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我面对的多是困难群众。每次办案,我都认真负责地对待受援人的权利和诉求,尽全力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2018年9月,河南籍农民工张某在某公司三亚分公司开车,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公司通知张某办理离职手续,并拒绝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张某非常委屈,找到三亚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三亚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张某的情况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指派我承办此案。
最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即公司向张某支付两个月工资,支付1万元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4月21日,三亚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转告我,当天下午张某专程赶来,双手捧着他精心制作的写有“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的锦旗,表达心底最诚挚的谢意。
这个案件标的额虽然不大,在许多人眼里是“小案”“小事”,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想到我们的举手之劳能给困难群众雪中送炭,这让我倍感欣慰。
不轻视他人的细微权利,做一个认真负责的法律援助使者。我将继续履行一名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邢东伟翟小功整理
记者点评
□邢东伟
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以来,汪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她注重从心理上和受援人沟通,用真诚的爱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去帮助困难群众,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爱戴。正是一个个像汪娟这样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为海南困难群众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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