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当事人代表来到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保护百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送至立案庭窗口工作人员手中,表达对工作人员热情高效诉讼服务的高度认可。
2024年5月13日,28名原告来到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起诉状,该案系28名回迁户与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履行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案,因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将案件转入绿色窗口,优先立案,审核起诉材料后发现委托代理人手续、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多项材料存在错误,工作人员当场指导当事人一步步修改、补充各项材料。同时,考虑到原告一方人数众多,被告为同一行政机关,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符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审判指引(试行)》规定的“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的适用条件,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释明引导当事人可以推选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
“非常感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帮助,正是因为有你们不厌其烦的帮助和指导,才能让我们这么快立案成功……”干警热情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解答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法院干警的为民之心。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第一窗口”,服务质量的好与坏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第一印象”。这面锦旗不仅是荣誉的象征,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深情厚意的具体体现,它代表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殷切期望和高度认可。锦旗虽轻,但承载着人民群众的认可;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的肯定。小窗口、大作为,通铁法院立案庭将持续巩固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增强诉讼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公正为民的服务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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