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法治调研处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正式版本的汇编以及外文文本的组织翻译、审定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法治督察处
负责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立法处
负责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起草或组织起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负责清理市政府规章,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负责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省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具体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备案审查处
承担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
(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
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负责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和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律师工作处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
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的联络组织、协调管理以及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政府其他法律事务的办理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处(挂戒毒管理处牌子)
(对外使用济南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名称)
装备财务保障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
监狱工作处
承担全市监狱管理工作。
多元调解促进处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单位
济南监狱
国家刑罚执行机关。
济南第二监狱
济南市泉城公证处
济南市泉城公证处贯彻党中央关于公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一)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办理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业务。(三)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