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2.按程序核准事业单位章程。
3.批准事业单位重大资金使用与重大投资决策。
4.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5.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6.指导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
8.指导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9.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依法自主设置组织与机构,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2.拟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3.按程序任命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4.对单位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提出考核意见。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义务。
6.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7.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8.负责指导、检查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确保办案质量。
9.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卷宗审查和收集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成本补贴。
11.负责法律援助办案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12.负责法律援助报表统计及信息反馈工作。
13.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及有关部门、地区的业务交流。
1.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职责
(1)按程序核定事业单位职责、编制总量、领导职数。
(2)按程序审批事业单位“三定”、核准事业单位章程、复核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
(3)按程序审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能配置等事项。
(4)按程序审批事业单位编制的分配核定、增减调整等方案,对事业编制进行动态管理。
(5)按程序审批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通过公开招考(录)、考调、选调、考核招聘和政策性安置等方式新增财政供养人员方案。
2.财政部门管理职责
(1)对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
(2)对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3)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指导预算资金绩效监控和评价。
(6)负责县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3.人社部门管理职责
(1)核定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负责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2)指导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
(3)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
(4)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5)及时为事业单位因工受伤职工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4.组织部门党建工作管理职责
(1)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2)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3)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4)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5)建强党务队伍。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党建工作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1.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2.党组织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单位章程。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3.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4.建强党务队伍。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教育,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
3.增强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
4.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4.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发展。
5.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6.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
7.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8.完善培养激励机制。
1.《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2.《关于加强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督导党组织建设工作。
1.压实抓党建主体责任,督导主管机关党组(党委)加强对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场所保障等工作。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主管机关党组(党委)把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内容。
3.加强党建工作保障,督导主管机关党组(党委)将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工作经费预算;同时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和活动场所。
干部人事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1.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研究推荐事业人员后备干部。2.对事业单位人员做好教育工作。3.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落实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增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惩处。4.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的管理监督。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2020-2024年雅安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雅委发〔2020〕12号)。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雅组通〔2014〕30号)。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1.拟定干部职工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2.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3.根据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对职工进行评价。4.对单位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提出考核意见。
2.《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
3.《事业单位奖励规定》。
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事业岗位等级变动等综合管理工作。
1.拟定事业人员招考计划,做好报名、审核、考察等聘用工作。2.统筹协调做好考核工作,按程序研究确定考核等次。3.提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配备、调整方面的有关建议。按程序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晋升。4.按程序组织实施事业人员奖励。5.按要求协调事业人员干部监督与惩戒。6.负责事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宏观指导、总体规划、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7.组织开展事业人员交流、回避等工作。8.认真执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基金管理工作。9.负责做好事业人员招聘、辞退等工作。10.负责做好事业人员退休工作。11.负责做好事业人员申诉与控告。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4.《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5.《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荥委办〔2019〕111号)。
收入分配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审核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拟定收入分配方案。
拟定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1.县财政局负责经费安排。
1.根据定员情况和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定县级预算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需求,并以综合财力统筹安排。
2.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
3.负责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
4.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
5.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荥委办〔2019〕111号)。
财务资产
负责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指导工作。
1.指导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3.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荥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荥财〔2016〕179号)。
3.《荥经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荥财〔2019〕194号)。
4.《荥经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荥财〔2017〕11号)。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资产管理(财政局)。
2.财务管理(财政局)。
3.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局)。
1.在职责范围内对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对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3.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
5.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6.承担县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和决算的审查;政府招标标底的编制、评审工作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预算评审、核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监管工作。
7.对事业单位经费开支进行检查、审计。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36号)。
2.《荥经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荥委办〔2019〕14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业务运行
1.对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1.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2.指导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3.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
4.指导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5.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荥经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荥委办〔2019〕37号)
4.对单位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提出考核意见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义务。
2.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3.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4.负责指导、检查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确保办案质量。
5.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卷宗审查和收集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成本补贴。
7.负责法律援助办案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8.负责法律援助报表统计及信息反馈工作。
9.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及有关部门、地区的业务交流。
1.《荥经县法律援助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其他
三、附则
1.事项类别:按照改革试点文件规定,分解为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
3.事项名称:属事项类别项目的子项,为举办单位的举办监督职责和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管理的具体任务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