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年检主管部门领取《年检报告书》。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年检报告书》有四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适用于已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附说明。
三、提交资料
(一)凡是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和《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报送如下材料:
(2)年度汇总资产负债表;
(3)年度汇总损益表;
(4)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凡是填写《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凡是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年度;
(3)年度损益表;
(4)审计报告书(或称查帐报告);
(5)验资报告(资金已到位且已提交过验资报告的除外);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四、审核材料
(1)年检报告书;
(3)营业执照副本;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办事流程
企业提交年检材料→受理审查年检材料→企业缴纳年检费→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六、交费并发还
企业通过年检后,应当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检费为50元人民币。通过年检的企业交纳年度检验费后,登记主管机关将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发还给企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