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后,按系统提示逐步录入个体户信息。
1.设立登记:
“类型”个体,设立业务需进行名称申请,点击“我要起名”(无字号的,可忽略此步骤)。录入名称信息,由系统自动对比审核:①如名称可用,将自动生成名称核准号,可直接进入个体户信息填报环节。②如名称不可用,系统将提示已存在的相重或相似名称信息,需重新进行名称申请。拟设立区市选择“即墨区”,带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所有必填项目填写完成后,方能点击“下一步”。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第三步:上传附件
录入完个体户信息后,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并上传以下附件。提交后,等待材料指导。申请人可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查询办理结果及进度。
【1】设立业务需上传:经营者、经办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材料。
友情提示:自2021年4月28日起,青岛市实行商事主体住所信息核验机制。申请人在办理商事主体住所登记时,只需录入产权人名称、证件号码、不动产权证号码,由系统自动比对生成地址信息,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对无法通过信息核验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住所地址,并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使用权证明。
【2】变更业务需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住所证明材料(变住所时提供)、新经营者身份证明、清税证明、经营者变更承诺书(变更经营者时提供)。
【3】注销业务需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明、清税证明、营业执照。
第四步:实名认证并签章
材料指导完成后,经营者、经办人进行实名认证和电子签章环节。
完成电子签名后,返回“爱山东政务服务”——“企业开办”——“待提交”中找到该个体户信息,点击“继续办理”,提交审批。
第五步:领取营业执照。
业务办结后,经营者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注册地所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