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6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此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我局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对全体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对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有力促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来抓,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3次专题会议,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郑淑涛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分类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情况,局党组将反馈的问题细化分类推进,逐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整改;需通过努力解决的,限期整改。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各分管领导整改情况汇报,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采取“全面认领、逐条销号”的方式确保整改问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5日,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制化建设、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有差距
1.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不严。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制度不完善,仅在年检时查看案卷,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经营运作,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代理收费、个税缴纳等情况监管缺位;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信息公开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求助不便。
整改情况:已完成。
2.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够。没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及办法措施;社区矫正重大执法事项审议委员会形同虚设,2013年成立以来一直未开展工作;对矫正人员日常监管不力,矫正人员私自外出、不按规定学习、不参加社区服务、超期报到等问题时有发生,且存在脱管漏管问题。
3.指导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到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仅是对信访转办的案件进行调解,大部分调解员不参与调解工作,及时发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作用未发挥。
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契机,对866个行政村,102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同步进行了完善调整,利用“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对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信息进行了备案登记。二是指导各镇街区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利用四级听证平台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听证会、观摩听证会现场、交流调解经验。结合村(社区)阳光议事日、社区法律顾问“五个一”专项活动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组织开展了理论政策及常见纠纷法律法规培训。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智慧调解系统案例录入工作的通知》推进智慧调解系统运用,将纠纷化解和案件录入数量列入镇街区综合考核工作指标。四是组织司法所、调委会、社区法律顾问在重点时期,对各类矛盾和苗头性隐患进行排查,做到对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解。
4.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重设置轻管理,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掌握不清,完全依托社区开展,部分法律顾问敷衍应付,为民服务不够,缺班缺岗现象一直存在。
5.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全面法制观念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普法工作重形式、轻效果。2019年先后在汶河广场、青云山广场打造普法广场两处,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普法宣传点一处。其中,汶河普法广场设置普法宣传版面35块,24块位于草坪深处,且大部分被树木遮挡,内容无法辨认;审批大厅普法宣传点仅在上级检查时开放。
6.议事决策不规范。未根据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进行细化、列出清单。2018年以来党组会和领导班子会混开,参会人员和议事范围界定不清等问题突出。
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利用局机关集体学习,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二是建立了《安丘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和《安丘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和议事的程序,严格执行会前议事清单审批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确保决策效率和质量。
7.党组成员参与重要事项决策不到位。2018年至巡察进驻5万元以上支出14笔445.2万元,无集体研究材料;印发党组字红头文件41份,半数以上未经党组会研究。
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利用局机关集体学习,组织局党组成员,结合党史教育研讨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二是建立了《安丘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和《安丘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和议事的程序,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必须上会研究。
8.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力。在2018年2月、2019年2月2020年12月等十余次党组扩大会上,研究中层干部调整任免、领导班子分工、科室调整、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中心装备采购、司法所经费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时,党组书记先发言、先表态,其他班子成员只表示同意未发表个人意见。
(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细不够,环节、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漏洞较多”的问题
1.抓作风建设不力,纪律松散、作风不实问题仍然存在
(1)局属单位安丘市公证处个别同志工作过程中漠视群众利益,没有充分做好政策讲解,对部分可不公证事项进行了公证,引起群众不满。
重点从以下2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建立周六业务集中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证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公证人员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范执业,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二是积极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通过政府购买公证法律服务方式,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切实落实减证便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科学、精准的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
(3)文件制定不严谨。《安丘市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细则》《安丘市司法局培训管理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照搬照抄市级文件,与本单位实际不符,出现“本细则由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等内容。
重点从以下2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对出现问题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工作责任和作风,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根据市政府文件发文流程,制定了市司法局文件制定发文规程,层层把关落实责任,明确由拟稿人、核稿人、校对人都要把关签字后方可印发,防止制定的文件不严谨,作用发挥不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机关日常工作不扎实发文登记不严格,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内容不全,支部党建资料留存不完备、整理归档不规范等问题突出。
2.重点领城和关键环节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1)对法律援助工作管控不严,风险漏洞较多。一是事项受理不规范。扩大受理范围,将合同纠纷、民问借贷纠纷等案件纳入援助事项。对申请人员的经济情况审查不严,仅以村(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作为受理依据。
(2)对法律援助工作管控不严,风险漏洞较多案件指派不规范。未按规定由法律服务机构承办,直接由法律服务中心个别人员指派承办人。2018年以来,我市具备法律服务资格人员158人,共提供法律援助848次,其中被指派50次以上的2人,10次以下的58人,70人未被指派。
重点从以下内容抓好了整改:依法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指派办理案件,并在8月底前制定了《安丘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程序性规定》,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理程序,坚决杜绝案件指派不均的现象。
(3)对法律援助工作管控不严,风险漏洞较多补贴发放不规范。2018年违规发放基层司法所在编人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共24000元。2018年至2020年未按要求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24200元拨付给安丘市公证处,而是直接发放给承办公证员。
重点从以下2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潍坊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发放法律援助补贴,并在8月底前制定了《安丘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二是对违规发放的24000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已于4月9日收回并上缴市财政局。
(4)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2018年社区矫正督查系统建设费75000元,2019年智慧民调系统维护费59200元,2019年、2020年市府法律顾问费各20万元,2020年《社区矫正法》和《民法典》书籍款59000元、宣传牌制作安装费89910元和普法宣传费10万元,未在财政部门备案,未经询价直接购买。
(5)违规发放交通补贴。2018年12月,违规发放交通补贴共64800元。
重点从以下内容抓好了整改:该违规补贴已于2021年4月8日全部退还。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安丘市公证处已取消单位内部一切违规项目,不再自行设立补贴项目和标准,未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违规发放补贴津贴。在8月27日,邀请市审计局专业人员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政策方面的专门培训,并拟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邀请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单位财务进行一次内部财务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津贴问题。
(7)违规报销培训费、差旅费和会议费。2018年12月报销差旅费时列支糖果费800元,在发放伙食补贴的情况下,额外报销就餐费1020元,以pos机小票和正规发票为凭证,重复报销同一笔住宿费400元;2018年10月报销培训费时列支香烟费3800元、快递费400元和食品费2016元;2018年至2019年无通知、无审批单报销培训、差旅费用10笔35744.7元;2018年至2019年4月无事由、无审批单列支会议费4笔13813元。
(8)违规发放加班费。2018年至巡察进驻,未计入绩效工资直接发放加班费31020元。
重点从以下内容抓好了整改: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参照先进公证机构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安丘市公证处绩效工资考核机制,以绩效工资激励人员加班工作积极性,坚决杜绝违规发放问题的发生。
(9)公务接待列支不规范。2018年至2019年6月无公函、无审批单、无接待清单列支公务接待费,20笔14526元。
重点从以下内容抓好了整改:一是建立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二是8月27日,安丘市公证处邀请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专业人员,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一次专业培训。
(10)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无发票入账。2018年2月和2019年5月,无任何原始凭证列支办公费、公务费、培训费等41104元。
重点从以下内容抓好了整改:一是建立完善了《安丘市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心和专业技能,严格执行票据签批报销制度。二是8月27日,安丘市公证处邀请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专业人员,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一次专业培训。
(11)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保证金长期未入账。2019年12月,安丘市公证处收取南京隆兴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证据保全保证金2万元,未入账。
重点从以下内容抓好了整改:一是建立财务月自查制度,每月对财务情况进行自查,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纠整改;二是8月27日,安丘市公证处邀请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专业人员,对财务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提升岗位专业技能。
(三)执行基层党建工作新要求不坚决,工作力度亟待强化
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统筹谋划不足。党建工作只是在领导班子扩大会上与其他工作一并安排,真正深入讨论研究少,整体布局谋划、点上细抓实抓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会上提醒多,工作落实措施少,未形成有效约束和监督。
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8月20日召开了一次专题会,对这个问题进行通报,研究了具体措施。二是8月27日局党组召开了一次上半年党建工作专题会,听取各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工作措施,有序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8月27日局党组召开了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度会,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下步工作中局党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压力传导到位,切实形成有效约束和监督。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18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中未体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2018年、2019年未召开意识形态会商研判会议,未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8月20日召开了一次专题会,对这个问题进行通报,研究了具体措施。二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由局党组织书记任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任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负责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由各分管领导汇报各自意识形态工作成绩、问题和下步打算,切实将全局思想统一到意识形态工作上来。三是8月27日召开了半年意识形态会商研判会议,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年底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4)以案警示不力。同一违规问题重复出现。针对2019年潍坊巡视巡察联动发现并移交处理的景芝司法所自行记账违纪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不严肃、不扎实,本次巡察中仍然发现相同问题。2018年至2020年,新安司法所收到拨款139780元,款项收支自行记账。
重点从以下2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8月20日召开了一次专题会,各支部委员全部参加,对这个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党建责任认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委员任务分工,调动各委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总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进行理论学习,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等事项,各支部委员会除了研究主题党日议题外,定期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定期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等。
2.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1)党员监管不力。部分党员长期脱离组织管理。我市共有执业律师党员11名,其中6人组织关系在局机关党支部,除各类专题教育外,基本不过组织生活,5人组织关系分散在农村、企业党支部,对其党组织生活情况不了解。
重点从以下2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目前,各类组织生活以律师联合党支部组织为主,党建指导员加强指导,重大活动到机关党支部参加。目前,律师事务所3个实体、2个联合党支部已经纳入灯塔系统,所有在外的党员组织关系正陆续调入5个党支部。局机关明确5名业务能力强、责任意识高的党建指导员,对律师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大指导力度,每月督促5个党支部按期开展组织生活,并将开展的组织生活及时录入E支部。二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坚持抓党建促业务,在党建引领作用上持续发力,积极推行“党建+业务”模式,助力行业转型升级。
重点从以下2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积极向上级党组织争取发展党员计划指标,加大律师党员的发展力度,在每年发展党员名额中适当予以倾斜。二是坚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标准,确实把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发展到党组织中去,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3.抓机关党员管理服务不够
(1)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格。某党员2009年从大盛调入机关工作,因档案丢失,组织关系一直未转接,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某党员2013年离职后,组织关系未转出,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
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抓好了整改:一是联系机关党工委对彭德利党员关系进行了录入,让其本人写出深刻检查,补齐了所欠党费3740.4元,在下步组织生活会中,重点督促其参加组织生活,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批评教育,由主要负责人约谈其分管领导。二是6月9日,局联系李景景所在社区,积极沟通协调,对其本人的党员关系进行了转接。三是下步工作中遇有新调入、新考录的党员干部,及时联系原单位(学校)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督促参加组织生活,确保与原单位无缝连接,坚决杜绝以上类似问题的发现。
(2)发扬党内民主不到位如市级以上优秀党员评选,未按要求经党支部评选推荐。
重点从以下内容抓好了整改: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每年市级以上的优秀评选中,严格按要求,标准、程序,经党支部自下而上评选推荐后方可上报公示,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选拔到优秀党员中去,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党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单位党务公开栏虚设,内容多年未更换。
重点从以下内容抓好了整改: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党费、新制定的各类制度规定、两优评选、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结果,及时在局16楼入口公开栏公示,及时更换内容版面,确保党务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4.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落实不到位
(1)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2018年以来部分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不经常。
(2)党内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不明确、流程不固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环节未开展,党支部及支委委员没有进行严肃认真的问题剖析,大部分党员干部认为组织生活会就是党小组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加强理论修养,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作为整改首要任务,重点强化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内容的学习研究,强化理论思维,结合“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灯塔大课堂、干部脱产培训等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计划落实,提升学习成效,丰富知识素养,持续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履行政治职责,全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打牢紧跟党走的思想政治根基。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成效。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党史教育,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照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举一反三,把落实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不达目的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切实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强化主体、监督责任落实。班子每半年进行1次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总结,召开1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解决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就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和对照检查,并在督导问责上持续用力,坚持做到党建工作落实到哪里、督导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二是创新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坚定不移的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分析判断,坚持树立以人民中心的工作导向,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功能公众号等载体阵地,更好地团结引领党员干部听党话、跟党走。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剖析、整改问题,本着对党忠诚,对党组织老实的原则,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以班子严肃的党内生活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激发司法局队伍团结奋进的“精气神”,凝聚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