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烟草专卖法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概论,,,第二章烟草专卖法的核心内容,,,第三章烟草专卖行政处分的根本原那么和种类,,,第四章常见烟草违法案件的分类处理,,第一章概论,,一、烟草专卖的概念,,,二、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三、烟草专卖法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关系,,烟草专卖的概念,烟草专卖,就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1、烟草专卖的实施主体是国家,代表国家具体执行各项职能的机关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2、门及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2、烟草专卖的涵盖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和进出口;,,3、在烟草专卖制度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由特定的企业和个人来执行,非经法定部门许可,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是:通过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有方案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财政收入。,,“两个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与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是契合的。,,烟草专卖法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关系,烟草专卖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烟草
3、专卖法是有关烟草专卖制度的最根本的法律,其法律效力高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是烟草专卖法的进一步细化,解决了烟草专卖法笼统、原那么、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两者共同确立了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第二章烟草专卖法的核心内容,1、明确了烟草专卖宗旨〔烟草专卖法第一条〕,,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有方案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2、介定了烟草专卖品的范围〔共9个商品〕烟草专卖品的概念: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烟草制品的概念: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
6、1〕申请复议的期限选用行政复议法〔60天〕〔2〕复议管辖为垂直管辖,,第三章烟草专卖行政处分的根本原那么和种类,一、烟草专卖行政处分的根本原那么,,1、按法定程序确认的原那么:禁止使用类推的方法认定。,,2、责任自负原那么:只能对有烟草专卖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追究应负的法律责任,亦即:谁违法,谁负责。,,3、分别处分原那么:对违反同一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违法行为的两个以上行政违法人,实行合并立案、分别处分。,,,4、从重处分原那么,,指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符合从重处分条件,但从重处分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处分幅度的上限之内进行处分。,,5、一责并罚原那么,,应区别对待。一是依法必须实施并罚,
7、没有选择余地,必须实施并罚。二是法律、法规没有严格规定必须实施并罚的,那么可依据情节和危害后果,有选择地决定是否实施并罚。如实施条例55条第1项中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就属于这种情形。,,6、一事不再罚原那么,,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依据同一法律、法规的规定两次处分,或者,不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或者重复实施行政处分。,,二、烟草专卖行政处分的种类,1、警告,,适用于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不合格烟草制品的情况。,,2、罚款,,是主要的行政处分措施之一,分定额罚款和比例罚款两种形式。50元以下,1000元以下,5%—10%,10%-20%,20%-
8、50%,50%—100%,一倍以上两倍以下。,,3、责令停产、停业、关闭,,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及八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分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4、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对不属违法的烟草专卖品和其他商品和物品不能没收。,,5、没收违法所得,,只能没收行政违法人的违法盈利局部,对正常盈利不能随意没收。,,6、强制收购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主要为防止行政违法人在受到行政处分后,继续非法从事生产、经营运输活动。,,7、取消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资格,,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中最严厉的行政处分措施。,,8、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三、不予处分的情节,1、不
9、满14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处分。但应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和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处分。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予处分。,,3、违法行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分。,,第四章常见烟草违法案件的分类处理,一、非法生产案件的处理,,二、非法运输案件的处理,,三、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案件的处理,,四、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件的处理,,五、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违法经营案件的处理,,六、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处理,,一、非法生产案件
10、的处理,1、违法行为,,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2、法律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分款。,,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分款。,,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分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
11、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所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二〕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二、非法运输案件的处理,(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的有关规定,,◆,使用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烟草专卖局应当将签发准运证的有关材料及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存根存档备
12、查,保存期为三年。,,,◆,使用管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运输烟草专卖品必备的合法证件,法定有权签发准运证的机关是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局。在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应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一起随货同行,同时证货相符。所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不能使用同一工具运输的,应分别开具准运证。,,,(二)无证运输卷烟案件的具体处理【定性依据】:烟草专卖法第22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35条、36条【处分依据】:烟草专卖法第31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5条,,(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
13、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数量超过方案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3、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分两次以上的;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三)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
14、、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四)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处分。,,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的处理,,,,处分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四、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件的处理,处分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
15、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五、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违法经营案件的处理,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分款。,,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处分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的,由
16、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二〕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六、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处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批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