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区委第4巡察组对阿子营街道鼠街村党委、甸头村党委、侯家营村党委、马军村党委、羊街村党委、岩峰哨村党总支、牧羊村党委、阿子营村党委、者纳村党总支、铁冲村党委、朵格村党总支、阿达龙村党总支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21日,区委第4巡察组向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重视不足,长效整改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各村党委(党总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压实压牢党组织主体责任,紧盯反馈问题定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举一反三应改尽改;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确保成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整改工作进展,高效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方向明、举措实、成效好;三是各村党委(党总支)将巡察整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街道要求各村自巡察反馈后结合村子实际情况修订了“村规民约”“四议两公开制度”“村集体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党组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补齐短板。
(二)针对“举一反三不足,边改边犯”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工作原则,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三是对街道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不仅针对已发现的问题,而且深入挖掘潜在的、类似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背后的管理漏洞,针对剖析出的问题和原因,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弱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同类问题。
(三)针对“整改公示公开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要求各村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通报,并进行张榜公示;二是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对公示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按要求执行;三是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整改台账整理,注重过程痕迹,按照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清单、整改报告清单、整改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并收集好相对应的照片资料,确保整改成效,保障群众知情度。
二、关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不深入”方面
(一)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扎实,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要求有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上级、区委的决策部署,强化各村党委(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会,街道领导进行解读,确保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这些重要精神的内涵和实质;三是建立学习考核机制,定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以督促大家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三、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差距”方面
一是紧紧围绕“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功能定位,牢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加强农业产业谋划,重点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农业,创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探索培育运营“水源区”品牌。重点谋划农业产业项目8个,通过招商引资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要求各村组织村两委及村小组召开“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题会议,认真梳理本村自然资源、交通区位、用水、用电、用工价格优异等发展优势条件,讨论研究,因地制宜、因林制宜,探索规划适合本村发展的产业或项目;三是组织各村利用气候特点,变劣势为优势,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丰富产业业态,并形成“一村一品”,增加农民收入。
(二)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发挥不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中的作用。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充分利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势,在资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探索突破口,充分规划谋划,盘活闲置资产资源,结合水源保护区政策,做到既兼顾保护,又能发展,探索不同的资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村级产业项目谋划,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推进阿子营街道农业产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增长。
四、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到位”方面
(一)针对“落实低保政策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针对“住房安全保障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三)针对“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群众饮水困难”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根据水源点分布情况,综合考虑水量、水质,近期及长远综合利用等各方面因素,确保水源的可持续性。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质达标,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做好建后运维管理,保障饮水工作长期稳定运行;二是合理调度水库蓄水,调整管道供调时段,兼顾人饮和调水,旱季采取定时供水,雨季积极动员各村农户利用蓄水,为来年的生产做准备;三是旱情特别严重时街道配合各村党委采用车辆拉水,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五、关于“推进乡村治理有短板”方面
(一)针对“协商自治机制不完善,没有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各村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昆明市委办公厅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民主协商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村委会按月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工作,通过民主协商议事,切实解决涉及行政村公共事务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二是按照《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规范完善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督促各村结合实际逐步完善村规民约的修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多元治理效能,不断增强村民共治共享意识,促进村规民约落实落地。街道分管领导及挂钩领导带领社会事务办公室深入调研各村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要求各村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本村村规民约和协商自治机制进行修订完善,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作为村规民约的第一条款置于首位,并广泛征集村民意见建议,确保修订贴合实际;三是请各村法律顾问对修订后的村规民约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村规民约不与国家法律规定冲突;四是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根据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协商自治中的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针对“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增强村集体经济内生动力,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增强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项目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维护资金需要。每年,从村集体经营收入中留存定向资金,用于集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定期检查基础设施损坏情况,优先保证有安全隐患设施维护;二是要求各村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两委”会由村委会从村集体资金中列支资金对辖区内损毁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加强辖内村公共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做好保护公共设施宣传教育,杜绝村民恶意损毁公共设施。
六、关于“守住红线意识不强”方面
针对“占用基本农田违建现象屡禁不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宣传,根据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范围图,制作保护区标示牌,直观警示保护区范围;二是逐级落实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责任,参照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自然资源管理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街道办事处与14个村委会、村委会与各村小组逐级签订《阿子营自然资源管理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三是明确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村委会、村小组、各驻村联络员和土管员的巡查制度;四是结合近年来国家、省、市、区正在开展的乡村规划区域划定、耕地流出整改、耕地占补平衡等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区级各职能部门对历史形成的违法图斑争取政策逐渐消化存量;五是严格落实审批职责,严格审批村小组、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层层把关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审批。
七、关于“人居环境监管缺位”方面
针对“12个村普遍存在乱堆乱放垃圾、乱堆牲畜粪便、黑臭水体、农改林放牧等情况”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黑臭水体日常排查,防止水体出现黑臭情况。加快推进牧羊污段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力争完成二期工程,宣传推广三池建设,督促农户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二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加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排查,加大清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加强巡查及日常监管,不定时不定点巡查,对违规放牧“发现一起,驱赶一起”,并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放牧行为的反弹。
八、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有差距”方面
(一)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了解,不清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主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得不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要求各村村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展开全面深入的整改工作。一是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政策文件,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认识深度;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村委会日常工作议程。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研究部署不到位”方面
(一)针对“谋划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村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监督和督促,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加强培训,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建立定期评估和更新风险点的机制,动态管理;三是组织各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排查工作,组织村“两委”人员结合岗位职责重新精准排查各个风险点,杜绝简单复制。监委会主任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识梳理排查本村风险点。
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一)针对“违规发放燃油补贴”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确保每位党员干部都能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质和重要意义;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思想教育,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阿子营街道三资管理办法执行,私车加油一律不给予报账;三是涉及资金做到应退尽退。
(二)针对“违规购买烟酒时有发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十一、关于“‘三资’使用管理不规范”方面
(一)针对“集体资产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针对“现金管理有漏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报账员每天对现金日记账进行登记盘点,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如出现长款或短款,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现金坚持做到日清月结;督促报账员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村委会(小组)现金结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各村组织“两委”成员、报账员、村小组干部对“三资”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学习,严格遵守阿子营街道“三资”管理规定;三是定期对持有的现金进行盘点并与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账进行核对,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三)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入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区级“三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街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手续,加强监管。从伙食购买小菜白条入账开始,举一反三。完善报销附件材料,落实经手人、证明人和食堂验收等手续;二是加强报账员财务学习,严格按照报账程序完成,并使用正规税务发票或收据。
(四)针对“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十二、关于“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部署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划分责任范围,将街道党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积极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切实抓好基层党建任务落实;二是深入一线调研,通过与离职的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谈话、发放调查问卷、与党员群众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班子成员更换频繁及班子战斗力弱的具体原因;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明确选拔标准和程序,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
(二)针对“对村党组织重点、难点工作谋划不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村委会党组织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生态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的调研和指导,结合“街道+村”协同推进会会议成果,针对村委会党组织在重点、难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街道各业务部门职责逐一进行指导谋划;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和教育,充分利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APP等线上资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题培训计划,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增强团队凝聚力。
十三、关于“基层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方面
(一)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三会一课”落实流于形式”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针对“违规使用党建经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三)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抓早抓小、警示教育少”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十四、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规范”方面
(一)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各村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储备信息库,严格把控每一名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情况,及时按流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村党委、党支部加强对入党对象前期考察培养,严格把握发展党员每一环节,强化对入党材料的审查把关,全程纪实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学习,掌握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必要步骤,做好发展党员的材料梳理、检查、规范,由街道党建办定期不定期进行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的抽查、检查工作,确保程序完备、材料规范。
(三)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