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介绍

华中科技大学社区法律服务中心是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领导下,依托法学院组织成立的工作机构。2010年1月15日,中心召开成立大会召开,并于2010年3月17日正式启动。

华中大社区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传播法律、服务社会、奉献智慧、践行公正”的宗旨,立足校园,依托社区,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致力于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协助处理法律纠纷,面向需要法律帮助的个人或团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始便承担起了面向华中大师生及华中大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工作,多年来,在学校普法办公室与法学院的指导、支持下,中心每年承办多场大型校园普法宣传活动,成为校园普法的中坚力量。

中心设有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网络媒体部、诉讼代理部、公司法务部、理论研究部七个职能部门,中心成员以硕士研究生为主,包括部分优秀本科生,司法考试通过比率在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中名列前茅。

二、中心宗旨

传播法律、服务社会、奉献智慧、践行公正

三、部门分工

1.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运作,协助执行主任开展日常事务管理。

2.宣传部:负责中心的对外宣传事务。

3.外联部:负责中心与其他高校法援机构及校内外其他组织的联系、互动与交流。

5.诉讼代理部:负责诉讼代理业务,指导校外法律服务业务,下分为刑事组、行政组、民事综合组。

6.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综合类业务的咨询、接待,主管校内法律服务,为学校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法律支持,下设收购兼并组、知识产权组、劳动争议组。

7.理论研究部:负责中心接待案件的整理总结、中心的内部培训学习,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主持开展各类项目。

四、中心职能

1.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2.公司法律业务咨询与指导。

4.校园、社区及社会普法宣传。

五、日常工作

中心开展的活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立足校园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面向校园师生职工居民以及广大社会群众的法律援助活动,三是开展同兄弟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交流活动。

(一)校内外法律服务

(二)普法宣传

自成立以来,中心始终秉持着“传播法律、服务社会、奉献智慧、践行公正”的宗旨,承担起面向华中大师生与社区群众的普法宣传任务。在学校普法办与法学院的指导、支持下,联合华科大社区承办了以法治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普法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法律进中小学活动。中心服务于学校普法规划,充分利用重要普法节点,优化普法形式,整合学校资源,利用学校LED平台,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在校园内宣传法治精神,在华中大师生及社区群众中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已经成为校园普法的中坚力量。

(三)对外交流

六、工作成绩

华中科技大学社区法律服务中心作为新兴的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经过七年多的不懈探索,形成了独特的社区法律援助服务模式,逐步确立了立足校园,面向社区,开拓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的发展理念。2016年中心共计安排值班人员约300人次,累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约900小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十起,8起案件当事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2017年中心共计安排值班人员322人次,接受群众咨询约500人次,接受咨询案例约500例,累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约960小时。中心面向社会的法律援助活动受到社会群众的好评,不乏当事人通过赠送锦旗、写感谢信等方式表达感激之情。2018年3月,中心因专业出色的志愿服务表现荣获洪山区2017年度“十佳高校志愿服务团队”荣誉称号。

七、工作地点

周一至周五(假期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二)工作地点

校内:华中科技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周一、周三)(集贸市场东边的华科大社区居委会)

校外:洪山区人民法院(周二、周四)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周一、周三、周五)

(三)法律咨询

490107289

HUST法服

中心开通线下预约机制,如有法律问题需要面谈,可直接联系相应工作人员进行预约。

THE END
1.法律援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http://www.changyuan.gov.cn/sitesources/cyxrmzf/page_pc/xxgk/bmxxgkznhml/zcwj/articlede139dffb65f4fc6a39140f38b3fec0f.html
2.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通用14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的服务。 二、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三、对法律援助事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援助条件的报县援助中心审批;不符合援助条件的事项,告之当事人解https://www.360wenmi.com/f/fileo9l28b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