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我公司购买了10万元酒水送礼,取得专票,能否抵扣?如何做账?有何税务风险?
1、购进酒水环节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赠送客户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账务处理:
(1)购进酒水
借:库存商品-酒水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
贷:银行存款11.3万元
(2)送礼给客户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11.3万元
贷:库存商品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
问题二:
缺少进项,又不想全额交税怎么办?
缺进项票,老板和会计们切不能为了少缴税,而购买发票。一旦被查,补税、罚款事小,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真真是得不偿失~
那缺进项票,如何操作既能少缴税,又不违法?
一、改变业务模式
不同的业务模式适用不同的税率,会计可以通过改变业务模式,达到节税目的。具体请看思维导图:
二、改变计税方法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当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时,一般情况下选择简易计税更节税。43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具体请看导图:
三、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企业对于供应商可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又分为可提供专用发票和不能提供专用发票两种情形。
由于增值税的扣税凭证主要是销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因此,供货方的类型将影响到购货方缴纳增值税的情况。相同的销售额,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的比小规模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款多。
那有人会说了: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给的价格低呀,也不能选吗?
也不一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销售价格下降能弥补可抵扣进项税不足时的比例,是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
除了上述之前,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改变纳税人身份、税收优惠、税收洼地等方式进行节税。
问题三:
公司名下没有车,员工想要报销加油费怎么办?
一、以公司的名义买车
以公司名义买一辆车或者跟老板商量将老板的车辆过户到公司名下,车辆费用就都可以入账了。这样操作,其实是最省心的。
二、与员工或者老板签订租车合同
如果公司不愿意买车,员工确实为了公司业务使用了自己的车辆,那么员工可以和公司签订一份租车协议,这样所租车辆发生的费用就理所应当成为公司的费用。约定合同租金去税务局代开租车发票,这样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发票就能报销入账了。
问题四:
公司买购物卡用于员工福利,会计应该怎么做账?
1、公司购卡时的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公司持卡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3、月底分配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问题五:
支付一笔税后劳务报酬3万元,公司实际要承担多少支出?
设税前收入为X,根据预扣率表,用30%这个预扣率
X-(X*(1-20%)*30%-2000)=30000X=36842.11元。
将此数字带回去重新计算,36842.11*(1-20%)*30%-2000=6842.11元。
税后收入36842.11-6842.11=30000元
问题六:
劳务派遣税务问题怎么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劳务派遣费用的税前列支
政策内容:劳务派遣费用的列支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用工企业直接将费用支付给劳务公司,则由劳务公司开具发票,用工企业凭票在税前列支;二、用工企业直接给劳务派遣人员发放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凭自制凭证列支。其中工资薪金支出应计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用扣除的依据。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劳务派遣的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其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关于残疾人的劳务派遣
二、增值税方面
劳务派遣服务缴纳增值税可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情况。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釆取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釆取简易计
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乘以税率6%。
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也可以分为按简易计税方法与差额计税方
法,来计算缴纳税款。
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含税)乘以征收率3%。
差额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