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注:改写自GB7258-2004的3.2.1和3.2.2。
载货汽车goodsvehicle
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包括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专项作业车specialmotorvehicle
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的汽车,不包括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注:改写自GB7258-2004的3.2.5。
有轨电车tram
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架线供电,有轨道承载的道路车辆。
摩托车motorcycle
由动力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
注:改写自GB7258-2004的3.5和3.6。
挂车trailer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或拖拉机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用于:
——载运货物;
——特殊用途。
注:改写自GB7258-2004的3.3。
全挂车draw-bar-trailer
牵引杆挂车
至少有两根轴的挂车,具有:
——一轴可转向;
——通过角向移动的牵引杆与牵引车联结;
——牵引杆可垂直移动,联结到底盘上,因此不能承受任何垂直力。
注:改写自GB7258-2004的3.3.2。
半挂车semi-trailer
除全挂车以外的其他挂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rollermobilemachineryshopforspecialpurpose
轮式自行机械车
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橡胶车轮可以自行行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0km/h的轮式工程机械,如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但不包括叉车。
[GB7258-2004的3.8]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tractorrunningontheroads
手扶拖拉机等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20km/h的轮式拖拉机和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40km/h、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
特型机动车specialsizevehicle
轴荷及总质量超限的工程用专项作业车和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大型不可解体物品的机动车。
车辆类型vehicletype
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和机动车结构术语确定的机动车分类。
机动车规格术语见表1。
a对《公告》记载的乘坐人数为区间的载客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以上限确定其规格术语。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
b不适用于设计和技术特性上需由拖拉机牵引的挂车。
机动车结构术语见表2。
a符合无轨电车或越野客车结构术语定义的汽车,即使同时符合其他客车结构术语的定义,也应确定为无轨电车或越野客车;同时符合两者结构术语定义的汽车,应确定为无轨电车。
b邮政车、冷藏车、保温车等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根据其载货部位的结构特征确定为相对应的载货汽车。
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已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