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是青岛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对外交流中心,辖区面积30.01平方公里,人口54.85万,全区辖10个街道办事处。市南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谨守“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法院”的庄严承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铮铮誓言,锐意创新,砥砺奋进,竭尽全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市南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深入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针对执行难问题,实行执行分段集约管理,建立执行短信服务平台,并主动与青岛机场对接,在全国率先实施限制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这一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针对交通事故持续多发的社会现状,该院与市南交警共同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针对医患矛盾突出的现状,建立了医疗纠纷远程鉴定机制;还建立“社区网络调解法庭”,联合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诉讼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
城阳法院积极应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认可,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8年、2009年),2010年荣获集体一等功,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12年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机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20个: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涉外审判庭、民事审判五庭、夏庄人民法庭、上马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政工处、研究室、审监庭、监察室、办公室、司法技术中心、法警大队、执行局等。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宾谷街588号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台路8号司法局办公大楼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南路60-1号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平原县金河源路360号
山东省烟台市市辖区通世路6号
青杨峪村
济阳县垛石镇中瓦村
泥西村
济南市历下区历下区盛福花园49号楼
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市政府综合楼B区
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
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西路17-1号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东街6167号
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组织考核、验收。3、负责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和普法考试工作。4、负责办理市普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5、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对外法制宣传工作。3、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4、制定全区公证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负责公证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5、制定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处、镇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二、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七、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滨州市司法局是滨州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承担着对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四支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对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等工作,是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我市监狱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监狱狱政建设、刑罚执行和经济运行工作。3、负责我市劳动教养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4、组织和协调全市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5、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制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管理济南监狱工作,指导和监督刑罚的执行、改造罪犯工作。(三)指导管理市劳动教养工作。(四)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五)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六)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的法律服务工作。(七)管理和监督全市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管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