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边法院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活动中,认真查找问题,在“改”字上下功夫,变按部就班为主动介入,积极做好服务延伸,30日内快速审结涉及民生系列案件196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经庭审查明,2020年3月盐边法院受理了汤某等98名村民与某农业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判处某农业公司依法应兑付土地租赁及赔偿费用1009855元。因某农业公司未履行义务,汤某等人依法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该农业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又因周某、解某未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足额出资,盐边法院依法作出了追加、变更公司股东周某、解某等为被执行人,并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随后周某、解某向盐边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中,被告张某已在起诉前死亡,盐边法院依法分别驳回周某、解某对汤某等97人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对张某的起诉。
如何提高案件审结效率,如何妥善化解矛盾,如何更好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盐边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以教促改显成效司法为民添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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