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时,应当依照国务院颁发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交纳诉讼费用。如果经济确有困难负担不起需缴纳的诉讼费用怎么办?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带您详细了解缓减免交诉讼费流程情况。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
一、缓交诉讼费的情形<<<<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注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二、减交诉讼费的情形<<<<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免交诉讼费的情形<<<<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如何申请诉讼费缓减免呢?
一、申请一审缓减免交诉讼费应当提供的材料
1
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1份;
2
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原件;
3
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
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情形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街道(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证实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证明等;
5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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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二、申请上诉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应当提供的材料
缓减免诉讼费申请书1份;
一审判决书原件1份;
上诉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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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诉人不能同时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提出申请
原告起诉一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可以在接到交纳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诉请法院书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上诉人上诉二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可以在提起上诉的同时通过原审法院向上级法院提交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
当事人提出的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申请由法院立案庭负责审查,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决定,并将理由和依据书面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规定条件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须在接到交纳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诉讼费用,逾期交纳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符合缓交诉讼费用规定条件的,同意当事人的缓交申请,规定缓交期限,要求在缓交期限届满后七日内交纳诉讼费用,逾期不交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符合减交诉讼费用规定条件的,同意当事人的减交申请,规定减交金额,要求在接到交纳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其余的诉讼费用,逾期交纳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符合免交诉讼费用规定条件的,同意当事人的免交申请。
申请书有模板吗?
原标题:《没钱打官司怎么办?法院手把手教你如何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