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绥化市司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绥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拟公开择优选拔调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绥化市司法局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绥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4年绥化市司法局及绥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
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调职位的年龄、学历、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绥化市司法局及绥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6.已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到绥化市司法局政治部611办公室报名。
3.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绥化市司法局及绥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3)全省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原件1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及任现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6)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按照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要达到1:5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绥化市司法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缩减选调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报考职位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准考证现场发放,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名额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绥化市司法局派出2名以上干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复查人选资格条件。
(五)公示
经绥化市司法局党组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后,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馈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开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