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
开栏语
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共有85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获此项殊荣。
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
获评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HONOR
致敬榜样的力量
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维护司法公正、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及政策要求,将法律援助惠民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法援服务。
强化平台使用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度
强化建章立制
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规范性
率先在全省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不予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和给予援助事项范围,实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全市范围内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审核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强化服务意识
不断增强法律援助获得感
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严格把握援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减少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批程序。自2019年以来,700余位经济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在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到了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强化刑事援助
发挥法律援助保障人权作用
2022年12月,根据省司法厅文件,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得到进一步落实,为保证政策落地落实,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在县区协调律师150余人次,为法治普洱建设贡献“法律援助”力量。
强化业务培训
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组织开展案件受理、系统操作、中彩金申报等各方面工作培训,在省司法厅同步监管下实现业务流程“全程监控”“全程可控”,组织线上线下案件评查1000多件,提升援助案件质量。
经过努力,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此次被司法部评为2023年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借此契机,中心将向其他优秀的单位和集体进行学习,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