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为维护城乡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落实政府责任,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2019年,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实施民生工程文件精神,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年上级下达法律援助任务964件,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2件,完成全年任务的54.15%,结案381件,结案率达73%,律师事务所办理418件,其中刑事案件160件。
一是强化落实上级下达工作指标。量化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工作任务并列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年终考核内容,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根据省厅市局给我们定的任务,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将任务分配到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月汇总分析项目进展情况。将任务分解到月,明确结案时限要求,定期通报,督促进展,提高效率,确保完成序时进度。对工作力度不大,结案进度缓慢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进行通报和约谈。
二是推进结案进度提高结案率。明确结案率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直接挂钩,案件自登记后,中心工作人员随时跟进,并主动走进各所,仔细询问承办人案件的进度,全面掌握未结案的基本情况,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切实推进结案进度。
三是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实施《关于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衔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建立贫困人员信息库,掌握群众法律需求,完善工作组织网络,发放2万份《致全县困难群体的一封信》,确保精准援助,实现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全力维护建档立卡贫困户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
二、严格经费管理制度,用好法律援助经费。
三、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这也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的关键所在。上半年,受援人对援助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零信访零投诉,实现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服务获得感、满意度“双提升。
案件受理时,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规定,对受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和特殊案件受援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立即受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详细解释,说明原因,出具《不予受理法律援助决定书》。一次性告知受援人享有无偿获得法律服务;投诉、要求更换办理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要求终止援助等权利及其在受援过程中应当承担提供证明、协助办案等义务,并签订《法律援助权利义务及风险一次性告知书》。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时,征求受援人意见,受援人有意向律师的,按照受援人意愿定向指派;法律援助中心直接为受援人指派援助律师,明确告知受援人指派律师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从业年限、专业特长等。对赡养、抚养、继承、邻里等纠纷因案施策,通过诉讼途径可能引起案件当事人矛盾激化的案件直接分流到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多次调解不成的纠纷,再通过诉讼途径援助。
案件受办理过程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接待人员为责任人,对援助律师办理援助案件过程实时跟踪监督,全面掌握案件的办理进度,对个案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协调,确保案件高效办结。对已结案件回访全覆盖,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不予支付办案补贴的几种情形,案件补贴发放与案件质量挂钩,督促承办人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4月30日上午8时,在舒城远大港汇广场,参与舒城县2019年民生工程宣传“上街头”活动,现场接受法律咨询、发放环保袋和法律援助指南、维权手册、《致全县困难群体的一封信》1200余份。5月31日,深入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村—南港镇金星村,开展“六一”儿童节关爱留守儿童慰问及宣传活动;6月11日,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徐丽做客舒城县广播电台直播间《法治在线》栏目,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法治宣传;6月13日,舒城县司法局联合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公益普法三人行”活动,由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志愿者黄光云、李启明、梁秀云组成的“公益普法三人行”律师宣讲组,首进县重点招商企业——舒城城关大润发超市玖富广场店,开展法律体检,并提出解决方案,为该家民营企业送去法律大餐。
五、认真开展刑事法援工作,积极推进律师值班和辩护全覆盖制度。
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县看守所、县检察院公诉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专门的办公室,标识醒目、标牌规范。每周安排律师值班,正常开展工作。明确值班纪律和职责,并填写值班日志。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促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助力扫黑除恶工作,为方林生涉黑案件的其中四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为潘定涉恶案件的其中三名被告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辩护。
六、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质量。
法援中心设立专门档案室一间,购买多组档案柜,安排兼职档案员一名,重新印制法律援助卷宗封签对2018年度卷宗复查梳理,整理归档。2019年度案件卷宗实行实时归档,结案一件,报送一件,审核一件,装订归档一件,所有案卷标准化归档。
七、存在问题。
1、法律援助工作没有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一是待遇较差,各法律援助中心机构编制性质不统一,有行政性质有参公更多的是事业性质,因为编制性质不同,虽做同样工作,但待遇不同;在司法局内部,大家都在工作,因为编制原因,别人有政法工作津贴,但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没有。二是工作人员没有提升空间,发展后劲不足。
2、缺少专业人员解答咨询。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采用三+X模式,设立了人民调解、律师服务、法律咨询等窗口,但是有窗口没人员,所有咨询接待事项均有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工作量大对法律援助业务办理冲突不说,还不专业,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平衡。各律所、律师办理案件数量不平衡,有的律师甚至一件法援案件都没办理,法援中心在指派时,律师有推诿现象,法律援助案件有时只能指派在有限的那几个律师当中,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好的措施。
八、下半年工作计划。
1、落实专业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值班。通过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方法,落实专业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值班,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2、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组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促进刑事案件工作。加强与人社部门合作,确保农民工绿色维权通道的畅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对案件办理全程跟踪监督,全面掌握案件的办理进度、援助律师的办案态度、受援人的满意度,严格网上结案案件档案和纸质卷宗审核,对个案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