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8月第二周)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1.举办第四期“司法大讲堂”,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

2.下发宣传工作任务;

02

律师科

1.向有关单位转发《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前培训班报名的通知》,指导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公职律师职前培训报名;

2.根据局里要求上报《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中科室涉及的2项指标内容;

3.统计上报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

4.召开高唐县律师行业落实司法部党组部署暨重点工作推进会;

5.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

6.参加省厅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班视频会;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公众号上开设书画之乡法润高唐·“法治+”多元文化专栏,现已更新4期;

2、协助组织各位开展“纪法教育月”活动,为自主学习、网上竞答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开展法律服务队伍和人民调解队伍“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

2.开展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暨司法大讲堂;

3.高唐县退役军人事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

4.督促各所完成智慧调解系统录入工作;

5.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6.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一卷一表”汇总案卷评查意见;

2.梳理、汇总并组织执法部门会签全县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3.分批开展行政检查专项监督;

5.印发全县证明事项清单;

06

法治调研督查科

1.组织召开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会;

2.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材料申报工作,对照会议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提报材料;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35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4.继续完善山东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所有信息及矫正小组协矫通安装;

08

法律援助

1、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

2、为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

09

公证处

1.本周办理日常公证事项,共办理各类公证16件;

2.在政务服务系统平台补录公证事项三类;

10

杨屯司法所

1.解答董官屯村王某法律咨询;

2.援调对接庄庄村农民工讨薪案件;

3.调解三官庙村杨某与谢王村刘某借款纠纷;

4.调解小林村林某与袁庄村李某农民工工资纠纷;

5.调解夏庄村委会与村民鞠某等3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6.智慧调解系统录入调解案件20余件;

7.社区矫正集合1次,整理社区矫正对象5人次,信息化核查3次;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出矛盾纠纷1件,录入智慧调解平台上季度案件;

2、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人次;

3、整理安置帮教档案,上报帮教报表;

4、整理完善合法性审查档案;

5、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实时定位核查;

12

固河司法所

1.调解一起家庭纠纷;

2.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余人次;

3.上报合法性审查卷宗;

6.将上半年调解案件录入智慧调解系统;

7.上报各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4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到清平镇小刘村开展判前社会调查;

4.报送安置帮教月报表;

5.调解北邱村树木遮阴纠纷,并办理援调对接;

6.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档案整理工作;

7.联合汇鑫信访办、派出所调解赵庄村邻里纠纷;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调解一起未成年人打架纠纷,三方达成调解协议;

2、完成辖区法律顾问社区分包及合同签订工作;

3、核实涉黑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并与监狱协调对接安置帮教工作;

4、完成判前社会调查一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

16

姜店司法所

1、联合武装部开展军人军属维权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活动;

2、调解家庭纠纷一起;

3、进村居开展反电诈普法宣传活动;

4、联合镇文旅服务中心在王楼村开展法治文艺普法宣传活动;

5、开展新聘任法律顾问合同续签工作。召开法律顾问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6、组织姜店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旁听庭审观摩月”进机关;

7、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劳动。接收一名新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开展办理请假手续1人,开展信息化核查;

8、完善调解报表,撰写调解案例;

17

人和司法所

1.上半年矛盾纠纷录入智慧调解平台;

2.成功调解一起正华文苑居民王某与郝某保质金纠纷;

3.上报安置帮教月报表;

4.专职调解员到社区走访排查矛盾纠纷;

5.法律咨询2件;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调解纠纷2起;

2、解答辖区村民法律咨询3起;

3、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4、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镇法律顾问、调解员在尹西大集联合进行“零距离”军人军属维权保障活动;

5、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2人次;

6、信息化核查12人次;

7、整理尹集镇合法性审查卷宗;

21

赵寨子司法所

1、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活动;

2、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30人次;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4、解答群众咨询2人次;

5、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人并建立档案;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8月第二周)》

THE END
1.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11月21日,从张家口市法律援助扩面提质民生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援助律师主动上门服务,为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截至10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563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 张家口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不断优化案件办理全流程,提升服务https://www.agri.cn/zx/xxlb/hb/202411/t20241126_8692806.htm
2.法律援助中心网站2009-09-25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第二 法律援助理论研究 《民法典》框架下的继承公证实践研究 民法典继承编遗嘱规定浅析 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变迁探讨 法律援助社会化问题的若干思考 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研究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变化及优化路径 https://flyzzx.sdups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