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材料如下: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如遗失无需缴回,但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另:经营者需要做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并在有效期内。如委托办理,则由委托人做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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