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个月办理农民工讨薪法援案逾六千件新闻中心

“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无私帮助,他们就像亲人一样为我们东奔西走,不仅不收任何费用,第一次来就受理了案件,在律师指导下我们补齐了证据,第二次来援助中心就办好了到法院打官司的手续。”看到案件有了盼头,从安徽滁州农村到南京打工的水电工卜家飞脸上露出了笑容。

期间,他们也曾尝试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申请未被受理。偶然一次,有工友从媒体上得知可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权利,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们来到了南京市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

“粗看起来,他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维权存在障碍,但细细审查,还是能找到装饰公司用工的蛛丝马迹。”承办律师茆海宁介绍说,工人进入施工工地都办理了小区出入证,经过查证发现物业公司办理这类证件都需要装饰公司出具完整手续,加上他们手里有一张手签的工资凭证,经过和签字人员印证,劳动关系基本上就确立下来,诉讼维权就有了较大把握。

“法律援助律师面临的案件大多存在各种证据问题,律师在取证中需要付出更多细心和耐心,尤其对农民工还需要细致的法律知识讲解,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利有哪些,可以通过哪些合法渠道维权。”茆海宁介绍,他所在的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仅2017年就办理了农民工维权案件91件,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202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

像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这样通过实施法律援助现场服务“只跑一次”工程,并通过专兼职律师、名优律师为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服务的,如今已经在江苏各地普遍实行。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了解到,自2017年12月13日部署“法润江苏情系民工”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300多件,援助农民工8436人,其中讨薪案件6541件。实际追回9550.7万元。

去年办理农民工讨薪法援案逾三万件

数据显示,2017年,江苏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3845件,占案件总数的53.7%,比去年增长5.7%。其中,涉及讨薪案件34733件,占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79.2%。为农民工讨薪5.75亿元,比去年增长25.8%。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俊介绍,为了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渠道维权,江苏着力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基础,通过强化宣传和咨询服务,有效拓宽了农民工对法援工作的知晓度,还通过加强网络建设进一步畅通咨询和求援引导,为农民工就近、快速、便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多种获援渠道。

江苏通过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市县两级法援中心为核心、镇(街)法援工作站为窗口、村(社区)法援服务点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法援服务网络,全省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24个,并在各地普遍建立了农民工聚居地、劳务市场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

“农民工群体是不是享受到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直接关系到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介绍,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倾斜,就要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据介绍,江苏省司法厅为此推行了法律援助“名优工程”,省市律师协会理事、各业务委员会委员、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受过省市以上表彰的律师等“名优律师”都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咨询解答,全省共组建111个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2369名律师参与,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

打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组合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中有关2018年春节元旦期间“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们拿到钱回家”的精神,2017年12月13日,江苏省司法厅开展了“法润江苏情系民工”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各地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查短板、找不足,想方设法组织各方力量,打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组合拳”,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泰州市司法局启动“百日维薪”行动,开通“维薪绿色通道”,实行案件受理、立案、指派、办理“一条龙”服务模式。通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近1个月以来接待农民工讨薪咨询1632人次,受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200件,涉及金额594万元。

扬中市司法局组织法援中心、司法所、调解组织与劳动监察、住建等部门以网格化方式重点针对建筑企业、生产制造业、服务业等民工问题较多企业进行了八个轮次的走访摸排,对多次存在问题的企业单位纳入重点名单,落实基层调解网格员专门进行后期跟踪反馈,确保矛盾纠纷不留死角。

江苏省司法厅还在专项行动中部署了法治宣传“润心”、化解矛盾“安心”、法律服务“贴心”、法律援助“暖心”等四个行动。其中规定,加强与仲裁、法院的沟通协调,在办理农民工劳资纠纷案件时,首先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减少农民工诉累。对已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的劳资纠纷,加强与仲裁、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推动仲裁、法院优先依法作出处理,尽快解决纠纷。

全面降低农民工法援门槛

在农民工用工大市的苏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均开设了“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通过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快速办理,确保民工应援尽援。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曹旻介绍,苏州已经将农民工较常发生的工伤、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均列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该市司法局还与法院、人社、住建等部门建立涉民工法律援助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建立了调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解决的法律援助机制。

据了解,江苏省司法厅还要求各地建立法律援助异地互助机制,加强劳务目的地及劳务输出地法律援助机构沟通联络,在身份认定、证据保全、异地办案等方面开展合作,为案件办理创造便利条件。

盐城市司法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工拿钱;快乐过年”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规定全市所有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事项申请法援的,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实行当场受理,当场指派。为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可在法院、劳动仲裁、总工会、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近申请,并规定对10人以上的农民工维权案件,法援机构一律指派名优律师进工地现场办理。法制网南京1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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