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我们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我们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国家监察机构,改革完善司法体制,加强全民普法,深化依法治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纠正一批冤错案件,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十八大以来的国家安全立法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法治中国建设驶入“快车道”,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陆续出台,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国家长期可持续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在该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国家情报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涵盖了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海外利益保护等领域,形成了国家应对国际风云变幻、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律体系。
十八大以来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立法重大成就
家庭暴力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根据情节轻重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开新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4年8月,颁行14年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拉开了新形势下我国立法改革的序幕,开启了精细化立法之路的新纪元,标志着我国的立法正从追求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转变,成为我国迈向“良法善治”的重要里程碑。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统计表明,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市和自治州已经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69件。地方立法正在地方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解决了全国性立法难以衡量地方性的特殊问题的难题,我国的立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立法权配置更加科学。
2017年1月1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2017年1月24日,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2017年第1号公告,公布《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常德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是全省率先为饮用水水源环境立法的成果,在常德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推动常德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迫切需求、巩固常德市安全饮水实践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标志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我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不屈不挠、英勇奋斗的精神。
为了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规定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用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伟大历程、可歌可泣英雄史诗的缩影和代表。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了英雄烈士的法律地位,规定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立和保护、纪念活动的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的抚恤优待、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责任追究等规定。
为了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了三个有关历史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通过隆重举行纪念和公祭活动,极大地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电商领域首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j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2018年8月31B,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
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法律利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为了规范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等疫苗列为免疫规划疫苗,规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疫苗接种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截至2021年6月8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80896.2万剂次。
“健康中国战略”的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为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用法治引领和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为十九大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它规定了“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权益、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制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这部法律的实施更有意义。
“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