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并展开了热烈地讨论。
《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扩大援助范围的具体措施。一是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门槛,使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二是加强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意见》明确提出要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依托便民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络等新媒体,构建多元化服务平台,增强咨询服务的可及性。
结合梧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与会人员认为日后将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梧州市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完善律师值班制度。二是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待,注重对受援人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四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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