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康民路与龙河西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2-5056148
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的以下服务,费用均予以减免。
1.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均为免费开放。
2.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所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案例查询、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组织提供人民调解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及转介服务,一律免费。
3.安排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值班期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律免费。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司法鉴定的,或者符合其他费用减免条件的,按规定减免费用。
5.其他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无偿服务指引
法律援助服务
一、法律援助
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条件
当事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经济困难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计算确定,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
三、法律援助事项
3.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5.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申请
(一)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
(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清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补充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
五、外部流程图
外部流程图
六、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全省法律服务热线:12348
五河县法律援助中心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12348”热线职责和功能
2.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为年老体弱、重病在身、残疾人员上门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3.对突发性、群体性纠纷和特殊案件及时协调转送或会同有关县、部门调处。
网上公共法律服务指引、指南
一、“12348安徽法网·蚌埠市分站点”
“12348安徽法网蚌埠市分站点”打造统一的网上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包括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普法宣传、政务服务等便民服务;集成PC终端、移动终端业务平台。
二、如何获取“12348安徽法网·蚌埠市分站点”
方法一(网页版):
安卓版APP下载社会公众手机版
3.上网通过搜索引擎直接搜索“12348安徽法网”。
方法二(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选择“司法服务”。
方法三(皖事通):
打开皖事通,在顶部搜索栏输入“法律服务”即可。
皖事通,让你一次也不跑!
可扫码下载皖事通APP
有偿法律服务指引
一、有偿法律服务指引
二、如何在网上找到法律服务机构
律师服务
一、律师的定义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三、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四、律师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查询律师事务所、律师途径
六、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4.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
7.律师有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禁止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4.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5.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6.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7.煽动、教唆当事人釆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8.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八、五河县律师事务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1.安徽淮光律师事务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国防路20号北侧
2.安徽君智律师事务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中央广场C2-108号
3.安徽凌志远律师事务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20号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登记表
来访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事项类别:
□调查评估□工作衔接□汇报思想
□参加公益劳动□解除矫正□其他
申请事项具体内容:
处理意见:
接待人员(签字):
满意度
调查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网络咨询登记表
咨询日期:年月日援咨字〔〕第号
咨询人基本情况:
民族
身份证号
共同咨询人数
咨询方式
□刑事
□民事(□劳动□侵权□婚姻家庭□其他)
□行政
□其他
咨询内容:
答复意见:
五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登记表
咨询人姓名
□男□女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咨询人情况(可多选)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少数民族□其它
联系地址
服务事项
□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
□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其它
□人民调解
□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其它
□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
□在本辖区居住法律文书齐全办理政策咨询、接收报到手续
□在本辖区居住且法律文书不齐全或者有误通知补齐或更正
□不在本辖区居住退回
□综合服务
□行政初审□询问建议□投诉举报□涉法信访
咨询内容
答复意见
处理结果
□简要咨询□代书□择时预约咨询□咨询中申请援助□提供法律宣传资料
□指引律师承办□指引公证承办□指引司法鉴定承办□指引基层法律服务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