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二)

中共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石家庄国大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国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与国大集团没有隶属关系党支部的党组织关系没有转出”的问题

2018年11月12日

中共石家庄市司法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30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司法局把巡察整改上升到坚定“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以坚决的政治态度,有力的工作举措,雷厉的工作作风,狠抓巡察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8月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我局立即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各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站在对党忠诚,对党负责的高度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统一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迅即展开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到位。8月10日召

开全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打牢推进整改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落实整改五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归纳了6个方面、17个类型,52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150项。制定了《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清单》,对所有问题都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着落。

(三)加强督办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和局长办公会12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15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办,逐一验收过关,下发通报6期,褒先贬后,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2015年以来,党组对党建工作没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只有3次,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不大、办法不多、措施不硬”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措施》,建立党组研究、推进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召开了基层党建工作调度会,对全系统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和点评通报,部署重点任务。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调度会,形成制度。三是完善《石家庄市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手册》,研究制订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个清单”,对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四是持续开展“一岗双责”月点评,每月对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存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界限模糊”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司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石家庄市司法局局务会议事规则》《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议题进行审查把关,进一步厘清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界限。二是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司法局各处室向党组报告及党组研究事项工作清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议事范围。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议事程序,真正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研究下属单位班子建设不及时,部分下属主要领导长期空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下属单位党的领导缺失,导致财务管理混乱,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面,协调力度不够,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多,法治公园建设进程缓慢”问题。

2.关于“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及维护稳定方面,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部分党员干部主动融入不够,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双问计’活动和‘4+4’现代产业发展推进不扎实,“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工作未达到有效覆盖,针对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涉法服务的措施不多”问题。

3.关于“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缺少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意见建议等内容,班子成员对存在的明显问题没有深刻反思、提出具体的建设方案,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应有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深入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在8月份召开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民主生活会中做到了立行立改。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巡视巡察整改检查材料逐个把关审核,对不合格的退回重新进行撰写,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党组成员相互批评见人见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指定专人负责,规范了民主生活会记录。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上热下冷、形式单一现象,学习方式局限于读报纸、念文件,开会领学多、讨论发言少,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联系不紧密。个别下属单位未按要求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个别党员干部学习心得网上抄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不扎实,专题研讨次数不够,标准不高,研讨会发言材料与工作实际不符”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全系统政治学习安排意见》,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局单位党委对局机关、下属单位开展学习、抄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进行了督导调度,予以规范。建设律师协会学习园地。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举办了“共话十九大谈感悟谈使命”暨“青年律师助力梦想,有奖问答十九大知识”主题活动。律协秘书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了十九大精神学习。三是认真执行局《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每月组织学习,定期结合学习内容组织考试,并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争做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活动,目前已推选候选人53名,参加全省最美法律服务人评选活动。

2.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近3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仅有1次,班子成员对自身所承担的责任普遍缺乏了解”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学习教育朗读室推进迟缓,利用不充分”问题。

已经启用朗读室,制定安排朗读方案计划,每月就使用情况下发通报,推动干警充分利用,提升学习效果。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下属单位没有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问题。

律师协会党委、公证员协会党总支成立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若干举措》和《关于成立公证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通知》,部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在干部选拔、评优评先、岗位调整等方面论资排辈现象较为突出,干部队伍中没有35岁以下科级干部,队伍梯次没有形成”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我局《关于建立干警职工政绩档案的意见(试行)》,出台《中共石家庄市司法局党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向年青干部压担子,要实绩。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管理条例执行不严格,有10名正科级干部未按规定轮岗交流,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

结合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机构改革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执行,对应轮岗人员全部轮岗交流,消除廉政风险。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配备使用不规范,超编严重,存在混岗现象和超指数配备干部问题,未经人社部门审批自行雇佣临时工”问题。

一是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转任、交流等措施对机构改革中遗留的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消化吸收,逐步解决超编和混岗现象。二是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1〕93号)文件要求,指导监督各调委会严格招聘调解员。同时,积极抓住今年机构改革机遇,下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重视,导致基层党组织不健全,个别下属单位长期没有配备正职”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领导干部讲党课少、党小组活动基本不开展、涂改会议日期和参加人数等问题”的问题。

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三会一课”制度与党务工作内容的具体要求。上半年党组成员讲党课5人次,机关党支部书记全部讲了党课。律师协会秘书处和下属4个公证处全部召开了支部会和组织生活会。律师协会秘书处党支部讲党课2次,下属4个公证处讲党课各1次。局单位党委书记对活动不开展、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手册标准规范记录。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班子成员以普通身份参加支部活动不自觉”问题。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8月份局领导全部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关于“行业协会发展党员少,未按规定收缴党费”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行业协会在发展党员、党员管理教育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全市执业律师党员比例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律师、公证员均属于高收入群体,其个人薪酬与党费收缴比例严重不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公务接待,在接待外地考察人员时,违规购买酒水、茶叶并在单位财务报销”问题。

自2017年12月起,已停止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酒水。修订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确保公务接待合法合规。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过规定标准”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个别干部不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长期独自使用公务用车,致使其他人员公务外出只能自行租车,造成浪费”问题。

律师协会研究制定《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律协公车使用。局机关举一反三,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违规发放津补贴严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活动形式,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层层开会,能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开会。三是制定完善《关于抓好日常工作落实的六项措施》,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任务加强调度,落实责任。四是分管局领导对分管工作全程负责、持续跟踪、强化调度推动,及时协调解决急难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取得成效。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下属单位负责人违规领取全勤奖”问题。

3.关于“规矩意识淡薄,干部作风不扎实”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人员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以租赁和借款名义,借用下属单位大额资金长期不还”问题。

对基建及借款等遗留问题,加大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大力推动问题的解决,尽快偿还借款。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经会议研究、未经上级批准,违规租用停车场”问题。

因局机关院内狭小,无法满足外来办事车辆停放,2014年租用了停车场。现我局已立行立改,停止租用停车场,并妥善解决办事车辆停放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作风不扎实,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研究不够”问题。

一是加大司法所阵地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所功能区划清晰,标识规范,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业务档案齐全,人员符合规定。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今年新招录人员83人,9月份对全市264名司法所长从作风业务、调解技能等各方面进行了统一培训。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顶风违纪案件频发,执纪不严格”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纪律建设重视不够,没有立足抓早抓小,导致近年来连续发生12起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廉洁纪律等案件,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理12人,包括原班子主要领导在内,有3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二是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筑牢政治防线,保持警钟长鸣。三是大力支持并配合驻局纪检组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四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发挥局机关、下属单位、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五是认真反思在对下属单位监督、执纪、问责方面作用发挥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弥补工作缺陷。要求下属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认真反思在对下属单位监督、执纪、问责方面作用发挥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弥补工作缺陷。二是下属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局机关纪委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三是该下属单位已对当事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2017年4月起至今,积极协助法院执行还款裁定。

2.关于“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标准发放补贴,不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超标准发放‘以案定补’补贴”问题。

医疗纠纷多是疑难复杂纠纷,调解一起案件需要多名调解员参与。目前已停止执行现补贴标准,待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根据新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以白条方式违规支付授课费”问题。

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局机关培训费支出管理规定》,对支付授课费进行了规范。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压力传导逐层递减,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谈话提醒没有形成常态,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把局党组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硬性规定,一年至少专题研究4次。二是完善《石家庄市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手册》,研究制订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个清单”,按照局主要领导、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支部书记三个层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积极运用谈话提醒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队伍管理。三是各局领导每月报告抓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在每月“一岗双责”中进行点评、通报。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2015年以来所发生的多起案件,没有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没有从下属发生的案件中汲取教训”问题。

一是开展了政治性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观看了《警钟》教育片。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第四季度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2015年以来发生在我局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对于发现问题苗头的,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四是加强问责谈话记录,对问责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违规成立商务公司整改不及时”问题。

目前已启动撤销程序,按照有关程序于年底前完成有关商务服务公司的撤销事宜。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从严治党认识不足,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保安、劳务派遣等社会服务”问题。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和业务培训,对采购保安、劳务派遣等社会服务,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2.关于“纪检组主业主责意识淡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纪检组“三转”工作不到位,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力不强,实践“四种形态”不积极,主业主责意识淡薄。近年来司法局所发生的违纪案件,全部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纪检组受理问题线索17件,没有一件立案查办;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仅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1人,“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2016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纪检组对该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且以未发现问责问题为由,未按要求形成统一报表”问题。

驻局纪检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反映驻局纪检组体制方面的问题,在人员编制问题没有正式明确之前,纪检组将不讲条件,认真履职,坚决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二是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全程参与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做好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三是认真抓好案件办理工作,针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3个问题线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案情。目前,交办的案件中已经办结1起,移交市直纪工委办理;1起查否;1起正在进行前期摸排工作。同时,积极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2起案件,目前,初核工作已基本结束。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部分下属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3.关于“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对原班子出现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局党组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硬性规定,完善《石家庄市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手册》,落实“一岗双责”。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用2015年以来我局所发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对于发现问题苗头的,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的检查监督,加强问责谈话记录,对问责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4.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严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格,导致基层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

建立内部督导检查机制,对重点部门和岗位,以及群众反映多、干警意见大的单位每年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刚性问责。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对下属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监督点评,抓早抓小,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及早纠正。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行业监管不到位,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不规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严重。部分律师事务所,不同程度存在律师私自收案、私自收费、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因处理较轻,近3年连续发生10起此类案件,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未见到实效”问题。

一是从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三个层次加强律师行业的监管,将行政处分、行业惩戒和党纪处分结合好,根据全市律师投诉处理情况发布《律师执业警示录》,对全市律师执业活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广大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二是在律师行业中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市律师事务所对各项制度落实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三是强化律师事务所基础性管理作用,压实律所负责人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履行好对广大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降低律师投诉率。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委巡察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巡察意识、不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以强烈政治担当,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从根源上分析,是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不严、党建工作落实不力造成的,局党组深刻吸取教训,坚决予以整改,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分解细化为各项规定动作,具体落实到领导班子和每名领导干部身上。

(二)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一是以这次市委巡察为突破口,聚焦巡察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紧盯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倒查制度漏洞,坚持废、改、立并举,逐步完善制度体系。二是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突出治本,更加突出预防,更加突出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继续在完善制度上查漏补缺。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制度建设,将建章立制贯穿于巡察整改的全过程。

中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18年3月30日至5月31日对质监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质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二)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质监局党组坚持常学常新,强化党内法规学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8月18日市质监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抛开面子,以整风精神诚恳地开展了富有辣味的批评,5名班子成员共提出批评意见35条。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政治体检、问题检修、灵魂洗礼、境界提升的目的。8月31日前,局属基层党支部认真开展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整改分工和责任分解,结合岗位实际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领责,查摆问题。各基层支部分别建立了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应付现象”问题

(二)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注重抓好“两学一做”教育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落实,确保学习教育效果。一是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视程度不高的现象,注重常发动再动员,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对2018年度“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方案进行重新修订,补充了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等内容,在制定的《党支部工作标准》中,明确了“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内容的具体要求和规范模板。三是注重抓好学用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强化争先创优的意识,提振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纤检所对长期在外执行任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责任人,确保管理教育全覆盖。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基层支部换届选举。8月底前,组织机关党支部、高新区分局党支部、综合保税区分局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二是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编写了《党支部工作标准》,对党支部委员职责、党员发展、党费的收缴等工作进行规范,为基层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南和依据。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对“三会一课”内容进行规范,制作了模板。三是注重抓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8月份,局党组领导班子以及其他领导同志,全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基层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得到有效落实。下属单位高新分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已于2017年10月配备局长,不再由副职主持工作。基层党组织已健全,党建责任制落实到位。2018年3月,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经过民主推荐,已拟好综合保税区分局局长人选报组织部审批。因组织部自2018年3月起对石家庄市干部任免、调整进行冻结,故此事项暂时搁置,待解除冻结后继续进行此项工作。

(二)关于“干部配备使用不规范,违规聘用临时人员”问题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二)关于“‘四风’”禁而不决问题

(三)关于“服务意识不强,基层干部作风不实”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巡察组指出的“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导致个别领导干部滥用手中职权,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涉事三人已经受到党政纪处分,纤检所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突出”问题。进一下明确了局领导对分管下属单位责任,明确要求既要管业务,也要抓党建,全面负责分管单位的工作。高新区分局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筑牢遵规守纪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利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跟进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微杜渐。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问题多发”问题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二)关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放松自律要求,假公济私”。高新区分局以学习党章党规为切入点,通过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廉政提醒”为着力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挥霍浪费严重”问题。1、市局研究出台了《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外出调研考察学习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范围、内容等,彻底杜绝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2、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鉴,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3、进一步规范干部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甄别,严格外出学习培训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培训经费。4、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奢侈浪费的行为,净化灵魂、磨砺意志、坚定信念。

七、关于“移交质监局纪检组的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移交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机构3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2件、谈话函询1件;问题线索正在调查处理中。

中共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从4月2日至5月31日对市工信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察,8月7日下午,巡察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新生态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新生态发展理念的意识不强,没有很好的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问题。局党组对这项问题高度重视,在转变思想观念的同时,重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和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的首要内容,贯穿在局党组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着力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实施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以市场化驱动为主,激发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企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建设,在实施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加强大气污染监督督导人员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督导工作。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决策不科学,如重大污染天气方案制定不精准,停限产、错峰生产没有实行差别化应对措施”问题。2018-2019年采暖季期间,我市将启动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精准错峰生产,以涉VOC排放工序的医药行业为试点,进行停限产及错峰生产差异化应对。同时,依据河北省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对错峰生产行业企业逐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研究制定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最终形成全市精准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新生态发展理念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在制定去产能、降成本、优化存量资源配置的措施和意见上,结合实际不够,可行性和操作性不强”问题。制发了《石家庄市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石家庄市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技改政策支持,全力化解水泥、焦炭等过剩产能,推动年度去产能任务完成,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积极构建“4+4”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全市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关于“落实省市重大决策的标准不高”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制定“4+4”现代产业格局发展方案中,缺乏顶层设计,标准不高,满足于完成任务。如制定“4+4”现代产业格局发展的三个方案时没有对标先进地区或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问题。一是认真细化工作方案,制发《石家庄市推进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行动方案》及完善产业培训对接方案。参加全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调研活动,对标成都市、泰州市等了解数据指标,跟进重点工作。开展全市原料药企业生产情况摸底。完成省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督导资料准备和迎查企业摸底。组织申报省康复医疗器械、重大新药产业化和医药质量提升项目51项。二是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石家庄市加快智能制造发展行动方案》《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专项作战计划(2018-2020年)》《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3.关于“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领导不力”问题。

4.关于“重大问题不上党组会研究”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6年、2017年预算编制没有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一是制定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将部门预算、决算事项列入了局党组和局务会研究决定范围。二是修定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增加了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八条“预算编制: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按财政部门规定要求编制预算,全部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局党组会议审定后的部门预算由办公室报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和下达”。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上级决策和预算不到位。2016年工业博览会预算安排240万元实际开支374万元,会议超支未见请示上级资料,也未经党组会研究。会议超支部分在2017年挪用省级奖励的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超支部分的支出”问题。一是严格按《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规定,将部门预算、决算事项列入了局党组和局务会研究决定范围。二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做到不超支、不挪用;三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并接受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四是遇到会议费用变更等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汇报,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5.关于“党组会议不规范,议定事项不落实”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查阅记录2017年党组会都是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召开的,存在党组会与行政会议混开的现象”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两个规则,明确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原则、会议组织、议事决策、议事纪律、决议执行。二是局党组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之间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班子的形象。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6年党组会议定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至今没有搭建完成”问题。经反思此问题已整改,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已搭建完成,目前服务中心工作正常。

6.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聚丙烯厂拆迁时不报告,职工发不了工资、交不了医保、养老保险就找政府”问题。一是建立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压实责任;建立逐级反映问题机制。二是督促聚丙烯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为职工交纳保险,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早日解困。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轻工招待处开发商给不了拆迁过渡费,就自行集资解决职工的工资、医保等问题,集资的年利息高达14.4%”问题。建立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压实责任。督促轻工招待处按照当时的开发协议办理,尽快为职工交纳保险,并返还职工集资款项。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查阅2015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没有专门研究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的议题,存在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8月31日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了《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重中之重,制定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局班子成员中学,在各支部党员中学。健全任务分解机制,建立责任任务清单,实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全覆盖。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按照分析研判办法,党组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定期在党内进行通报;健全常态监督机制。按照常态监督办法和监督检查清单,坚持日常督查与专题督查相结合,督促工作落实。

3.关于“‘两学一做’经常化不够”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执行。如市工信局下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聘的2名工作人员不符合选聘方式的条件”问题。今后,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招聘流程,明确招聘条件,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班子集体研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有关文件精神,真正引进事业单位亟需人才,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

2.关于“抓党建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经查阅市工信局党组2015-2017年民主生活会资料,没有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的相互批评意见记录;2017年民主生活会没有征求意见记录;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16年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查找的问题部分内容一字不差”问题。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纪律,严格民主生活会流程,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及省、市委有关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工作,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在征求各班子成员意见后,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形成上会稿。班子成员要联系各自分管工作,深刻进行对照检查,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经党组书记把关后上会。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班子成员没有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个别班子成员没有按要求过双重组织生活”问题。

局党组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直属单位党委要通知各支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书记要组织本支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并提醒和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的活动。8月下旬,按照省、市委关于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局党组成员及县处级领导分别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上从学习十九大精神、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没按要求按期换届,经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直属单位党委、所属党支部都没有按期换届”问题。4月中旬,对局直属单位党委进行了换届,新组成的局直属单位党委组成人员已报市直工委批准。同时对局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改选,由原来的9个支部减至7个,选举产生了新的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经查2016年、2017年“三会一课”记录,普遍存在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记录不健全、不规范问题。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未按规定要求按时召开,有的支部党员大会没有签名,有的支部评议党员无记录。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真实,党费缴纳有从工资中代

扣现象”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检查“三会一课”记录的规范性、真实性,做到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记录健全、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做到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问题。印发了《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作风建设二十条禁令》,逐级签订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承诺书》。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和纠正四风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作风建设二十条禁令》,做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监督执纪工作,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理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2015年春节前给本单位职工发放过节福利米、面、油,共计3.12万元”问题。2015年春节发放物品3.12万元应该列支工会会费,列支老干部经费不合规。目前局办公室财务人员已对老干部经费和工会会费科目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严格按国家和省《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定列支。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及机关干部存在利用考察学习、开会等机会,违规绕道返程问题。2015年9月到江苏泰州考察,绕道上海返程”问题。一是制发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差旅费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责成问题责任人向局办公室作出“赴江苏泰洲考察从上海返程的情况说明”,并在支部会上作出诚恳检讨,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8月到广东揭阳出差,绕道上海返程”问题。一是制发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差旅费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责成问题责任人向局办公室书面说明了情况。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支部会上提醒大家审慎办事,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无依据发放司机每月260元的公里补助”问题。该项补助已于2017年7月停发。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2.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不严格”问题。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今年3月向局全体干部职工转发传达了《河北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有关精神,9月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就规范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进一步具体要求。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处级领导干部子女的婚庆事宜没有向市委自律办备案,事后也没有向党组报告”问题。今年8月,驻局纪检组转发了冀纪字〔2018〕1号文件,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驻局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纪依规核实处理。

3.关于“财务制度规范不到位”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8月领导签批申请报告,只有印刷数量6500本而没有需支出金额,同年12月主要负责人调整后印刷费支出8.45万元,没有重新履行审批,所报票据只有主管财务领导签字”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新修订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5万元以上经常性费用支出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由分管财务局领导按党组会议决定审批;二是认真贯彻党组议事规则、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报销票据不符合财务规定。报销的汽车维修、印刷费用票据多笔为收据,且数额较大。如2015年印刷费9.85万元、汽车维修费1.42万元、管理费2.64万元等发票均为内部往来的收据”问题。修订财务管理办法。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各项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凡内容不具体、手续不齐全、不符合开支要求、不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不予受理”。今后,对报账票据加强审核,要求对方按规定提供税务发票或非税收入票据,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不予受理,杜绝不合规票据报销入账。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报销的大额洗护用品、过节费没有发放明细”问题。对《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规定“各项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应具备以下要素: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发票上没有项目明细的须附明细清单;发放表、领取表的明细及简要说明。凡内容不具体、手续不齐全、不符合开支要求、不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不予受理。”

1.关于“党组监督执纪不严”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12月对环保督察组通报的“利剑斩污”期间存在的底数不清、督导不力的问题及市委改革办通报中在“大智移云”方案出台后不按规定备案问题的处理,存在问责宽松软”问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纪律教育,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广大党员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进一步完善局机关纪委组成及议事机构,对案件、问题线索依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按处置程序处理。

2.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12月主要领导等4人到杭州考察WiFi项目建设,没有提供出主要领导去杭州的请假批示”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石传〔2017〕1号),明确了局主要领导外出,必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批准(双备制度)。其他人员外出按照新修订的《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向办公室、人事处报备;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紧制度的“笼子”,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始终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严”问题。

4.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清明节放假期间对市工信局节日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值班干部脱岗、值班司机不在位;4月25日对市工信局在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几名同志不在岗”问题。一是制发了《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对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机关纪委会同人事处对几位同志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依纪依规对有关人员违纪行为提出了处理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值班脱岗干部通报批评处理,给予上班迟到人员批评教育处理,并在全局进行了通报。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查阅党组会记录,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没有进行任务分解”问题。今年3月局党组召开了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了2017年工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与局党组成员签订了《2018年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就2018年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下一步局党组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局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2.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驻市工信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监督责任缺失,多次不参加党组会”问题。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四个意识”,突出“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局党组会议制度,强化监督意识,落实“三重一大”要求,协助并督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24次党组会除一次请假外均按时参加了会议。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不力。局机关长期占用下属企业3台车辆,至今没有发现”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的监督,指导督促局机关纪委会同局办公室、集体办对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全面排查登记造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不遵守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问责。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案件办理不规范。市纪委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驻市工信局纪检组提供不出查办的案卷”问题。加强纪检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规范案件办理。全面落实问题线索台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办法,对账销号,圆满完成市纪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3.关于“变通报销问题”。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4+4”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工业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工业向高端、智能、绿色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的有关要求,处理好集中整改与经常性工作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后续整改工作,为实现党风持续好转、打造优良的干部队伍作风、推进“4+4”产业格局形成取得新成效出力量、做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细化学习方案,完善学习制度,以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为载体,以局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为主要学习方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和《准则》《条例》以及党史为主要内容,加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1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切实担当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理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观念,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平常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层层夯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把重心放在平时,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多嘱咐、多敲打、多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特别对“三重一大”事项和各类资金支持使用,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决不私下搞变通、弄虚作假。要认真梳理党组会议、督查督办、请销假、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

(三)加强组织建设,锤炼过硬干部队伍。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抓好培育、选拔、任用关键环节,细化完善领导干部日常考察考核方式,动态跟踪管理优秀干部人才,切实配强班子、建好队伍。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加强机关能效建设,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导向,鼓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提高执行的能力和效率。

(四)加强建章立制,增强整改实效。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管根本、管长远要靠制度的观念,重点围绕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增强执行力等内容,继续研究形成一批管事、有用、实在,具有建设性、管长远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机制,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一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室、直接责任人、工作进度等内容,保证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政策制定前要开展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基层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政策文件的科学性、前瞻性。三是健全民意采集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建议,高质量、高效率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制度,确保办理效果。四是建立作风建设情况定期督查机制,大力整治庸懒散行为,对办事拖拉、迟到早退,上班精力不集中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熬年头、混日子,不思进取、无所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进行问责。

(五)加强廉政建设,全面从严要求。市工信局党组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工业运行和发展、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执行者、实践者,又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我们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加强管理、纯洁队伍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到位,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使机关和直属单位都自觉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不违规,不越界。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有岗有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明确指导思想,明确整改总体目标

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边整边改、力求实效为目标,着力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

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了专题党组会和专题会,认真学习、研究、讨论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同时,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处室负责人严格按照所承担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整改,其他处室积极配合,主动及时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大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建立督查机制,局党组明确把整改工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对简单应付、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严格追责问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四个清单”》,逐项对各责任处室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巡察整改情况,及时督促纠正进展缓慢的工作,没有出现推诿扯皮、贻误整改落实的情况。

二、落实整改措施,问题整改卓有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针对“对各县(市、区)招商综合因素了解不深不透,导致有的招商项目落地难”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强化六个专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效》专项整治方案。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招商引资培训工作。9月12日-14日,举办全市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就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二是做好签约项目风险防控工作和项目履约督导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签约项目风险防控做好签约项目督导服务的通知》、《关于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分包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开展招商机制落实和项目建设情况改革督察活动的通知》。三是做好跟踪问效工作。依托市投资促进管理平台,对项目履约推进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影响项目履约落地存在的问题和因素,提出推动项目履约落地的针对性措施。

针对“招商高质量的项目占比不高,实施精准招商靶向度不准,对接央企、知名民企及跨国知名机构工作力度不够”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强化精准招商引进战略投资者》专项整改方案。着重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重点项目精准靶向招商。组织县(市、区)和客商建立点对点联系和对接洽谈2批次。二是强化战略投资者对接。围绕“4+4”产业建立3个产业招商联盟,积极探索委托代理招商,制定《石家庄市政府购买招商代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执行。三是拓展客户库,根据《石家庄市2018年“4+4”现代产业重点招商企业目录》,新增了央企、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等近千人的客户信息。四是组织主题招商活动,促进项目招大引强。8-9月份,已完成举办或组织参加招商活动11场,目前正在积极筹办“石洽会”年度性招商活动。

针对“‘4+4’产业招商工作方案谋划格局不大。在工作方案中筹划对接国内、国外500强以及央企、知名民企的工作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在‘4+4’产业招商工作中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在项目招大引强上工作力度不够”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强化精准招商引进战略投资者》专项整改方案。着重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对标杭州先进经验,拓展招商工作思路。学习杭州实施招商“大战略”、引导浙商回归、强化与上海区域协作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谋划在北京设立招商工作站事宜,充分发挥各类商会招商引资作用,谋划“4+4”产业支撑性项目,瞄准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等目标客户,精准对接。二是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在原有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活动招商等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委托代理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促进与客商精准对接。三是促进招大引强工作。编制了《2018石家庄“4+4”产业重点招商项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设立较晚,党组成员讲党课只查阅到一次,机关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没按要求召开。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基层党建》专项整改方案。着重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党章规定,局党组成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8月30日,党组成员都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1-9月份,我局各党小组组织召开会议8次,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4次,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7次。三是党组书记、局长马千里同志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其他党组成员都按照要求在所在支部进行党课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的开展,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投促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分类抓好落实,深化巡察整改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不放过,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和我局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组织建设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标准上不打折扣,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促使全局干部廉洁自律,使全局党员干部思党建、谋党建、抓党建、强党建的意识明显增强,使全局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中共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党组

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党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学院党委坚决拥护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三)明晰任务路径,精准整改

在逐项逐条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分解整改任务,形成了《市委第十巡察组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清单》(石信院党字〔2018〕30号),将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7大类问题,分解为37项具体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结合具体职能和分管工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精准整改。

(四)强化压力传导,夯实责任

对整改落实工作,学院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直接推动。8月8日,学院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学院整改方案,强调整改工作实行责任管理,明确落实不到位绝不放过、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的整改要求。开展整改以来,学院党委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3次中层干部会,部署督促整改工作,为落实整改持续加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了8次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督导,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6方面17大类问题37项具体问题,完成整改30项,基本完成5项,未完成2项。

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

1.关于“学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会议召开不规范”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得不到位。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没有严格按照议事规则上会研究”问题。

学院修订了《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界定了“三重一大”内涵,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党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开展工作,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委会议事范围,为学院党委民主集中制更好地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提供了制度保障。2018年4月以来,涉及预算、干部任用等重大事项均由党委会审议决定。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领导担当意识不强。2017年上半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聘任工作,由于对新落聘原则存在分歧,学院暂停该工作至今未能启动”问题。

学院根据市人社局批准的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及聘任指标的比例,重新核算了截至2018年9月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的比例和数额。与此同时,就分级聘任广泛征求全院教师意见建议,走访兄弟院校,借鉴同级别院校的分级聘任方案,为学院分级聘任工作提供参照。目前,学院已修订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分级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分级聘任工作已启动并正在稳步推进中。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未结合学院的办学特点及实际调整教学、科研、人才培养计划”问题。

认真学习省市重要文件,了解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上级的精神学深吃透,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立足服务河北省“双创双服”和石家庄市“4+4”现代产业发展规划,依据学院《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了新增专业申请。最终确定了2019年新增专业3个,分别是财务管理、会计(建筑及房地产业方向)、物流管理(民航运输方向)。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连续2年招生录取人数低于50人的专业进行专题研究,对2019年拟暂停招生和撤销专业进行了研讨。

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制订<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制订完成《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现已对各专业《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从课时、学分、专业核心课开设门数、专业选修课学分四个方面进行了三次审议和修改。各系部正在开展《课程标准》修订工作。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科研处落实已有管理制度,加强科研管理。发布了《2018年度院级课题指南》,明确了本年度院级课题的研究方向,其中设置“河北省开展‘双创双服’对策研究”“学院改革发展及办学特色研究”“高职院校师德师风建设研究”等27个科研课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偏差。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上,一定程度忽视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形成了“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共识。

二是重新修订了开设公共选修课程方向,现已开设12门,其中素质类课程7门、艺术类课程5门。增设专业选修课24门。经重新修订,将思想政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等课程全部列入大学生公共基础必修课程。2018级各专业开设公共基础必修课程18门。

四是加强了对听课情况的督导检查,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每月至少随堂听课1次。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教务处处长、各系部主任书记每两周至少随堂听课1次。人文素质教育部主任在3年内要对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要求,应配备思想政治理论教师37名,现仅有28名。现有思想政治辅导员在编人员偏少”问题。

3.关于“学院办学理念不科学”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过于重视规模扩张,忽视偿还能力,致使债务较多。南校区规划图书馆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未建设,现仅有一个由食堂临时改建的图书馆”问题。

重新修订了债务偿还方案,结合学院现有财力,有计划、分步骤地偿还债务,进一步降低债务风险;图书馆建设问题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请示,待批复。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专任教师少。行政管理、服务保障人员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过高”问题。

经竞聘试讲,将符合教师条件的40人充实到教学一线。学院行政管理、服务保障人员占比,较整改前降低了11%。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创业孵化园发挥作用不充分。进驻企业把关不严,考核不严格,退出机制不完善”问题。

加强了对孵化园的领导,明确1名副院长主抓孵化园整改工作。修订了《孵化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孵化园入驻企业考核办法》《孵化园入驻协议书》。成立了“园区实习实训督导组”,定期督导园区师生实习实训,组织校企对接会、研讨会、推进会等活动,促进孵化园作用发挥。成立了“园区审查考核组”,严格审核,优胜劣汰。对入驻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规范的限期改正,对不达标的坚决清退。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教育存在‘重干部职工,轻普通学生’的现象。没有将十九大精神结合进思政课教材中,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贴近思想实际不足”问题。

学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全面学、教职员工普遍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三进”工作。

二是搞活第二课堂。充分发挥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学习社”“红色文化研读社”“大学生理论宣讲团”“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社”等理论学习社团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学习、相互切磋、实践感悟、学用结合。暑假期间分两期组织19名“大学生理论宣讲团”成员走进西柏坡纪念馆,进行各2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系统。学习中交流探讨不足,学院层面集中学习交流活动仅1次,未形成原创性研究成果”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充分。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仅进行学习,缺少实际应用,未形成相应的科研课题或项目”问题。

2.关于“民主生活会会议质量不高”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互相批评环节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发言的现象,提意见不深刻、不尖锐,没有达到相互提醒、红脸出汗的目的”问题。

学院党委对如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了专题研究,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制定了《党内定期谈话制度》。8月20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集广大师生对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学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进行了开诚布公的谈心谈话,同时,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约谈。在为期一天的会议中,班子成员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同志个人负责的态度,开展了认真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相互提醒的目的,也更进一步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班子团结。

3.关于“意识形态抓得不牢”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党委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中,宏观要求多,针对具体问题、分析现状少。2012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多数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够,没有提出具体意见”问题。

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修订了《党委及直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三办法两清单”》。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形成了《高职学生意识形态缺失现象、原因和对策研究》调研报告。学院党委于9月10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专题会,对学院广大师生目前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明确了今后每半年至少开展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1次。

1.关于“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双重党组织生活落实不够好。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坚持得不好”问题。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对高校党建“二十条”和党章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制定了《中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制度,各党支部填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并按要求由领导班子成员本人签字后报组宣部备案。每年6月、12月填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单》,经领导班子成员本人签字报组宣部备案、审查后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得不紧密”问题。

坚持围绕教学抓党建,制定了《落实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学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学院党委关于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训工程的实施方案》,确保党建教学紧密融合、齐头并进,严格落实党委成员联系党支部及青年教师制度,积极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三年规划,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党支部设置和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工作的通知》,着力抓好优化党支部设置和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将软件工程系党支部等13个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下设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努力建立一支党性强、懂教学、会管理、作风正的党员干部队伍。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经抽查发现大多数支部都存在在寒暑假期间‘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现象”问题。

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责任意识,纳入各党支部评比和考核的重要范畴。实行了“三会一课”台账式管理,加大对各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保证寒暑假期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制定了《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出台了《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积极开展“对标争先”活动。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使用不规范。经检查,多数支部在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不能按要求如实记录问题”的问题。

印发了“党务工作明白纸”,对《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记录进行规范说明。结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加大《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力度,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存在问题统计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管理不严格”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职数严重倒置,后备干部明显不足”问题。

建立了学院后备干部信息库,并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增加科级职数。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职务调整不及时。2014年3月在‘两超两违’清理工作中,对空出的岗位没有及时补充,存在被免职后仍在原岗位负责工作”问题。

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9月份上报提拔调整干部17名,另沟通了拟配备空缺的干部岗位。“两超两违”清理工作已完成。

3.关于“干部资料把关不严,选用不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档案审核不严。2017年底市委组织部对学院78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档案进行了审核,有25人不符合要求”问题。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做到“凡提四必”,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档案不过关的坚决不予提拔,切实防止干部因档案问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了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干部档案材料的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在团省委组织的高校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活动中,有2名工人身份的职工到基层挂职”问题。

对学院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程序进行了明确,由学院组宣部负责全面审查选派人员身份、档案、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选派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选派。现1名同志已辞职离校,1名同志现为后勤一名职工。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修订本学院落实措施”问题。

制定实施了学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落实措施》,并逐项落实。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群众观念树立得不牢。学院领导与师生交流少,对群众实际情况了解不深入,掌握不准确。如学院没有教职工食堂或教职工用餐区域,学生食堂座位较少”问题。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倡议并组织开展“我为学院建设献良策”活动,利用座谈会、实地走访、谈心交流等形式,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同时,带头积极落实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听课及参加教研活动制度、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多管齐下,广泛倾听干部群众呼声,了解第一手情况。

针对师生普遍反映的就餐问题,在南校区酒店学院实训基地二楼设立了教工食堂;在北校区学生食堂二楼开辟了教职工就餐区。学生食堂实行了错时用餐制度。

2.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存在”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或无预算”问题。

2016年以后已将“三公经费”列入预算,未出现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且逐年下降。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享乐主义”问题。

已于2018年5月取缔了实习楼理发室。学院将以此为戒,坚决杜绝同类事件发生。

1.关于“学院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上存在偏差,重视分管业务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

制定了学院党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了《学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台帐》,定期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了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行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实施办法》,组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纪委每月就承诺和履行践诺情况进行走访监督。党员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增强。

2.关于“学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纪委发现违纪问题能力不足。2012年以来学院处理党员干部中大多数为上级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

一是完善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例会制度》,增加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纠“四风”、执行六大纪律、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10个方面的执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意见。

二是建立了纪检工作考评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一问责八清理”、案件查处工作等分解到人,量化工作标准,建立考评档案,鼓励主动作为,提高责任担当。

三是积极探索纪检监督网格化管理,拓展监督信息渠道,增强对案件线索的处置和把握能力。

四是纪委牵头组建了由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参与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纠四风,加强纪律作风集中整治工作的常态化联合检查组”,每周进行1-2次抽查,保证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处理偏轻”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深入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思想内涵,为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提供重要理论和政策依据。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重大问题和个人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

三是明确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要求,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等环节,坚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确保运用“四种形态”,履责有依、追责有据。

四是严格执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执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实行专项跟踪监督,对问题线索,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按照党纪党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3.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会个别决议违背上级有关规定。学院党委会研究将学生宿舍违规改建为教师公寓”问题。

此事上级有关部门已做出处理。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出售违建住房,将违建住房销售给本院教职工以外的人员”问题。

上级纪委等有关部门已做出处理。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部分建设项目手续不全。如学院南校区103#A教学楼等21个工程项目,分别存在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竣工验收、未办理消防验收等”问题。

目前正在积极办理消防、环保和建设处罚手续,已办理完毕102#教学楼、103#教学楼A、B、C区、301#食堂和209#A学生宿舍的消防行政处罚,已办理209#A学生宿舍和103#教学楼环保行政处罚手续,已办理完毕103#教学楼A区行政处罚,并已领取201-204#学生宿舍和301#食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因我院资金不足已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延期缴纳。

经与审批局沟通,201-204#学生宿舍和103#教学楼A区正在办理合同备案,已补交了103#教学楼A区的城镇垃圾处理费,正在办理墙改备案。正在办理201-204#学生宿舍、103#教学楼A区的安全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手续。

1.关于“存在未招标、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标程序”问题。

修订了《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充实了责任追究方面内容,进一步严格了招标采购制度;大力开展采购法规制度宣传工作,提高学院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意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2016年以后,应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的项目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程序。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问题。

2016年以后,应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的项目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程序。

2.关于“截留坐支应上缴的财政收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收到的土地收储补偿款,未上缴市财政专户,直接用于事业支出”问题。

学院已与财政部门沟通,将该项目列入2019年预算,并进行了账务处理。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2014年收取艺考考务费、艺考管理费未全部上缴,未上缴部分直接列支各种费用”问题。

上述费用已于2018年8月28日上交财政,并已进行账务处理。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院存在使用现金购买食材物料白条入账”的问题。

对培训中心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重新制定了《培训中心财务开支制度》,今后坚决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整改要求不降标,推进力度不减弱,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创业干事的良好氛围,以整改落实成果推动学院健康发展。

(一)驰而不息抓好后续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防微杜渐,举一反三,严格制度,巩固成果,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已完成整改但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更要驰而不息,毫不松懈,定措施、定责任、定期限,抓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树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落实落地落细到位。

(二)驰而不息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边努力整改,边建章立制。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坚持有用、有效、有力原则,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全面系统、衔接有序、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三)驰而不息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密切联系群众,严防“四风”反弹。加大纪检监察和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团结务实奋进的工作氛围。

(四)驰而不息推进事业发展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全力推进学院党的建设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学院各项工作。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按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双创双服”、“4+4”发展规划需要,着力抓好专业和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破除影响学院发展的机制障碍。二是坚持依法治校。贯彻学院章程,完善制度体系,严格照章办事,把学院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之内,纪律严明,规范流程,严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清除问题隐患,防范潜在风险。三是坚持优良作风。发扬学院务实、奉献、勤奋、开拓的优良传统,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汇聚广大教职工集体智慧,努力破解学院面临的难题,突破困境,全力推动学院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中共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18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对我院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贯彻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张炬为组长、院长黄盛兰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方案、明责任、强调度、建机制、重实效,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委会、9次推进会,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到9月底,对照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16大项、33小项问题:已经完成28项;基本完成5项,个别小项中的制度机制建设正在研究完善,近期正式下发试行。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学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党委成员政治敏感性不够强,有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问题,2017年12月制定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前学习制度,为每位班子成员配发了专门的中心组学习笔记本,切

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落实高校党建工作20条,8月份制发了《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9月份制发《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等文件,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2)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的不够好,部分重大事项没有经过集体研究”问题,学院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党委会流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制度》等文件,确定议事范围,规范会议流程,做好议题征集,认真组织开好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2.关于“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3)针对“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不到位”问题,学院对照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书研究具体目标和落实举措,召开了两个项目、三个专业建设调度会和29项任务调度会议,查漏补缺,做好年终收官。积极融入集团化发展,目前,我院已申请加入河北财经职业教育集团、新一代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电子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密切与行业、同行院校的合作。

(4)针对“院党委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够坚决”问题,学院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制定了《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工作督查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5)针对“十九大精神学习方案未落实到位”问题,学院对学习十九大精神第一阶段学习进行了督导总结,严格按照方案完成既定工作,组织开展了落实完成情况自查,明确了第二阶段的努力方向,制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畅道正定,启航筑梦”主题教育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2018年下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对学习情况、记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

(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学院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关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征集情况的报告》《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明确专题,严格程序,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达到了相互提醒、红脸出汗的目的。

(7)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落实质量不高”问题,学院严格按照2017年9月下发的《中共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督导检查方案》,定期通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不牢,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学院在严格落实2017年4月下发的《中共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基础上,今年8月20日印发了《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9月6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下半年学习计划,确立了党委每年安排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举办报告会讲座等管理办法》。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明,未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问题,学院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出台了“三办法两清单”(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监督办法、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控办法;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管理负面清单)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制度》,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各党支部分别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职责及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计划。

3.关于“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弱化”问题。

(10)针对“党委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未组织专题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单一”问题,学院严格按照《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12)针对“学院岗位编制空缺严重”问题。认真做好中层干部提拔任职备案,8月8日,向市委组织部呈报《关于部分中层干部任职沟通的请示》,待市委组织部批复后有序推进。

(13)针对“后备干部培养缺乏长期规划”问题,学院已于2017年6月制定了《关于推荐后备干部预备人选的实施方案》,并严格程序、自下而上推荐产生学院科级后备干部预备人选33人。学院正在起草《关于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及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标准、培养、管理要求,经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后印发执行。

2.关于“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4)针对“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以集中学习为主,党员广泛参与度不够,学生党员参加会议少”问题,认真落实2017年12月印发的《学院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化建设制度》《学院党校管理制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督促各支部制定“三会一课”活动计划,加强党校集中学习培训,配发了《党员学习笔记本》。各系党支部加强学生党员联系、联络,提前介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现、培养、纳新,不断创新党员教育载体与形式,引导师生党员广泛参与支部活动。根据工作性质、岗位关联性,对部分基层党支部进行重新调整、划分。

(15)针对“党支部会议召开不规范,有的党支部支委会次数过少,甚至个别党支部全年未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问题,今年5月完成支部换届并细化明确各党小组人员划分,9月印发《系(部、院)党组织会议事规则(修订)》《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专门定制配发了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本,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党组织会议的程序、内容及召开频次提出了更严格规范的要求。

(17)针对“支部书记改选程序不当,个别党支部书记变更未经支部大会选举”问题,认真落实去年12月印发《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今年5月份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完成了换届选举,配全配强了支部班子。

(18)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经常”问题,今年9月制定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实施细则》,并本着有利于党委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原则,按照工作分工,对党委委员归属党支部进行了调整。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19)针对“未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学院实施方案”问题,印发了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并按文件要求抓落实。

(20)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招待费监管不严格”问题,学院按照2016年3月29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对《办法》进行了修订,规定招待费报销凭证中需附上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2.关于“防治‘四风’问题存在漏洞”问题。

(21)针对“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仅停留在实施方案上,未发现实质性问题”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了系部、处室特别是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问题清单,制定了《部门风险点自查表》《个人岗位风险点自查表》,每年度组织填写一次,建立了日常自查发现问题常态化机制。

(22)针对“存在特权现象。学院在人员选聘和调动中存在照顾领导亲属和关系的现象”问题,学院对2018年教师选聘工作进行了改进和创新,程序上比往年更加严谨,通过增加评委数量,增大校外评委比例,保密出题地点,专人押送试题,手机全程收交,全程录像,纪委全程监督等手段有效保证了选聘工作的保密性、公平性。今年学院拟出台《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引进岗位急需人才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23)针对“违规借用公车”问题,学院已把所借车辆于2018年4月退还,并严格落实租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3.关于“群众观念不强问题存在漏洞”问题。

(24)针对“学院职代会的代表中,一线教职工代表比例未达到规定的60%”问题,学院工会已于今年9月经请示上级工会同意后,按照工作程序,从教学一线教师中增补代表33名,达到了60%的规定比例。

(25)针对“学院绩效奖金发放办法征求一线教职工意见不充分”问题,学院将分别召集不同层面的教职工座谈会,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座谈,在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适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重新修订绩效工资分配发放办法。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27)针对“2013年至今学院党委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学院于今年4月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河北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及2018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党委书记张炬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我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标准,指明了工作方向。

2.关于“纪检专职机构成立较晚,纪检监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28)针对“2013年至2017年仅有一名工作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人员配备不全,力量不强的现象”问题,学院专门成立纪检监察室,配备了纪检监察室主任1人、监察科副科长1人,工作人员1人;制定了《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等,设置了纪检监察专用办公室,配齐了办公设备。目前,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达到4人。

3.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不全面”问题。

4.关于“纪委抓常抓细抓长不足,日常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30)关于“纪委落实‘三转’工作不够到位,纪委书记长期兼管其他工作”“提醒谈话未形成常态化,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不够”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院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职能,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书记胡鸿杰从2015年起已不再兼管学院其他工作。学院纪委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补齐制度短板,促进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或集中采购”问题。

(31)针对“学院食堂维修工程等工程通过拆分工程总量方式逃避招标”问题,经学院纪委调查,情况属实。学院于2016年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专项工作招投标管理行为的实施意见》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实施。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对总务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不严格,无依据发放岗位津贴的现象”问题。

中共石家庄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于对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8日,巡察组向市代建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对党领导一切存在模糊认识,没有把“三重一大”全部事项列入党组会研究,存在以工作例会替代党组会”问题

整改措施:党组提高对党领导一切的清醒认识,严格落实2018年制定的《市代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今后把“三重一大”全部事项列入党组会专题研究,工作例会与党组会分别召开。

2.关于“成立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都是研究干部调整的,没有研究过单位全面工作和如何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问题

3.关于“民主生活会自身查找问题和所提意见都是工作方面的,没有从思想深处和党性上、根源上查找,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从思想深处和党性上、根源上深刻查找自身问题,坚持从思想深处和党性上、根源上等方面,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成效。

4.关于“党组会研究的所有议题中,没有出现过不同意见,民主决策的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措施:单位党组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5.关于“非代建项目可行性报告(概算)的审核工作至今没有开展”问题

整改措施:我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配套政策的建议》,向市政府建议将非代建项目审核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6.关于“代建的项目没有全部按要求进行代建,个别项目实行松散式管理和资金桥模式”问题

整改措施:我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代建工作流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管理项目,杜绝“代建制”改革初期出现的市人民医院门诊康复区装修工程,资金由人民医院拨付,我单位仅提供技术支持的松散管理,以及市委党校迁建项目场址550kV高压线由市公安局负责迁改,由我单位仅负责拨付迁改费用等不规范的代建模式。

7.关于“再造审批流程、项目造价跟踪审计、单设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问题

整改措施:首先,我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配套政策的建议》,向市政府建议从“优化代建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装修改造类项目推行EPC总承包模式”等方面优化审批流程,同时,建议增列必要费用,以实现项目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其次,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同意由施工单位开设三方共管账户,代建中心将工程预付款的一部分,按规定存入农民工专项资金账户,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8.关于“射击馆重建项目在2017年冬季雾霾天气,未按政府规定停工”问题

9.关于“‘双问计’活动不扎实。针对工程管理、工程招投标等热点、难点问题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没有实质性计策落地”问题

10.关于“党组在科室之间发生工作纠纷时,充当和事佬,不敢明确表态,导致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出现扯皮现象,计财处和工程处之间的工程款拨付、造价处和工程处之间工程造价变更、项目组和处室之间业务衔接等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已成立内部控制优化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处室业务骨干为成员。领导小组将结合代建业务实际情况,从业务流程制定、处室职能划分、岗位职责确定、办理时限要求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实效,根除扯皮现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两学一做’活动流于形式,自学多,集中学习只是简单的领学”问题

整改措施:将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开展观看学习片、进行问答竞赛等多种多样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关于“学习笔记走形式。检查发现,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不认真,撰写的心得体会不深刻。大多数人员的心得体会只是摘抄或网上抄袭,没有自己的认识,还有互相之间抄袭”问题

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学习活动中,中心党总支将进一步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代建中心党员学习制度》《代建中心党员学习计划》,中心党办室将在今后的学习活动中认真检查监督每名工作人员学习笔记的内容,杜绝空谈、抄袭,要求全体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深刻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整改措施:督促全体人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和十九大报告实质内容,切实掌握有关重点和知识点。经常性开展党建知识问答和考试,强化对学习知识的领悟。

4.关于“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代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同时,组织开展了党组书记讲党课、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参加了主体培训班与知识竞赛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并对2017年的优秀党员、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等。

5.关于“党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中,没有研究过党组如何掌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党组已按照市委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党组会要研究如何掌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工作,完善了代建中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增设内设机构,科室超设3个,违规配备干部,两名一般干部担任科室负责人”问题

整改措施:我单位将与市编办沟通,争取从有利于代建制工作出发调整处室设置与编制。

2.关于“超编进人,编办核定代建中心编制46人,实际有51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与编办沟通,争取按代建中心成立时实有人员核定编制。二是逐步通过退休、调动等途径将在编人员数量控制在核定编制数量内,目前在编人员已有1名退休、1名调离,实有在编人数49人。

3.关于“聘用的4名人员不符合批准的招聘条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降低4名人员工资水平,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拉开差距。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4名聘用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招聘条件和要求。

4.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支部组织活动记录不认真,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有错误、有涂改、有代签名,存在后补、编造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单位党总支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肃对待“三会一课”等党组活动,活动记录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5.关于“一名支部委员经常不参加支部会议”问题

整改措施:单位党总支已对涉事党员干部提出严厉批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组织活动的考勤检查。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没有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落实办法”问题

整改措施:我单位已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石家庄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法》,并严格贯彻落实。

2.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与上半年汇报高度雷同,全年工作汇报在上半年汇报毫无变动的基础上,只添加了600字的新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我单位将结合实际工作,充分准备,反复研究,认真做好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总结,杜绝雷同现象的发生。

3.关于“办公用房超标,工程四处其中一个办公室人均面积10.6平米,超过每人9平米的办公用房标准”问题

4.关于“工程管理人员多次借用施工单位车辆、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不掏钱”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解决施工现场人员出行问题,首先我单位已向政府申请租用2辆公务用车,便于公务出行,其次即将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配套政策的建议》,申请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有关规定,在代建项目预算中增列交通费,解决现场工作人员出行问题。二是解决施工现场人员就餐问题,由各工程主管领导与各工地项目部协调,确定工地项目部食堂按照5元/人·顿的标准提供伙食,费用由就餐人员自行支付并补缴之前就餐费用。同时,将派党办室与办公室人员不定期前往施工现场检查就餐付费情况。

5.关于“驻工地工程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食宿问题,不能按规定及时报销必需的费用”问题

6.关于“由于对突发问题了解不深入,导致党校项目1名孕妇阻止施工6天”问题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日常工作中强调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多,很少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问题。

整改措施:今后要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关于“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活动中,查出8人次未按时完成规定内的工作。个别人员以去工地为名不到岗”问题

整改措施:首先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市代建中心工作规则》,明确了各项工作要求及处罚细则,强化规矩意识。其次强化监督管理,一是修改完善《市代建中心督查督办及反馈工作制度》,形成常态化督查制度。二是在整改期内,由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和党办室牵头组织次内部检查,针对“一问责八清理”活动中查出的工作推进缓慢、组织纪律性不强、未按时上报材料等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聘用人员工资提前拨付,超范围扩大支出,2017年7月18日、9月26日分两次将财政拨付的108万元聘用人员全部费用转入劳务派遣公司账户”问题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3.关于“日常工作中没有很好的运用‘四种形态’。谈心、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的不到位,一年来,党组、纪检组没有对一名机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问题

整改措施: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的谈心谈话教育截至目前,党组、纪检组先后对单位内部以及射击馆重建、市一院新院区、市委党校迁建等项目进行预警谈话5次,谈话人数已达60人次,严控廉政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抓常、抓细、抓长,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中共石家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4月2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市金融办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8月8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市金融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办党组坚持严格对表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稳扎稳打,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迅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办立即于8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原原本本、原汁原味传达学习了反馈意见,明确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针见血、鞭辟入里,是对我们存在问题的真实写照,是对我们最大的鞭策,必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办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为加快建设京津冀区域性金融中心奠定坚实政治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办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立即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主任赵东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的市金融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处室集中抓,其他处室配合抓,全体干部支持抓,上其下顺、同心同德、聚力合心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找准病根,追根溯源、固本强基,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坚持把整改落实到制度上、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上。自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共制定或修订完善制度21项,涵盖党内政治生活、纪律教育、双向约谈、廉洁自律、支部建设等党建各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操作性、时效性和管用性。

经过集中整改,办党组针对反馈的6个方面、19项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强化整改措施,有序、有力、有效抓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9个问题都在有序推进,其中已经完成整改3项,其余16项正在长期推进。

(需要说明的是,市委巡察组没有移交我单位问题线索)

1.关于“党的领导意识淡薄,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印发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较大财务开支和福利问题纳入党组议事决策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和范围。整改以来,共召开6次办党组会议,分别研究了中央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意识形态、廉洁自律等工作。二是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在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首先发言定调,而是先由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2.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存在应付、走过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步骤、方法、程序进行了再次规范明确。坚持对标省委、市委民主生活会,扎实做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规定动作,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反思,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方向和措施,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均由党组书记亲自把关。9月10日,办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赵东同志代表班子和个人作了对照检查,随后班子成员也都一一开展了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刀真枪、坦诚相待、辣味十足。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这次民主生活会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关于“党组织‘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决策部署、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缺乏切合实际的具体抓手和管用措施”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提高到一定的政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在推进企业上市方面,与全国和周边省市相比发展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后备上市企业培育。研究制定我市后备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库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后备挂牌上市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调整,精准对接、全程服务、集中力量,加快扶持一批优质后备企业挂牌上市,目前全市后备挂牌上市企业达到229家。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服务。会同省金融办、河北证监局、上交所、石交所和中介机构,对我市备案辅导企业和已挂牌上市企业开展实地调研,采取分片集中方式,对全市21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导调研,听取了工作汇报、解读了政策形势,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对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三是研究制定市级考核办法。按照《河北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企业挂牌上市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各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积极性,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审定。

4.关于“推进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对资本市场利用程度较低,金融产业发展不充分”问题。

5.关于“金融扶贫力度不强”问题。

6.关于“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学习抓得不紧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坚持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逐月逐周制定了学习计划,为全办人员统一配发了学习笔记本,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11次,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写笔记、写心得体会,抽查了全办干部学习笔记,对笔记不认真、不合格、敷衍了事的进行了严厉批评。坚持以处室为单位,每月的第一个周六组织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实地教育,增强教育实效,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2次。

2.关于“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欠缺,没有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推动”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推动,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标杆,对《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对学习专题、组织形式、学习要求等进行明确,逐月制定学习计划,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重点学习了中美贸易战、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班子成员坚持边学习、边写心得体会,党组书记不定期抽查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强有力的学习,领导班子“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更加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关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重温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范围。于9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重温了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要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对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牢牢守住阵地。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工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结合党支部成员调整实际,组织新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进行了党务学习培训,增强了支部班子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规范了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程序和党支部手册填写,对党支部手册进行了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开展支部学习9次,党支部书记张耀军同志为全体党员进行了一次党课教育,均严格执行了会前签名、考勤、会议记录和情况通报等程序。三是按照市委和市直工委统一安排,党支部于8月30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张耀军同志代表党支部班子和个人作了对照检查,随后支部成员也都一一开展了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同志们纷纷表示,这次组织生活会开出了目的、开出了预期、开出了效果,为新一届党支部班子开了个好头。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核准调整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按时将收缴的党费上缴至市直工委组织部指定帐户。对每名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9月底将全体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

2.关于“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通过理论学习坚定干部理想信念的同时,组织干部前往上海、杭州、郑州等地考察学习,进一步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提高了工作能力。特别是结合市委“全面对标杭州”的工作部署,10月上旬组织干部再次前往杭州,对杭州市先进金融做法进行全面考察学习,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并在市委常委会上作了专题汇报。

3.关于“违反干部交流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了干部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提高了对干部交流工作的认识,从而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制定了《科级及以下干部轮岗实施方案》,用制度的形式固化干部轮岗交流的整改成果,推动干部交流工作长期常态开展。目前,我市正处于机构改革时期,干部人事冻结,待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我办将根据三定方案,认真梳理干部任职情况,完善交流制度,对所有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分步全面完成轮岗交流。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支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支出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机关财务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将会议费用支出控制在最低水平。二是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将单位公车“上网”,明确规定凡是使用公车必须通过网上派车平台审核,公车司机未见到派车单不得出车。巡察整改以来共使用公车76次,均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审核。

2.关于“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掌握实际情况不够”问题。

3.关于“工作作风拖拉、不扎实”问题。

1.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以集中学习为契机,逢会必谈、逢会必学。9月29日,办党组书记赵东同志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集体深入学习。二是在实地参观李保国同志故居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了《李保国》教育影片,引导党员干部学习李保国同志高尚情操、优良作风,牢记公仆身份,进一步提高思想境界、永葆党员本色。

2.关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办党组双向约谈制度》,在明确党组书记可约谈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同时,明确了班子成员可约谈“一把手”,一般干部也可约谈班子成员和“一把手”,进一步加强了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畅通了干部提意见、表诉求的渠道,强化了同级监督、党内监督。二是在9月20日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市委、市纪委、纪检组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要求,重申各项禁令,要求全办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到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干干净净、平平安安过节。

3.关于“纪律教育存在短板,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了《廉洁自律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工作纪律规定》等制度,通过全方位的纪律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划出红线、明确底线,提高了全办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设立廉政宣传专栏,及时跟进《河北日报》关于我省、我市纪检机关查处干部案例,巡察整改以来向全办通报三次。组织全体干部集体观看了《警钟》《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纪录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敬畏党纪,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细化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方案,由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全体党员干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量化到各处室和全体党员干部,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廉政风险点台账,出台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在下步工作中,办党组将坚决聚焦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巩固成果、善始善终,以实实在在的举措、雷厉风行的作风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抓长抓常推进整改。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以及整改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坚持“一类问题、一项制度、一套机制”的整改原则,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从源头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

(三)推进事业发展,做好工作深化整改。以巡察改为“加油站”“新起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促整改,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关于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总目标,着力抓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持续用力抓好银企对接、企业上市、金融创新、防控风险等重点工作,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良性互动、互生共荣,真正实现巡察整改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推动全市金融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中共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6月3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市工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1)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煤炭质量检测不及时。

整改情况:今年,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段特点,我局坚持早谋划、早准备,先后研究制发了《2018年红盾治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考核办法》《石家庄市2018年散煤强化治理实施方案》《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炉具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和《落实散煤和成品油治理管控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清晰的大气治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通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13日,我局牵头召开了全市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动员会,下发了《石家庄市2018年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蒋文红副市长参会并做了重要指示。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洪彬与各县(市、区)局一把手分别签订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状”,我局先后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5次,宣传报道100余篇次,印制各类通告、告知15万余份。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散煤349个批次,抽检覆盖率100%,取缔散煤无照经营58户,联合查办运销散煤61起,查扣散煤3692.6吨,罚款62.5万元;抽检加油站(点)968个,抽检成品油1700个批次,立案查处成品油案件147起,罚款275万元。

(2)对精准扶贫工作做的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了工作督导,印发了扶贫工作“一对一”联系卡,要求扶贫干部加强与扶贫对象的联系,全面了解帮扶对象的综合情况。重新审核修订了干部“走亲”活动计划,开展了“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并于8月31日组织了一次“走亲”活动;9月15日组织了“中秋”“十一”双节慰问和“走亲”活动;10月份开展了“慰问孤寡老人”活动,以活动牵引促相互了解,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2.落实省市重点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力的问题。

4.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1.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2.落实“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2017年制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长效抓好贯彻落实。8月14日,局党组会议结合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对上半年“两学一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对下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20日,机关纪委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各直属分局和派出机构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发了方案计划,并依此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抓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细化工作方案》,督导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上报了情况报告;印发了《关于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的通知》,强化了大家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有关知识进行了学习研讨,进一步消除了大家的模糊认识,提升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9月底前,各支部均按照市局《方案》要求安排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增强了各级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

1.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论资排辈问题突出,干部队伍年龄老化。

整改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重新审核修订了各层次干部选拔标准,为更好地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提供了遵循。制发了《中青年干部培养计划》,对中青年干部成长进行了专题谋划。同时,下步拟建立市局青年干部人才库,对青年干部的成长给予全程组织引导、帮助。

(2)相互借调人员问题突出。

(3)劳务派遣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了市政府《石家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劳务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同时,组织各单位对非在编用工进行认真清查、清理,对发现的解聘人员仍在原单位上班问题进行了立即纠正。

2.机构设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拟定了市局关于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上报市编委办;对涉及职责调整的单位和岗位,加强问题督导,进一步明确职责,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已妥善安置原维管办人员到消协工作;其他任务拟在下步机构改革中加强工作协调,稳步推进并落实整改。

3.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市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内设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的具体意见建议,已上报市编委办。二是拟将机关党建业务列入年度专题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能力。

4.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市委组织部反馈问题后我们进行了逐一核实,并于7月18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以市局直属党委的名义上报了有关情况说明。8月底前,市局各党组(支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紧扣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扎实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局领导均带头参加了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了点评。9月份,市局制发了《“三会一课”制度记录规范》《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督导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并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

5.党员管理和党费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市委组织部反馈问题后我们进行了逐一核实,并于7月18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以市局直属党委的名义上报了有关情况说明。9月份,我局制发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了学习,党费收缴管理人员提高了责任意识,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关于党员转正问题,一是我局将在干部调动、人员招录、接收军转干部等有关工作中引以为戒,严把入口关。二是对现存党员、干部的档案,结合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再一次全面审查。三是认真落实了党员、干部档案接收转递过程中的档案审核责任,明确没有填写完成《档案审核责任表》的,一律不得办理其他手续。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会议用餐存在超标。

整改情况:市局财务装备处将严格按照市局2017年制发的《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把标准、严审单据,对超标准、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和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并对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理。

(2)公车私用;外出开会绕道。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持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纪意识。二是严格执行省、市公务用车有关规定,特别是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封存。三是完善了市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坚持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路线,车辆管理上实行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杜绝公车私用、用车绕道。四是加强公车监管,不定期到全市信息化用车平台上检查公车行车路线,对违规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有的单位存在利用值班滥发补助。

整改情况:坚持把财务工作与执行《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制度结合起来,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凡违规审批、报销超标违规经费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以严肃问责促整改落实。

2.“一问责八清理”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1)存在形式主义,会议多、乱、杂。

(2)存在奢靡之风,占用办公经费违规支出。

整改情况:市局将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支出行为,支出范围必须以批准预算为准,未列预算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和票据审核,严防此类问题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以罚代法,对不合格的伪劣商品仅做出没收和罚款处理,没有后处理措施。

(2)纪律松散,有的单位职工无故不在岗。

整改情况:企业监督管理分局在约谈解某的基础上,责令其做了书面检查,进一步完善了《企管分局考勤管理制度》。市局针对此类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了警示教育,并严格按照市局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请销假管理的通知》要求,抓好人员的日常管控;同时,在各单位对上班纪律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市局机关纪委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对无故不在岗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3)不作为乱作为,有的单位受理变更登记懒政怠政不作为。

整改情况:主要是2015年12月23日,网络和交通监督管理分局在办理石家庄冀宏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登记过程中,因马某、肖某2名工作人员审核不细致,误将该公司办理变更资本的同时错误地变更了股东。该公司部分退休股东写信反映后,分局马上派人到该公司了解情况,经查2名办事人员与该企业法人、经办人均不认识,办理过程中未发现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当即撤销了原变更手续并指导企业按照公司章程规范重新进行了股东变更,及时纠正了错误。事后,分局将处理改正结果告知举报人并进行了检讨,2名工作人员也联系当事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并取得了谅解。鉴于2人因非主观故意犯错,也未引发不良社会后果,经市局党组研究给予2人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分局也召开了全体人员大会,传达学习市局通报,并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治懒(乱)政、提效能、促落实”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

对于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市工商局支持平山县王家坪村扶贫款97余万元,其中20万元左右仅凭白条入账没有明细,无人监管”问题,市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核查。经查:2015年至2017年,我局共拨给平山县合河口乡王家坪村扶贫款101.1368万元,此款专款专用由平山县合河口乡监管、王家坪村使用。我局与平山县合河口乡政府财政所往来账目清晰、手续齐全、票据正规。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万左右白条存在于合河口乡的账目上,经了解白条主要有三个出处:一是支付养老院3名工人3年工资共9.6万元(厨师1名月工资1800元;服务员2名,每人月工资700元;3人每年各工作10个月);二是养老院购买菜、肉、调料等副食品和燃料、电费等每年约2万元,3年合计约6万元;三是支付护坡工程款4.6万元(2名个体承包人,支付给张玉成2.1万元、毛海2.5万元)。以上支出共计20.2万元左右,因支付工资、附近集市购买给养、个人承包工程等原因,无法出具正规发票,故当时打了白条。针对此类问题,在下步扶贫工作中,局党组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的同时,将责成市局财务装备处和驻村工作组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手续齐全。

针对以上问题,市局紧盯工商执法、市场服务等重点环节,制发了《工作人员行为管理规范》,对工作人员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强化了制度的落实。

1.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的问题。

2.执纪办案力度不够的问题。

3.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强化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对党章党规党纪心存敬畏,严格执行和遵守每一条纪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1.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每季度重温一次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厘清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认识盲区,党组书记切实扛起主责,班子成员担负起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紧紧围绕“权”“钱”两个方面,加强工作监管,层层传导压力。党组书记每年带头至少讲1次党课,结合半年、年终总结认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亲自部署和协调查办重大案件,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大胆查办案件;党组成员每年对分管处室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2次廉政谈话;坚持对履责不到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纪检机构监督职责缺失的问题。

(1)驻局纪检组三转不到位,个别领导仍联系业务工作。

整改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立行立改,深入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工作,彻底脱离驻在单位党组职责分工,聚焦执纪问责主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2)工作人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经专门与市编委办进行了沟通,并将我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市局内设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的具体意见建议,上报书面材料。二是在任命了一名专职纪委副书记基础上,从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中选拔了一名业务好、素质高、有纪委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定编定岗安置在市局机关纪委工作。三是拟将机关纪委的业务培训纳入至机关干部培训计划,强化能力建设。

(3)工作经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方面进行“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通过每月一主题一讨论、坚持党员学习日制度、每月一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升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强化学习培训,加强与上级纪委联系,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制度,增加与同级部门的交流沟通,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个人素质及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

3.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不够的问题。

中共石家庄市统计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6月3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巡察以来,在全局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活动,深化学习培训、充分交流研讨、集中调研排查、全面整改提升;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及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坚持读原著、悟原理,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家深刻认识到,此次政治巡察既是对我局进行的严格全面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各项工作的把脉问诊,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戳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局党组严肃认真,态度鲜明,坚决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局党组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与中央对河北省、对国家统计局巡视反馈意见紧密结合、统筹思考,于8月18日、8月21日和8月27日分别以巡视整改、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和巡察整改为主题,召开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把思想和工作职责摆进去,找准找实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做到落实落细、见人见事,出以公心,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晰思路举措,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推动全局巡察整改向纵深发展。

(四)逐条逐项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在逐条梳理、逐项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反复研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党组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类处置、强化责任追究、坚持统筹推进、确保效果明显”的整改原则,确立了6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和91项整改措施,形成了《中共石家庄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在第十二巡察组的指导下对整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局上下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做到了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查督办到位,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务实成效。

(五)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建立了“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抓到底”的整改机制,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台账式推进落实,做到了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扭住不放、全面整改,实行推进会、约谈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全方位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狠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态势。局党组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在整改落实工作中,严格按照整改台账确定的问题清单,将整改细化到人,落实一件销号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1.关于“贯彻中央重大战略决策不到位”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承担的精准扶贫工作做的不到位。一对一帮扶工作仅停留在送钱送物上,2015年向平山县桃林村下拨的扶贫款,未完全按原计划进行使用。”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定期召开精准扶贫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帮扶工作进展、帮扶资金使用等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下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局党组成员和县级干部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帮扶村走访调研,督导检查扶贫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局帮扶责任人加大与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扶持力度和联系频度,把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致贫原因、自身特点摸清摸透,因势利导、因户制宜,帮助贫困户厘清发展思路,制定适宜的扶贫规划。三是就扶贫款使用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和补充说明,并对余款使用与乡政府进行了沟通与规范。

2.关于“落实省市委重点工作不扎实、标准要求不高”问题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力”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在重大问题决策的集体性、民主性和科学性上不到位,缺乏充分酝酿、科学决策”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局党组专题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专门安排了政治理论的学习研讨;以中央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为镜鉴,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底线,防微杜渐,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修订《中共石家庄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由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党组会前准备不充分和会前沟通不到位的议题,坚决不得上会,提高党组会效率。认真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决定的重大问题适宜公开的,全部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在建设大数据平台、开发大数据系统中,党组对其可行性没有深入研究,面对后期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准备不足,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使用效果不理想”的问题。一是拟定《关于加强石家庄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大数据中心统计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强化以统计专业为主的联合应用,提升平台使用效果。二是加强大数据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统计大数据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关于“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差距较大,尤其是中层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巡察期间,巡察组对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学习党章、准则闭卷测验,部分参考人员无视考试纪律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党规党纪理论学习。9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知识深入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用党的理论指导工作实际。二是局党组成员带头遵守党规党纪,自觉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近期组织学习警示案例10个,组织观看教育录像《巡视利剑》1次,组织中层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通过教育不断提高其政治站位,强化中层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四是于9月26日组织局中层干部进行集中党规党纪知识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强化考场纪律,从实际工作出发锤炼党员干部守规矩讲纪律的思想意识。

1.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2.关于“‘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3.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薄弱”问题

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

2.关于“机构设置不到位”问题

3.关于“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不强”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局机关党委力量不足,党委、纪委、人事处三个处室一套人马,正式编制只有4个,纪委书记常年有病不能正常上班。存在着工作人员不到位问题。统计局机关纪委没有专职人员,工作由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兼任”的问题。将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纪委)工作合理分配,明细岗位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工作需要,选配优秀力量,强化人员力量,加强党建、纪检及人事工作。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对长期不上班的党员缺乏有效管理和惩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的问题。一是做好支部改选工作。选配优秀骨干力量,进入支部班子,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增强支部战斗力。二是组织开展高质量组织生活。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议质量。三是加大对个别党员的管理力度。各支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个别党员长期不能正常上班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进行批评帮助,现已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4.关于“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5.关于“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培养和发展党员不及时。2015年以来仅发展了两名党员,仍有十人没能加入党组织”的问题。一是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做好非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分期分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使非党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督促培养人加强与积极分子的思想交流,尽快提升积极分子的思想素质,早日成为合格党员。积极与市直工委、组织部沟通,今年上报工委、组织部审核已经吸纳了2名非党员为积极分子,并对调入我局的一名预备党员指定了专门的培养人,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于9月26日正式吸纳为中共党员。三是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专门对7名年龄较大的非党员进行谈心活动,进一步做好发展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1.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2.关于“‘一问责八清理’工作不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自2016年开展‘一问责八清理’活动以来,市统计局仅报送一个慢作为的小问题,没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更没有发现上报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的问题。一是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发放《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明白纸》、曝光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等手段,营造浓厚的政治氛围,推动“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开展专题自查自纠,确保把问题找准、找透,有效整改。三是通过设置意见箱、广泛问计于民等方式,畅通沟通渠道,诚恳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再次推动了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工作的进展,为消除问题隐患打下了良好基础。

3.关于“干部的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财务整改不到位问题。2016年市财政对统计局进行财务检查后发现诸多问题并要求整改,但至今仍存在现金补贴无领取人签字,审批手续不全,票据不合规,账证不符等问题”的问题。已补全领取人签字、审批手续,使账证相符。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手续,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对不合规不合法、缺少领取人签字、手续不全的原始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及时对账,准确使用会计科目,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1.关于“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小抓早方面力度不够。除一名局领导进行过自我批评外,对存在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问题没有主动发现并进行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的廉政风险点没有主动履行职责查找并做分类处置”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形态”作用,深入查摆问题,发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要求等方面的不足,抓早抓小遏止问题发生。二是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结合局中心工作,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遵守“六大纪律”等方面认真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风险点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分类抓好整改工作。通过工作,进一步排查了问题隐患,将问题苗头遏止在萌芽状态。

2.关于“执纪办案力度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没有办理过一起案件,对一般纪律问题处理也不到位。对长期不上班的或在编不在岗的问题,乱发补贴问题,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均没有得到处理。”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市直纪工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纪检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二是在局办公地点设立举报意见箱,接受人民群众举报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及时答复。三是指定专人与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发现问题,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机关纪委的办案能力。

3.关于“贯彻《条例》《准则》力度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统计局没有召开过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和《准则》的专门会议,没有集中学习的记录,也没有对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记录,大部分工作人员不清楚《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的内容”的问题。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关于《准则》《条例》的理论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学原文,谈体会,讲心得,加强党规党纪在基层党员中的理解和运用。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对分管处室(单位)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下半年廉政谈话已于9月20日前完成。三是于9月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准则》《条例》的理解。

1.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2.关于“纪检机构的监督职责缺失”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着工作精力不到位问题。驻发改委纪检组做为对市统计的监督部门,没有把工作重心放在统计局,平时检查监督少”的问题。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措施。

3.关于“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不够”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认识不足,没有专门研究制定这方面制度”的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风险防控措施。深入查找风险点,修订防控措施,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理清岗位职责,强化风险意识。本次修订共查找风险点75个,制定措施213条,有效提升了局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的、重大的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觉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统计工作实践。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落地生根。

(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党组抓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着力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认真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使党的纪律、规矩、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考核导向,用好问责利器,坚决把压力逐级传导下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推力。

(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为主线,强化统计管理,改进统计方法,加快构建适应新常态的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坚持把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放在统计工作首位,更加坚定地行使和维护统计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更加自觉地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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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各地江西商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腾讯中国江西同乡网视频? 爱奇艺中国江西同乡会刘凯视频 微信公众号: zgjxtxw 江西同乡网 cctvgzxw 赣资讯网? qqggj_com 赣管家? sjjxsh_com 江右商邦网 ZGjxtxh 中国江西同乡会刘凯? zgtj888_cn 书画爱好者俱乐部 新浪微博号: http://blog.sina.com.cn/zgjxtxh http://www.zgtj888.org/s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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