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去就近的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
2、携带清税证明、经营者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线上办理或到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即可。
下面是个体工商户线上注销操作流程:
二、在业务办理页面找到“注销便利化”端口,点击进行业务办理,如下图所示:
三、根据提示选择需要办理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如下图所示:
需注意:第一步:点击新办;第二步:绑定商事主体;第三步:选择需要办理的个体工商户。
四、在注销便利化界面中。简易注销方式有两种: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即可。然后勾选同意,并提交。
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注销原因。然后点击下一步。
六、清税证明开具之后,税务部门会同步变成已办理。个体工商户无需发布注销公告,直接点击开始办理即可。
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
八、根据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其他材料中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遗失的提交遗失公告截图)和清税证明。
注:其他材料中可上传营业执照自行销毁承诺书,注销登记核准后自行销毁营业执照,就不用去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缴回要注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了。
营业执照自行销毁承诺书在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下载。
九、营业执照遗失的,在“执照遗失及补领”里面先发布营业执照遗失公告,点击“确认”。
点击下一步进入到营业执照增补换发业务办理界面。勾选补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数量填1;勾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就会显示出公告日期。对此页面进行全屏截图,在提交注销申请时一并上传至其他材料内。
十、点击保存自动生成电子材料,核对材料无误之后进行电子签名,点击提交。
注:1.签名需要支付宝小程序“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实名验证;
2.若已签名系统还没有同步更新,需要耐心等待或点击右上角橙色字体“同步信息”,完成签名。若一直未收到签名业务的推送可点击签名中的“重新发起”,完成签名。
十一、提交完成之后,等待审核结果即可。
主办: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