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案件的网上立案流程相同,下面以民事一审为例介绍网上立案的流程:在打开的页面中,申请法院、案件类型、申请类别、申请人,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提示:起诉、申请非诉执行、申请执行案件请选择受理法院;上诉、申请再审案件请选择原审法院。)
1、认真阅读网上立案须知,阅读完成之后,勾选“我已同意使用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然后点击“进入网上立案”,如下图所示:
民事一审须上传起诉状、证件类材料,证据类材料选择性上传,如下图:
1)上传起诉状:
若您已经有制作好的起诉状,可直接“上传诉状”按钮,选择原告和被告,将已有的起诉状直接上传即可,如下图:
若您还没有制作起诉状,可以点击后方的“制作诉状”按钮进行制作。制作完成后需下载签字,并将签字后文件上传提交,如下图点击确定。
按照立案指引,分别上传诉状、证件材料、证件材料、在线
生成地址确认书等;上传材料时如遇到无法操作的情况,可以尝试其他浏览器继续操作提交。
2.4信息确认提交
最后检查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等待法院进行立案审核。审核结果后显示在首页的案件列表中。
3.1查看电子送达提示短信
法官在内网创建发送文书的电子送达信息后,平台会自动给待签收人发送短信提醒(该手机为案件信息中登记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方式)。当事人或代理人收到短信后,可以在手机上直接点击短信内容中的链接地址进行签收。
3.2网络下载送达
当事人进入“电子送达”模块,在“我的文书”列表中,文书的状态包括:未签收、已签收、已失败。未签收的文书,可点击操作中的“签收”按钮来签收文书,已签收的文书可“下载”按钮,所有文书均能点击“详情”按钮查看文书详情。
4.1查看交费提示短信
4.2交费
当事人会收到交费的短信通知,并告知交费期限(说明:刑事案件无交费)。网上交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1、通过“网上交费”模块进行交费
待办事项中会显示待交费的案件,点击“交费”按钮进行交费。如下图所示:
输入银行卡号后,确认付款,即完成网上交费。如下图所示:
4.3打印交费凭证
进入“网上交费”模块,在“我的交费”中找到已交费的案件,点击后方的“电子交费单”,即可打印电子交费凭证,如下图所示:
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对审理中、审结的已公开案件向法院申请网上阅卷。
5.1创建阅卷申请
1、点击创建阅卷申请,首先是阅卷须知,如下图:
3、预览已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可点击“提交”按钮,若想修改信息,点击“返回上一步”按钮修改,如下图所示:
5.2查看卷宗
1、在我的阅卷申请中,可看到所有已创建的阅卷申请,申请状态包括:待提交、待审查、审查合格、审查不合格,点击操作中的“详情”可查看阅卷申请的详情,待提交的阅卷申请还可以继续“编辑”或“删除”,如下图:
6.1证据提交
1、需要质证的当事人需通过该当事人的案件查询码添加案件,如下图:
尚法
明辨
慎断
保定中院
院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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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定中院@您:足不出户也能参与诉讼,“电子法院”操作手册待您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