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53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快来认识一下
新版营业执照长这样——
调整内容(与旧版区别)
1、调整版面内容
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设有正本和副本。正本尺寸为:297mm(高)×420mm(宽);副本内芯尺寸为:210mm(高)×297mm(宽)。
2、增加二维码功能
新版营业执照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
自2019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那么,问题来了,
那老版营业执照还能用吗?
按申请人自愿和依申请原则,有序推进换照工作。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一句话:
如何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是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具有企业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除纸质营业执照的特征外,还具有安全性、通用性、载体的可分离性、公开性等特点。
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月1日同步启用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以下简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新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将于3月1日起同步实施。
新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主要包括: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合并内、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各类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并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申请书。整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外商投资公司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为方便申请人填写,将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登记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不再保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清算公告报纸样张等文件。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的,不再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各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的提交材料规范、申请文书(表格)、办事指南等均启动同步更新,欢迎大家下载、使用最新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