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关于举办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协海口工作站、市直管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举办1
期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24日(上午7:30至8:30报到)
二、培训地点
海南大学邵逸夫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一)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安排1人值班)。
(二)律师:除实习律师必须参加培训外,各律师事务所须另行安排1至
4名律师参加培训,其中律师人数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各安排4
名律师,10人以上不满20人的
律师事务所各安排
3名律师,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各安排1至
2名律师。
(备注: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律师如需参加培训,应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报名,由各律师事务所将人员名单统一报送至省律协海口工作站)
(三)法律工作者:各基层法律事务所2名法律工作者参加培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