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川司法发〔2017〕205号)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雅安实际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为

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全市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三、组织机构

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成立了“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工作组。市司法局副局长虞尚堂任组长,成员孟秀康、杨示蓉和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工作机构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牵头组织专项活动开展。

四、工作开展

(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市法律援助中心牵头,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合,大力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大型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场所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审查、援助形式和程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地方应以集中兑付农民工工资等形式扩大活动影响力。

(二)开展窗口咨询活动,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临街一层法律援助窗口咨询、受理工作,组织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解决农民工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接待咨询时,要耐心解答,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遇到群体性、突发性的农民工案件做好处理和上报。

(三)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便于农民工遇到困难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各县(区)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类案件要实行100%法律援助,并要求法律服务机构要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案件,最大程度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做到速度与品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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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与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述职述廉报告汇编.doc现将20**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今年以来,我站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联络点的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站点的工作人员,指导他们的工作,为畅通申请渠道、就地就近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奠定了基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构筑在农村,深入到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421/162262186.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