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违法?
按照规定,企业开具发票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如果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即便发票的货物服务在“经营范围”内,也会涉嫌虚开发票,给开票方和受票带来风险。显然,强调的是业务真实性,和纳税人是否“超经营范围”无关。
(三)“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属于“扩大发票使用范围”行为?
二、实际操作可行吗?
尽管从税法规定上,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时,依然会遇到一定的麻烦。
(三)可能面临税务稽查的风险
现行的开票系统,需根据开票内容,选择商品名称、税务编号等,在发票中,购销双方以及商品名称都是很清楚、准确的。当开票内容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差较大时,极易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企业和经营单位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