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案件典型意义:此次集中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涉及山西省知名品牌汾酒和山西老陈醋的案件五件,涉及侵犯冬奥特殊标志的案件三件,涉及假冒国内知名电器品牌和外资化妆品品牌各一件。这些案件的查办,是山西省近年来查办的众多侵权假冒案件中的典型代表。特别是对于假冒山西省知名品牌汾酒、擅自使用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商标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体现了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及特殊标识保护的及时性、有效性,不仅维护了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另一方面通过打击违法行为,查扣大量假冒涉案物品,也是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保护,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案例一:阳泉市郊区苇泊村亨利来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7月20日,阳泉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阳泉市郊区某商店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的“42度”玻璃汾酒、“53度”玻璃汾酒、“45度”防伪老白汾酒、“53度”防伪老白汾酒、“42度”巴拿马(20)汾酒,5种类型共计5批次197瓶汾酒提供不出酒类进货票,涉嫌商标侵权,经权利人现场鉴定,证明该店上述销售的汾酒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
案例二:交城县闫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6000元。
案例三:临汾市浮山县某烟酒门市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例四:孝义市某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例五:晋中市寿阳县某食醋加工坊生产销售侵犯“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食醋案
案例六:临汾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玩具案
案例七:汾阳市山西凯特莱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冰墩墩”“雪容融”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案
案例八:山西博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案例九:山西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