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发〔2020〕1号)等文件规定和省、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4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名,公立医院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1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考生须于2023年5月17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023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初审
(三)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标准收取。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3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所报岗位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时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缴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应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
3.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
4.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6.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四)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诸城市人民医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市口腔医院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
七、疫情防控
八、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0536-6212767(报考诸城市人民医院岗位)
0536-6569112(报考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岗位)
0536-6051553(诸城市卫生健康局)
报考其他岗位请咨询诸城市卫生健康局。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5日
原标题:2023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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