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第二次起诉离婚,另一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如何判
在2021年1月1之前,“没有离不掉的婚”这句话多少有点缺乏法律依据,现实中存在大量“久判不离”的案例。
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没有离不了的婚”是一句无比正确的话。
杜玲(化名)的离婚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74%的离婚案件是由女性提出的。但郭学涛(化名)和杜玲的离婚案件是郭学涛提出的,26%的离婚案件之一。
杜玲的态度很明确,坚决不离。她并不是想通过拖延战术,获得对方财产上的让步或者实现其他目的,她就是纯粹不想离婚。
哪怕郭学涛提出自己净身出户,杜玲依然很决绝地拒绝了。
既然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郭学涛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庭审中,杜玲告诉法官,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应判决离婚。法官审查全案,认定夫妻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这完全在郭学涛的意料之中,因为他确实没有也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次人民法院同样判决不准离婚。不是都说原则上第二次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显然,这次又变成了例外。
“怒火中烧”的郭学涛随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已经受够了杜玲的拖延战术,一切都不在自己的掌控中的感觉,非常的糟糕。他希望尽早摆脱这段无语的婚姻带给他的困扰,不然就要疯了。
很快,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下,郭学涛彻底失控了,带着现任“女朋友”一起去杜玲家里泼油漆,一方面是撒气,另一方面是“逼”杜玲同意离婚,甚至破口大骂,差一点就了动手。要不是“女朋友”拉着,他真的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对于郭学涛的出格行为,杜玲却依然无动于衷,她的唯一想法就是不离婚。至于她为何始终不同意离婚,当初是因为念着婚姻来之不易,后来是因为纯粹不想让郭学涛获得自由。凭什么?明明他才是这段婚姻的“叛徒”,理应受到制裁是他,而不是自己。
6个月后,郭学涛再一次卷土重来,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代理前两次离婚诉讼的律师劝她放下这段感情,拖着对双方都是伤害,而且这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非常大。这个道理她何尝不懂?但她不甘心,于是解除了律师的委托。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其中一个很大的变化是新增了“二次判离制度”。《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项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一些离婚案件“久判不离”的问题而设立的,杜玲的离婚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不出意外的话,第三次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就会判决双方离婚。纯粹的拖延换不来任何的回报,只不过是徒增更多伤悲。
有时候,很多人想不明白这句“没有离不掉的婚”的含义,导致做出了完全错误的决策,导致原本可以幸福的生活变得一团糟,不免有点可悲。
法院单方面离婚程序怎么走,最快需要多久可以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程序包括去
法院立案,诉前调解,开庭审理,判决,上诉二审
这几个步骤。
一、立案
1、建议聘请律师,离婚问题涉及法律众多,只有专业离婚律师才能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而且有专业律师的指导,你可以顺利开展单方面起诉离婚程序。
2、需要准备起诉状。
还有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例如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小孩归谁直接抚养,对方支付多少费用法,有些出轨行为要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费用等等。
然后还有列明具体的事实和理由,详细介绍夫妻结婚的过程,矛盾的起因,对方过程情况以及为何要这么判决。
感情破裂表现在哪些方面。
是否还有缓和的余地等情况。
3、要明确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当方面起诉离婚一般要到对方户籍地法院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
4、准备起诉离婚的证据。
所谓证据就是能够证明你起诉状当中事实的书面材料。
例如结婚证,居住证,小孩出生证明,房产证。
车辆行驶证等等都属于法院规定证明,当然了,如果主张对方有外遇,你还要提交外遇出轨证据。
二、诉前调解
3、如期诉前调解不成功,那么法院才会把案件正式转入开庭程序。夫妻都回去等待通知,大约30天以后才会开庭。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之前,法院会邮寄书面的传票给夫妻双方,通知某月某日到法院第几法庭,开庭。
2、开庭前法院会核对出庭人员的身份信息,是否需要申请法官回避。强调开庭纪律,未经许可,不能录音录像。
3、开始让原告宣读诉讼请求,然后听取对方对此请求的意见。
4、原告说明事实和理由,被告对事实和理由有没有意见;
5、原告出示证据,被告对此证据发表意见。
6、法官会对夫妻事实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可以提问双方,展开调查。
7、被告如果有证据还可以出示,原告对证据发表意见
8、事实调查结束,进入互相辩论解答,双方对自己的主张提供法律依据,发表辩论观点。
9、最后称述,是否需要调解。
10、开庭结束。
四、判决
1、开庭之后30天左右,法院出具判决书。对夫妻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作出判决。
2、证据充分的,感情完全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证据不充分的,可能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
4、如果任何一方对此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
第一次起诉离婚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键在于双方是否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形,对方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在六个月过后,如果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二审程序(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再审程序: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