题,他伸长了脖子,等待着志愿者们的回答。
这名男子,原本是北京某公司的一名保洁员。一次工伤,花光了他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几万元。但可气的是,公司拒绝给他报销全部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男子想跟公司打官司,讨回这笔钱。
然而,一审时就让他犯了懵。兴冲冲地来告,法院却劝他撤诉。男子急了,“为啥不让我告呢?”
“您的证据不足。”了解过基本案情后,志愿者们很快找到了问题所在。
“那我该怎么办?”听完解释,男子的情绪缓和了许多。
“您应该回到您老家的医院,把这几万元的证据开出来。”王琼兴说。
一番讲解后,这名男子似乎才明白了一二。王琼兴和其他两位志愿者又仔细看了看他的起诉书,发现起诉书的撰写也有不少小问题。
“还有这里。”指了指起诉对象,王琼兴和小伙伴们说,“您这家公司的总部在深圳,但您是在北京受的伤,应该把它的北京分公司列为被告。”边说着,他们便动手改写起男子的起诉书。
“我的钱被人骗了!投资的全没了!怎么办?”“你帮我看看,起诉书这么写对不对?”刚送走上一位咨询者,又有一拨人围到办公桌前。一个小伙子需要法院作出分割房产产权的确认判决,要志愿者代笔写起诉书;一个年轻姑娘在爸妈的陪同下,咨询如何协议离婚;还有两位大妈的房产陷入纠纷,询问该怎么处理。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前来咨询的人,诉求千差万别。有的人不懂法律,不懂程序,需要给他们出点子。有的人不知道法律文书的格式,或不识字,需要帮他们代笔写文书。还有的人嫌请律师太贵,如果案情不是特别复杂,也会请志愿者们代理案件。
法律援助:困难与信念的较量
王琼兴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大四的学生,刚进校门,就参加了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这个中心创立于1998年,起初,只是一个十几名研究生组成的小社团。如今,已经发展成一支近200人的团队。
3年来,王琼兴处理最多的工作,就是法律咨询和文书代写。
“我曾经一上午写过10份诉状。”王琼兴说,经手最多的,是土地房产问题、劳动纠纷和婚姻家庭问题。通常,志愿者们都能应答自如。
“但也有不顺的时候。”王琼兴就曾因为一个案情复杂的案子“卡了壳”。
“当时没能给当事人提一些好的建议。”帮不上忙,志愿者们也是又急又恼。但当事人的态度却一直很好,这也让王琼兴心里舒坦了许多。
但不是每个当事人都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有一次,一位中年女士买了套新房,还没入住,就发现一个墙角长毛了,想找房产公司换一套新的。但志愿者们研究后,觉得换房的希望不大,只能是申请公司帮忙修缮。
“你不是法律专业的吗?连这个都处理不了,干什么吃的?”对于这样的建议,中年女士很不满意,转身摔了门就出去了。
“尽管会遇到些不愉快,但我们还是觉得收获挺大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建新耸了耸肩,笑了。于建新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一年级的学生。大一时,他就加入了法律援助中心,到现在,已经做了5年,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热情依旧不减。
除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文书代写服务,一些高年级、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甚至开始尝试以“公民代理”的方式替别人打官司。
“一些法律关系简单、涉及金额不大的民事案件,我们是可以代理的。”于建新说。
回忆起自己代理的第一个案件,李晓赫(化名)至今仍印象深刻。当事人王红(化名)是一个外地的女孩,在北京一家公司做导购。后来,因为怀孕,公司劝她主动申请离职。王红不愿意,公司便以“销售点撤柜,不再需要导购”为由,辞退了她。
“实际上,那个销售点只是换了一个品牌,并没有实际撤柜。”李晓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王红没有主动签署离职申请,但公司用这种方式,没有给王红任何赔偿。
公司的做法,让王红感到很气愤。被辞退后,她申请了劳动仲裁,希望讨回自己应得的离职赔偿金、离职补偿金、怀孕期间的费用以及加班费等。尽管这些钱加起来也不足万元,但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王红来讲,却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证据不足,加上王红对仲裁的流程不清楚,劳动仲裁只支持了她的部分请求。王红气不过,决定打官司。
立案后,王红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设在法院的咨询处,希望志愿者可以帮她代理案件。就是在这个时候,李晓赫认识了她。
研究完仲裁裁决书,又听了王红的讲述,李晓赫发现,案子的重点,是要证明王红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王红怀孕的事实、以及她并不是主动辞职而是被解雇的。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收集能证明这三点的证据。
2013年12月,案子开庭了。此后,休庭、调解、再开庭、等结果,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一年多。漫长的等待,让王红最初的期待值降低了不少。“尽管对她的境况非常同情,但法律援助需要的,是理性和专业性。”李晓赫说。
证据不能用,王红难过,李晓赫也跟着难过。“但同情心、爱心和热情是一方面,我必须保持理性和专业性。”李晓赫说。做法律援助,除了同情,更重要的是,客观地为当事人分析,哪些诉求存在问题,哪些证据不能支持诉求,来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一句“谢谢”,一切都是值得的
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除了寒暑假,每周一到周五,都会有两到三名志愿者去法院值班。法院还专门在一楼大厅为他们设立了一个咨询办公室。
对于那些经济困难又急需法律援助的人来说,志愿者们提供免费帮助,无疑是个好消息。
“请律师代写诉状,一份就要200多元,有些人没有经济能力,根本请不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李梅说,有时,甚至“花了钱还没把事办好”,一些人没有律师执照,写出来的东西都用不成。
“有志愿者们帮忙,就能减轻当事人不少压力。”李梅说。
此外,李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志愿者们也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另外,李梅认为,大学生们提供法律援助,还解决了法院的“公平困境”。
“法院也可以提供咨询,但法院更应当保持中立。给一方过多的咨询,对另一方就不公平。”李梅说,有些当事人甚至会问“这官司我该怎么打”、“这样打能赢吗”之类的问题,“我们如果给他明确回答,就会对另一方不公平。”
而在王琼兴和于建新看来,自己给当事人、法院带来帮助的同时,他们也在一次又一次的咨询中,逐渐成长起来。
“我们虽然学了实体法、诉讼法,但平时学的东西比较散,不知道哪块是重点,哪块是常用的。到法院工作后,我们就会知道哪些法条是常用的,是需要熟练掌握的。”
“通过法律援助,你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但更多的,是一种奉献。”王琼兴说,这些年来,他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奉献”一词的重量。
“有的人不远万里,从外地来到北京,他一个月的收入可能就只有几百块,这些钱,甚至还不够支付律师事务所1个小时的咨询费。”王琼兴说,既然学了法律,就有责任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让王琼兴欣慰的是,在他和其他志愿者的耐心解答下,大多数当事人紧锁的眉头逐渐舒缓,急躁的情绪逐渐稳定。“咨询后,他们会对我说一声‘谢谢’。”王琼兴说,那一刻,他们觉得,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原标题:那些从事法律援助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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