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wjx86124

1.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社员权

以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性质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划分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社员权。

(1)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自由权、隐私权等)和身份权(如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解释1】(1)配偶权是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2)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在子女尚未成年时,父母对子女才有亲权,当子女成年后,其即脱离父母的保护,享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即消失);(3)亲属权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如父母对精神病成年子女有抚养权)、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

【解释2】人身权与其主体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转让性。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1)支配权,是对客体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包括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支配权的实现,仅凭权利人单方的意思即可,无须义务人的积极行为相配合。与支配权对应的义务是容忍、尊重和不干涉,表现为不作为。

(2)请求权(如债权),是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的内容须借助于义务人的给付方能实现,请求权人不能对权利的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实施给付(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解释】同一客体上可以成立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请求权,而且彼此平等,成立在先的请求权并无优先效力。

(3)形成权,是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包括承认权、同意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抵消权、终止权。

【解释】形成权的特点在于,仅依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足以使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生效,或者使法律关系变更、终止,从而突破了“双方法律关系非经协议或有法律上的原因不得变更”的传统民事原则。

(4)抗辩权,是能够阻止相对人所行使的请求权的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如有针对抵消权的抗辩权。抗辩权的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抗辩权人能够拒绝对相对人履行义务,而不在于否认相对人的请求权,也不在于变更或者消灭相对人的权利。

3.绝对权和相对权

以权利实现方式为标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1)绝对权(如物权、人身权),是指无须他人协助即可行使、实现的权利。

(2)相对权(如债权),是指必须借助他人的协助,方可实现的权利。

4.对世权与对人权

以权利效力所及范围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对世权与对人权。

(1)对世权,是指能够请求不特定的一般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物权、人身权。对世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权利主体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义务主体所负义务的内容是对他人权利的容忍、尊重和不侵扰,表现为不作为。

(2)对人权,是指仅能请求特定的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对人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也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所负义务的内容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但主要体现为积极的作为。

5.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以权利可否与其主体分离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划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1)专属权,是指只能由其主体享有的权利,专属权不得让与和继承,如人身权、结婚、离婚、收养权等。

(2)非专属权,是指非专属于特定主体,可以让与和继承的权利,如一般的财产权。

6.主权利与从权利

以权利相互间的依存关系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划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解释】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抵押权,前者是主权利,后者是从权利。

7.原权与救济权

救济权是指在原权受到侵害或者存在受侵害的危险时产生的救济性权利。

【解释】王某的人身权受到侵害,王某享有的人身权是原权利,请求侵害人赔偿的权利属于救济权。

8.既得权与期待权

以权利要件是否全部具备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划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

(1)既得权,是指全部法律要件齐备,而为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2)期待权(形成中的权利),是指只具备部分法律要件,须待其余要件具备时才能实际发生的权利。

【解释】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在条件成就前,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即属于期待权。

的分类我为各位介绍完了,大家了解多少呢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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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概述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又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https://zhuanlan.zhihu.com/p/676513534
2.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都有什么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4、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https://m.64365.com/tuwen/ke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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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习《民法典》知识系列(1)2、简述法律事实的分类。 答:法律事实包括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和其他行为。合法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其中法律行为是最重要的法律事实。 3、简述事实构成的特点与种类。 答:(1)事实构成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zOTI0Mzc2Nw==&mid=2247500114&idx=3&sn=33b3d84926334ab7f28b1301a5098295&chksm=c33c0b4f0d404582c686fd772b74131eb2354479773df9956f3ea8688a1c6547bd9488d80422&scene=27
5.司考民法钟秀勇名师讲义: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可按不同标准分类如下:①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分类标准: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内容)。②绝对民事法律关系和相对民事法律关系(分类标准:义务主体是否特定)。③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分类标准:是否只有一组权利义务关系)。④调整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分类标准:是否因违法行为而成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62276.html
6.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民法以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其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也因此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或财产权关系和人身权关系。这是民事法律关系最基本的分类。 财产法律关系是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具体而言,它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如财产所有权关系、租赁关系、https://m.diyifanwen.com/kaoshizhuanti/tudidengjixiangfalvzhishi/0781819290189142_951.htm
7.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精选6篇)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单一的民事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区分二者,有助于正确适用民法规范。 篇3: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协同化,转型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协同化是指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充分确保当事人之间平等诉讼地位的基础上,确保法官中立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官在职权范https://www.360wenmi.com/f/filen5t3h8nq.html
8.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重点版)民法学知识点总结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2、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 4、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https://blog.csdn.net/qq_67692062/article/details/130914650
9.法律关系的种类民事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关于法律关系的种类民事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关系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分类的结果也不同,下面的你可以参考参考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2、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只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https://www.cooboys.com/zhzs/202302/954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