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云和县行政裁决法律援助工作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中共丽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开展行政裁决质效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行政裁决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并提出要创新建立“行政裁决+法律援助模式”。探索推行行政裁决法律援助工作,一方面是有利于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援助提质扩面、应援尽援;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行政裁决工作增量提质,充分利用行政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此,县司法局联合县财政局经调研论证,出台《云和县行政裁决法律援助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行政裁决事项有哪些?
答:《工作办法》通过列举方式明确十三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行政裁决事项,重点涉及土地权属纠纷、林木林地权属纠纷、水事类纠纷等切实关系群众利益的领域。其他未列明的行政裁决案件,确实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裁决的其他事项,只要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三、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法律援助申请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条件。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是符合经济困难状况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案件为行政裁决事项。其中,《工作办法》列举的五类人员可以免予经济困难状况核查。
四、符合哪些情形,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1.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3.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4.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抚恤优待对象;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其他人员。
五、因为申请行政裁决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哪些地点办理手续?
答:申请行政裁决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作办法》明确指出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1.县法律援助中心。公民可以通过线下递交书面申请、线上申请或邮寄申请方式办理。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位于中山路2号。
2.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公民可向县辖区内设立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提出申请,服务工作站初审后移送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批。
六、法律援助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接受指派的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及时与受援人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法援事项办结后十五日内,及时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七、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后,受援人还需要做些什么?
答:县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后,会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服务,并与受援人办理委托手续。
八、哪些情况下,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核实的,会终止法律援助决定?
答:出现《工作办法》列明的七项情况时,县法律援助中心经核查属实的,应终止该法律援助,包括:
1.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2.受援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虚假或者伪造的;
3.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代理的;
4.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5.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6.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后,受援人还需要支付费用给法律援助人员吗?
十、法律援助人员按照要求代理行政裁决案件后,法律援助补贴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答:补贴标准按照《云和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云司〔2020〕42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执行,即按照代理民事案件的标准予以补助。
十一、如果受援人对行政裁决决定不服,以民事争议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直接对行政裁决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