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综合性、基础性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法律,从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扩大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到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监督,都作出了新规定。大家在紧张和期待中开启了一周的工作。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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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霞(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新法在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和经济状况审核方面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大字版的宣传单、新的工作指引、申请文书等已经井然有序的放置在受理窗口。为保障新法正确实施,中心暂定了“晨会学习”“一案一议”“全天复盘”的工作制度。即:每天晨会上大家学习讨论一段法律原文;每个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都进行集体讨论,然后再作出是否法律援助的决定;每天的接待工作结束后当日工作当天复盘,针对一天接待、受理中遇到的问题、困惑,进行集体讨论,共同商议工作举措。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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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佳娴(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1月6日
7℃-11℃
徐笑(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1月7日
奚俭锋(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今天我受理了徐汇第一件适用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的援助案件。申请人户籍地在新疆,刚来上海工作不久就被单位借故解雇。由于未签书面合同维权困难,她希望法援律师可以帮助她确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大家讨论后认为,“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事项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以经济状况说明+个人诚信承诺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像以前那样往返新疆开具经济困难证明了。随后,我向申请人详细解释了告知承诺制的含义、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申请人了解后,自愿填写了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并签署了承诺书,中心当场受理了她的申请。
“一周小结
方艳(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法实施一周,全体工作人员再次掀起学习讨论、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的热潮。短短一周里,咨询法律援助事项的55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0件。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炼,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机制,以保障新法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获得有效法律帮助。我们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