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法律援助处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
(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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