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是实行“阳光低保”制度。2014年12月,经县政府同意,政府办印发了《__县推行城乡阳光低保实施办法》,从2015年1月开始实行,从申请受理、调查初审、阳光听证、公示、审批等五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三级审核”(村初审、镇审核、县审批)和“三榜公示”(村初审后公示、听证后公示、县审批后公示)制度,建立了“审批督导在县、初审把关在镇(街道)、民主评议在村(居)”的责任体系。
二是实行入户调查制度。调查由村(居)委会组织,采取入户、邻里访问等方法进行,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在低保线以上的家庭,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停发低保金,收回低保证。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2015年10月至12月,对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大核查,城镇低保清退70户170人、新增33户45人;农村低保清退466户1174人、新增293户598人。
四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制度。城乡低保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直接将低保资金打入低保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减少中间发放环节,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虚报、冒领现象。
目前,城乡低保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操作层面的问题,也有制度设计层面的问题。
二是制度运行方面。由于收入核查难问题的存在,各村委会普遍采取按直观上的困难程度“末尾倒排”的方式确定对象,这样就会出现经济状况相差不大的家庭,有的享受了低保,有的被排除在低保之外,加之目前低保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内外反差较大,从而引发心理失衡,产生矛盾和纠纷。
三是操作程序方面。为保证城乡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城乡低保在制度设计上有规范的操作程序,特别是从2015年1月推行“阳光低保”制度以来,程序性要求更加明确,每一步都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听证评议会不组织、听证前后不公示、听证评议记录不全、评议人员不签字或代签字,听证会议组织不规范等程序性问题,从而引发错保、漏保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
四是履行职责方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镇政府(街道办)负责低保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低保的审批。多数镇对低保工作是重视的,履行工作职责是认真的,部分镇从村级民主评议的环节就积极介入,履行好监督审核的职责,确保了低保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但是有部分镇以人员少、工作忙为由忽视入户调查,放任村委会进行评议,对村委会上报的对象不能严格把关审核。
五是人员经费方面。县、镇两级由于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少、经费、车辆短缺造成城乡低保工作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该局低保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为11人,但目前仅有4人,民政局仅有公务车1辆,与之相对应的工作量近1.8万人。按照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在进行审批时,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但由于人手少、经费缺、工作手段落后的问题,不能按规定有效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在镇(街道),一般只有1-2民政助理员,除负责民政各项工作(低保、五保、救灾、优抚等)以外,还兼职负责残联、危房改造、包村等工作,由于兼职工作太多,难以对低保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
(一)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以制度落实保障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解决错保、漏保等问题,健全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阳光低保”建设。
(三)建立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的低保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制定“救助申请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核对对象范围,核对信息构成,核对流程设定以及监督管理
河滩社区民政工作
社区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五保、慈善捐赠、优抚优待、孤老残弱、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养老院等诸多方面。近年来,河滩社区民政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不可否认基层民政工作仍存在着基础条件差、资金短缺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滩社区辖区总面积66平方千米,总户数10493户,总人口32521人。社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79户,五保户89户,优抚对象270人。今年来,对54户看病难的困难群众给予了医疗救助。对辖区残疾人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来,对辖区100余名残疾人给予了两项补贴。社区有分管民政工作人员三名,都为全职。河滩社区民政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河滩社区根据有关城乡低保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严格贯彻有关低保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话为目标,做到了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实现了“阳光低保”、“公平低保”的目标。
一是对审批确定的低保对象及时上报街道、区级民政部门,并要求在各村委公示栏内进行张榜公示,及时发放低保证;对审批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或其人原因。
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完善了城乡低保对象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确保申请审批材料齐全。进一步推动了低保信息化建设,以及城乡低保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按规定定期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发生变化情况和人员增减等情况进行复核,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和停发低保金手续,对超出保障标准的低保家庭及时予以清退。
社区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越来越加重视,随着民政部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工作量不断加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一是民政工作领域逐步拓宽、任务加大,而民政人员相对较少,给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就河滩社区而言,社区所辖人口32521人,而民政人员仅有3名,容易造成精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基层民政经费严重不足。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数目甚大,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下乡调研、各种表册印制等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异常紧缺。三是民政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
四、对加强社区民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改善社区民政办的办公条件,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办事效率。一方面,整合社区民政现有资源,分类管理和营运。另一方面,加大投入,配备相对统一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应急装备,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增加人员配备,提高民政工作的服务质量。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和业务性强,对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民政干部数量和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充实力量,稳定队伍。让民政干部有阵地、有职有权,以增强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民政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经理干好本职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三是加大对社区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我国的民政业务范围越来越广,对老百姓的服务领域越来越宽,这就要求民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大对社区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民政队伍,是做好社区民政工作的重要条件。
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理顺管理体制。要提高财政支出比例。民政工作做得好不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关键靠资金投入,这是民政工作的基础。因此,对民政资金的投入,要建立民政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参考文献:
[1]杨正勤.乡镇民政工作现状及对策[J].中国民政,2004(12).[2]刘朝晖,魏国辰.乡镇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民政,2006(8).
[3]崔凤舞,李巍,邢洪锐.关于当前城市民政工作问题及对策的几点宏观思考.社会福利,1995(6).
摘要: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解决“白潮冲击波”产生的系列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城镇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免除了后顾之忧,有利于构建和谐西安和幸福西安。
关键词: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现状财政补贴
一、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现状
2011年,在西安市的十个区县,展开全面深入的调研,采用会议座谈、实地观察、文献检索、横向比较、个案访谈等方法,先后调研了西安市灞桥区、莲湖区、等各区县的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对我市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情况做了详实的数据统计,掌握了目前我市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撰写了这份调研报告。
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新鲜出炉,我市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以上老人比重上升,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62人,占8.46%。联合国规定的老龄化社会有两条评判标准是——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7%。无论按照哪条标准衡量,我市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为三种制度模式: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困难问题和成因分析
(一)参保积极性较低及其原因
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是享受待遇标准低,与居民预期的物价生活水平不相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测算,不考虑利息因素,如果一个参保者年缴200元缴费15年,60岁后每月可领取148.06元,如果年缴2000元缴够15年,60岁后每月将可领取346.62元养老金。按现行物价水平来衡量,难以起到养老防病的作用,对城镇居民没有吸引力。对低保户来说,享受每月360元的低保收入无需缴费,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还需每月交费,实际享受待遇还没有低保户高,对这些人群来说,更没有吸引力了。居民养老保险与参加工作后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过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险种在制度转移接续上存在一些问题,尚未有具体的转移接续方法。
(二)没有专门经办机构和人员及其原因
随着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量增加,人员不足的矛盾已经凸显。现有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已不能满足增长的业务需求,也不利于管理提效、服务提质。如阎良区的人员编制混合设置,给管理带来不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中既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又有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与全额事业人员工资结构有别,混合管理不利于发挥事业干部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影响干部个人进步,同岗不同酬无法调动事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工作量增大,对人员和经办机构的要求越来越高。现行的编制人员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客观实际需要。
(三)经办人员没有补贴及其原因
另一方面,公益性岗位已经达到饱和。因为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支付由用人单位直接到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拨付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发放台帐,以现金或者工资卡形式直接发放到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手中。按现在每人每月860元的工资标准,很多人不能接受这样的待遇。补贴标准过低导致工作人员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没有积极性。
三、西安市财政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优化解决方案
1.组织保障——强化职能和作用
2.财力保障——以奖代补
“市、区县财政部门应当将老年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老年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各界为老年事业提供捐赠。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挪用。”课题组调研后认为,对我市10个试点区县进行科学考核,按照已经参保人数、已经发放金额、服务水平、居民满意度等指标评出先进区县,市财政局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表彰。中央财政也应该根据地方财政工作绩效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对县级财力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激励性奖励;对地方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给予保障性奖励;对地方工作绩效给予考核性奖励。[1]
3.人力保障——合成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由于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经办量大,统一的标准化管理科学性规范性要求高,为切实地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到84万人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和谐的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规定,依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要建立市、区(县)、街办、社区四级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开展经办工作。我市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享受等手续。
4.考核保障——把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试点区县年终考核目标
我市要强化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绩效考核工作。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试点区县较好地完成了组织领导、政策扶持、人员培训、窗口服务、工作考核5大体系建设任务,但考核仍然是弱项。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运用典型引路的方法,制定出台发展规划,总结各区县好的做法,把资金投入、服务场所、人员配备、政策落实等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项目赋予分值,纳入试点区县年终考核目标。
我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填补了制度空白,实现了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和社会阶层上的全覆盖。这是最大的成绩.同时,与任何新生事物出现一样,必然会出现一些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只有通过进一步的科学发展和率先发展,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最终铸就“幸福西安”。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为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切实发挥县政协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按照今年县政协主题年活动安排,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委员“围绕转型促发展”主题开展百名委员百日大调研活动。本次调研活动内容涉及城乡建设、低保运行、医卫人才引进培养、环境整治、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今天,在这里举行启动仪式,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此次调研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下面,就此次调研活动,我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调研活动的重要性
对于此次调研活动,我们必须要站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从提高政协履职能力的角度认真予以对待,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此次调研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要充分认识到调研活动是县政协及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按照县委“转型发展年”活动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上来。坚持把民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充分认识,县委、县政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更多的目光和精力放在解决群众上学、看病、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上来,围绕民生、民本、民意,把履行职能的重点放在支持县委、政府工作这个大局上来,为促进教育、卫生和社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贡献我们的力量。希望委员们珍惜这次参政议政的大好机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完成好这次调研活动。
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今年县政协实施主题年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县政协几年来坚持通过主题年活动带动全面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这次活动就是落实主题的重要活动。调研活动成效直接决定着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紧紧围绕调研内容,搞好调研活动。这次调研活动为我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自身职能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是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有效形式,同时,也成为检验我们工作能力和成效的“试金石”。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在调研活动中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二、把握原则,坚持调研活动的正确方向
为确保调研活动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良好成效,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应当正确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2、坚持正面监督的原则。要正确理解此次调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切实认识到,通过调研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工作,推动这次专项行动更有效的开展。因此,要定好调研活动的基调,找准工作定位,特别是对调研对象存在的问题,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正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其改正。同时,要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既要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各组的调研报告中都要充分体现出这一要求。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调研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地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在调研中,委员要坚持察实地,见真情、讲真话、讲实话,对被调研单位的成绩要充分肯定,对好的经验与做法要加以宣传和支持。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加以分析,不偏面、不夸大。因此,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使我们的调研活动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研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将听取汇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听取汇报是调研活动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对调研对象进行初步的理性认识。同时,我们也要高度重视实地调研,进而获得直观感受。在调研活动中,要将所听汇报的内容与实地调研的感受进行对照分析,找出其中的异同,这有助于我们对调研对象有一个较为客观真实的了解和评价。
四要将调研活动与舆论宣传、监督相结合。这次调研活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监督的重要作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一方面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更好地推动政府部门的工作,提高其知名度、扩大影响力的内在要求。调研期间,我们要邀请新闻单位跟踪报道,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调研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是要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搞好此次调研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坚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工作体制。就此次调研活动,我们已经有一个总体的工作方案,各调研组在《方案》的总体要求下已经进一步细化各自的工作安排,确保调研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
三是要强化组织性和纪律性。各个调研组都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严格按照《方案》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开展调研活动,不得自行其事,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组汇报;每一位参加调研的委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听从统一指挥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缺席,自觉维护调研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详尽安排,熟悉工作。为了搞好这次调研活动,动员会后各小组要对参加本次调研的委员进行进一步安排,掌握调研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以及调研活动的具体要求。也通过这次调研使委员得到一次锻炼,进一步熟练运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方式与方法,提高委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深入了解我镇移民搬迁工作的情况,按照孙县长在9月12日会议上的要求,我镇组织专人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研,通过走访我镇的安置点,入户与群众交谈,了解情况,与村干部及四支力量成员座谈的形式,对我镇(2016-2018)年度的移民搬迁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具体情况
我镇“十三五”期间易地搬迁任务为193户817人,其中2016年度安置任务154户643人2017年度安置39户173人,采用存量商品房安置74户325人;村内新建集中安置点5个,安置111户453人;交钥匙工程安置3户5人;分散安置5户23人。
通过三年的工作,我镇193户搬迁户房建工程已全部完工,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基础配套设施也已全部完工,为群众入住提供了保障,相应配套也已配套,群众已全部实际入住,旧宅基地工作推进有序,目前全镇旧宅基地腾退155户,占任务的80.3%。通过产业项目支撑、点菜、引导外出务工等方式,保障群众收入,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具体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一是成立镇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在此基础之上又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小组,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督导督查和问题协调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城关镇移民搬迁计划,并与各村签订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责任书,对移民搬迁工作不力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压实责任。三是高度重视,镇主要领导多次来到搬迁点,查看项目进度及质量,听取村上的汇报,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双超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力求精准
一是注重政策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单、年画挂历村上广播宣传等形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解释,确保搬迁政策家喻户晓。二是精准识别搬迁户。严格按照《陕西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中要求程序识别搬迁户,确保搬迁对象精准。三是坚持群众自愿群众满意。按照县上要求,与搬迁户签订三项协议,确保搬迁户自愿搬迁、自愿拆旧复垦。
(三)做好后续扶持
(四)搬迁成效显著
实施移民搬迁三年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改善了群众生产居住环境;结合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通过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群众住房难、用电难、饮水难、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较大改善,幸福指数得到提升。同时,搬迁户远离了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涝的威胁,规避了自然灾害风险。搬迁至新安置点后,实现了通水、通电和宅区道路硬化,居住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拓宽了群众增收致富渠道;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原则,结合搬迁群众自身特点,打造“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致富产业新格局。新建了一批产业项目,带动群众增收;
(三)激发了城镇活力和产业发展;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大部分贫困群众搬出山区,过上了城镇化的生活,让部分贫困群众从传统的农耕生产中脱离出来,从事其他方面工作,直接促进了产业发展,带动了群众增收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二)原宅基地复垦难,群众犹豫观望。按规定,易地搬迁贫困户原有住房必须收回,组织对搬迁户宅基地实施土地复垦、生态修复、规模养殖、乡村旅游等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形成的资产和收益归集体所有。实际上我镇腾退存在困难;1、部分贫困户存有侥幸心理,任务自己有两个儿子,幻想两头占房子,认为在搬迁之前旧房不能拆除,否则其将无法居住;而搬迁之后就找各种理由拖延拆除或者拒不拆除原有住房。2、群众的责任田、林地林坡都在原居住地,若实施旧房拆除,群众的农具、耕具等诸多生产资料无处放置,每逢春耕秋收无处安身,给生产带来诸多不便。家中有老人的则认为老人的棺材等用品无处安放,老人过世也没地方办丧事。导致有部分搬迁户不愿意腾退旧宅基地,甚至要求放弃移民搬迁。由于上面反映的群众耕作存在困难,导致群众入住新居后不能安心居住,导致“两头跑”现象严重,搬迁入住率不能得到保证。
(三)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滞后,就业市场偏小,难以保障一户一人就业。有的综合素质偏低,特别是年龄偏大、缺乏文化和技能的群众就业难度较大。城乡社会保障衔接不到位,特别是一些老年移民离开了熟人社会极易感到孤独无助。没有就业、就学、就医的后续扶持专项资金,个别地方出现了“搬迁即失业”“入住即返迁”现象。
四、意见及建议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三个方面,统筹兼顾,真抓实干,落实“四比四看”精神,即比创新改革看办事效率、比联系群众看群众评价、比服务大局看工作举措、比争先创优看工作成绩。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突出表现在:
一、围绕经济主战场,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仍是全县的大局,是全县工作的重心,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方面。服务县域经济是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紧密围绕经济园区、重大产业和重要项目等重点经济领域,调整优化机构编制,合理分配工作力量,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一)理顺服务发展的体制。先后实施了园区管理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招投标制度等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激发创新活力。打破“镇园合一”的管理体制,整合健全嘉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嘉祥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和体制,强化嘉祥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两个省级园区的领导力量。针对“镇园分离”后,高新区和开发区管理区域重合、机构重叠的情况,实施高新区和开发区“两区分离”,将经济开发区调整到县城南部,管理新规划的济宁市生物产业园、临港经济产业园等园区,推进铁水联运物流产业和生物产业发展。在不增设机构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理顺管理体制满足新规划园区和重点产业对机构编制的需求,从而保障产业园区快速健康发展。
(二)优化服务发展的机构。坚持“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整合盘活职能弱化、消失的机构,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的需求。根据园区、产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设置相应的机构。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服务园区发展的综合性常设管理机构。嘉祥高新区和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属于这类机构。突出园区建设特点,在嘉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置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等内设机构,强化高新区发展经济的职能。第二类是服务产业体系建设的单一性机构。围绕大豆食品、机械制造、物流产业、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通过更名、挂牌、撤一建一、转为内设机构等方式,建立了县大豆和食品产业办公室、县装备制造产业办公室、县物流产业办公室、县新能源产业办公室等机构,有力支持了全县重点产业发展。第三类是服务重点项目的临时性非正式机构。全县确定的40个重点项目,通过建立指挥部、抽调人员、明确包保领导等方式,建立临时性的项目建设服务机构,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保障服务发展的编制。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向园区、产业和项目等重点领域调配编制。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加强编制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调配编制。撤销棉办等7个机构组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撤销园林、环卫、市政3家单位,整合成一家园林环卫管理机构;规范整合水利局、畜牧局等部门的事业单位,减少机构数量,盘活空闲编制,用于经济建设,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围绕行政事业改革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协调推进改革的积极作用
当前,在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处于转型期的情况下,改革的任务艰巨繁重。各级编办在编委的领导下机构编制部门承担起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任。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方案,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成为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服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县机构编制部门先后实施了以大部制为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了文化体制改革,深化了园林环卫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了园区管理体制,推进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些改革进一步理顺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界定了行政职能,规范了组织机构,强化了履职督查,推进了职能转变,使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适应了市场经济及社会自主发展的新形势,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出有益探索。
(二)服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机构编制部门围绕分类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大调研。对县乡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核查,形成了具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总结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改革分类奠定坚实基础。深入开展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活动,撤并、整合一批事业单位。同时,推进事业单位登记,强化事业单位监管,加强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严格分类依据和标准,准确界定事业单位性质和功能,科学进行了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在此基础上,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提出的“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经营性和行政性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体制,努力构建基层公益服务新格局。
(三)服务重点领域改革。近年来,机构编制部门参与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文化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县乡财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与建设。在创新体制、界定职能、整设机构、盘活编制资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支持了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改革。
(一)健全服务民生的保障体系。整合高级中学教育,实现高中进城目标,推进嘉祥第二实验小学、祥城中学建设,合理布局教育资源,方便学生上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机构编制资源向社会保障倾斜。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新农保、就业服务、医疗救助等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现文化事业“管办分离”,促进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整合环卫、园林、市政等城市管理资源,组建县园林环卫管理局,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保障了“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构建了城乡一体的环卫长效机制,生态宜居嘉祥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嘉祥获得“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整合县长热线、书记信箱等机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了771.6亩耕地。
(二)按照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2亩统计,自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目前共有失地农民617人。
1、自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至2003年省政府[2003]115号文件下发之日以前,我县共有失地农民272人。其中18周岁以下75人;18—男59、女54周岁的105人;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92人。
2、自2003年省政府[2003]115号文件下发之日至2005年5月31日,我县共有失地农民345人。其中18周岁以下111人;18—男59、女54周岁的156人;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78人。
(三)我县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335人,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86人。
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
(一)根据省政府[2003]115号文,我县对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初步拟订了有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失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列入保障对象。具体保障人员,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确定,并予以公示。
3、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一是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共同出资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县政府土地收入中列支;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集体补助应占大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及时转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户,单独建帐,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参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进入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财政比较困难及各方面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施。
(二)截止今年5月31日,我县失地农民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68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有366人。其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31人,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最高的17元,最低的0.4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村集体没有认识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三是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一是就业岗位有限,失地农民就业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的冲击,就业岗位越来越激烈。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行业,如装卸工、建筑业等。
(三)医疗、教育没有保障。医疗、教育支出大,部分农民不堪重负。调查农户中大多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占有很大的开支;有的两个小孩同时在上学,读中专、大专、大学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本身的收入很难维持,更没有资金为自己参加技术培训。
四、有关建议
(一)尽快建立完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而且制度建设基本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其资金筹措应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思路解决,明确各类征地主体无论作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金,并专户储存、专门机构管理。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购买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退休年龄段农民因其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应适当提高。二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人大关于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一
一、黄马河村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
黄马河村位于樟村坪镇西北边陲,与保康县接壤,由原石碑坡、回马坡、黄马河等三个贫困村合并而来。全村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56亩,共有5个村民小组、528户1548人。主导产业是传统的粮油种植和养殖业。2014年农民人平纯收入9961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万元。
近年来,该村两委班子团结带领全村人民,齐心协力谋发展,集中精力搞建设,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全村共硬化村级主干道28公里,新修村组晴雨通车公路16公里;新建集中安全供水设施8处;新建沼气池150口;培育牲猪规模养殖户4户、山羊规模养殖户3户、特种养殖户3户(其中,大鲵养殖户1户、山鸡养殖户1户、鸽子养殖户1户);发展核桃700亩、高山无公害蔬菜200亩。
由于山大人稀,交通不便,资源匮乏,该村发展还存在很多困难。该村有村级债务43万元,现有贫困户171户333人,其中低保户65户,五保户14户。饮水困难207户,土坯房412户,危房382户,一个自然村(原石碑坡村)未通水泥路,486户未通宽带网,是全区26个特困村之一。
二、致贫原因分析
(一)面上致贫原因
一是村域经济基础薄弱。村内无集体企业,2014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万元,债务化解难,造血功能差。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缓慢。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山大人稀,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农民仍用传统方式耕作,自给自足,经济发展不成规模,产业结构调整比较缓慢。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交通条件差。供电网络老化,村内1/3的农户用电不达标。手机信号没有覆盖全村,只有少数农户安装宽带网,村民对外联系极不方便。全村80%农户居住土坯房,很大部分已成危房。
(二)贫困户致贫原因
贫困户致贫原因很多,集中表现在因病、因残、因灾、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力、缺智力、供养子女读书、老龄化、儿孙不供养等。主要原因有三点。
二是观念落后是根源。调查发现,贫困户绝大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既无劳动,又无技术,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观念比较传统、保守,守摊子的思想比较突出。
三是保障不足是诱因。在农村,大病救助、灾害救助、农村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保障严重不足,标准不高,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因病因残,极易返贫。
三、黄马河村精准扶贫工作的思考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代表会,武装骨干,统一思想,提高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克服项目争取难、资金筹措难、群众组织难、短期脱贫难等思想障碍,主动适应新常态,提高扶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投入到扶贫攻坚的热潮中来。
二是要完善发展思路。根据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重新调整发展规划。在产业上,积极探索发展高山蔬菜和特色养殖。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进一步优化方案,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减少浪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班子建设,村民素质的提高和各种软环境建设。
三是要充分体现精准。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一家一户的脱贫上。根据对黄马河村贫困原因的分析,要在大病救治、社会保障和土坯房、危房的改造上再加力度,再添措施,使每个贫困户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的居所。
四是要精心谋划项目。中央发出精准扶贫的号召后,各级将会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要能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就要认真谋划项目,并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力争有较多的项目落地,并产生较好的效益。
五是要保护生态环境。黄马河村自然环境优美,生态植被良好,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避免资源环境的破坏,着力打造天蓝地绿、山青水净、房靓物丰、人和家兴的秀美风光,为夷陵区保留一方净土,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空间。
四、对全区精准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根据在黄马河村了解到的有关情况,现对我区即将展开的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进一步弄清情况。精准扶贫,重在精准,要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贫困状况,扶贫才能有的放矢。现有的贫困村是根据每年年报上人平纯收入的多少确定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是根据历年减少的脱贫户、人口的基础上确定的,与实际不完全相符。建议对全区的贫困户统一设定标准,各驻村工作组进村后,第一件事就是根据统一标准,对贫困户、人口和致贫原因进行调查摸底,准确识别,把这些基础数据汇总后,根据贫困户占全村总户数的比例确定重点贫困村,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精准扶贫工作规划。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本次精准扶贫的重点是贫困人群的脱贫,要把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力、物力、财力放在一家一户贫困人口的脱贫上。为此,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大力发展主导产业。通过扶持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主导产业,增加收入,这是治本之策。
二是增加社会保障投入。调查发现,现阶段农村贫困人口绝大多数是因病因残致贫。因此要增加医疗救助的投入,放宽大病救助的条件,提高新农合报销的标准,加强基层卫生事业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同时要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解决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三是大力改善基础条件。贫困地区面上的贫困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交通不畅、信息不灵。要下决心集中一定资金,进一步改善边远贫困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为面上的脱贫致富奠定基础。
四是适度发展养老产业。由于客观因素,边远贫困地区光棍家庭呈增长趋势,未来十到二十年内五保户将大幅增加,乡镇福利院要适当增加投入,扩大规模。现在,子女在外打工挣钱或在城镇落户,老人不愿离开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也将有一定市场,另外,现在城市居民也有季节性到农村居住的愿望,这将给农村的养老产业带来机遇,应统筹规划,逐步发展。
(四)进一步创新方式。总结以往扶贫的经验,这次精准扶贫在方式上要有所创新,才能事半功倍,取得实效。具体就是搞好五个结合。
1、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政府在做好统筹规划、制定政策、组建专班、强力推进的同时,要充分动员,武装骨干,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脱贫工作,把群众发动起来才有不竭的动力。
2、行政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如在扶持产业发展时,先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利用扶贫资金让贫困户在合作经济组织中占有股份,既让贫困户受益,又促成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后,又反过来带动群众发展产业。此外在资本下乡、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等方面,动员和组织好了,潜力巨大。
3、扶贫开发与城乡统筹相结合。要把精准扶贫工作放在夷陵区全域规划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中去谋划部署,在产业布局、项目安排、城镇化建设上丰富完善、同步推进,不搞成两张皮。
4、帮助发展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在过去的扶贫工作中,重点在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这无疑是正确的。有些贫困家庭,因年老体弱、长期生病、智障残疾等原因,通过帮助发展不可能脱贫,需要通过提高保障水平、实施社会救助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在这方面要加大投入,完善政策。
人大关于精准扶贫调研报告二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中央、省扶贫重点区域以外的县,在20xx年编制新十年扶贫规划时,全县核定的年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45507人,贫困率达到16.3%。经过两年的扶贫开发,目前全县贫困人口降为33399人,减少了xx108人,贫困率降为xx.4%。贫困地区的道路等基础设施有了改善,以茶叶、蔬菜、林竹为主导的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起建立和完善了贫困信息系统,贫困人口信息全部录入,实现了动态管理。
(二)主要工作
2、制定落实扶贫开发规划。按照中央新十年扶贫规划纲要的要求,县政府结合实际,分别编制了《夹江县扶贫开发规划(20xx-2020年)》《夹江县市列重点贫困区域扶贫攻坚规划(20xx-2020年)》,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报上级扶贫开发部门备案。规划将我县的河西和河东片区作为市列重点连片扶贫区域,明确了每年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落实了扶贫开发经费,其中,每年市财政投入每个片区25万元,县财政投入每个片区100万元。
4、大力实施扶贫开发项目。20xx年以来,我县实施了扶贫项目3个,获得省上专项扶贫资金708万元、市上扶贫资金50万,县上配套215万元。先后建成新场镇黄林村、普益村、江山村4000亩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新增大棚面积100多亩;建成三洞镇建新村、双路村、仁心村、永青乡永兴村2779.4亩茶叶基地,并建成水井水塔10套、灌溉管网500多亩、蓄水池57口;建成歇马乡、麻柳乡2万亩石斛种植基地,带动歇马、麻柳、木城、龙沱等贫困山区修建村、社道路36.9公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扶贫开发资金缺口大。从20xx-20xx年,三年内仅有省级扶贫资金708万、市级扶贫资金50万,实施的扶贫项目只有3个。由于项目少、扶贫开发资金缺口大,扶贫规划实施推进缓慢。
(二)扶贫项目实施难度大。一是有的行业和部门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二是项目实施管理难。由于扶贫项目限制的条款太多,很多与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不相符,使方案和实际操作不能做到很好衔接,甚至出现无法按规划实施的情况;三是贫困对象多为老弱病残,有的扶贫项目到户后无法实施。
(三)社会扶贫资金参与力度不够。一是扶贫项目中,扶贫资金只能到扶贫户,不利于吸引和引导社会人士参与投资扶贫项目。二是扶贫项目只在于解决最基本的问题,不能形成连片和规模效益;还有项目区有的贫困群众素质不高,不利于社会资金进行企业+协会+农户的模式参与扶贫。
三、几点建议
(二)积极争取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要继续争取省、市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增加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加大扶贫投入力度;联合金融部门开展好政府主导的贴息或无息创业贷款,扩大互助合作社数量,政府要尽可能将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良好格局。
一、关于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离岗占编问题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提前离岗年龄情况:主要领导干部(正科级)52周岁,其他领导干部51周岁,一般干部不提前离岗。
(二)干部离岗占编情况:目前,县司法局共使用司法行政编制62个,事业编制9个。其中,县局机关司法行政编制18个(在职14人,离岗4人),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编制38个(在职29人,无人离岗),公证处司法行政编制6个(在职4人,离岗1人,空编1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5个(在职4人,离岗1人),社区矫正办公室事业编制4个(在职2人,空编2人)。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离岗人员占实有人员比例分别为:22%、20%、20%。
(三)解决这一问题的做法和建议:一是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对我系统离岗人员做不占编制处理。二是上级部门根据司法行政实际,出台单列编制有关政策,通过允许提前退休、临时超编等办法腾出年级已大但尚未退休人员所占编制。三是完善轮岗交流机制,合理利用离岗人员,发挥其特长,解决离岗占编带来的一线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
(一)提升队伍建设“五个能力”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围绕推进跨越发展,优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和“一村一顾问”工程,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法律服务。落实企业法律顾问政策,指导企业依法规避市场风险,助推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当常年法律顾问500多家,参与办理重大涉法涉诉案件4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
二是围绕平安建设,强化法律保障。以“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积极推进构建三级调解网络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74件,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索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30人,解除矫正607人,无一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三是围绕法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重要载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深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县。突出抓好与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城镇等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充分运用法律服务热线、普法网站、电视报刊、短信平台等现代媒体资源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企业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举办法治宣传活动3次,出动宣传车20辆,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
四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围绕移民安置、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环境治理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措施,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完善独生子女户、农村低保户、五保供养户及弱势群体的便民法律援助措施,推进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受援对象达90人,进一步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