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在校住宿约学生2000人,教师约200人。周一到周五对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校方不保证在商店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
2.校园商店位于学校食堂与男生宿舍楼之间临时简易房,如需了解第一商和第二商店面积者请自行现场勘察。
3、水、电已连接到位并能独立计费,详细情况可实地考察。
自2017年8月20日起,2020年8月19日止,共三个学年,每一学年按学生在校的10个月收取租金。
三、租金收取形式
租金按学年交,分三次交清三学年的租金。第一学年租金在中标后签订租赁合同前交清,以后在每学年结束前一次性交清下一学年的租金。
四、经营范围与卫生要求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商店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经销食品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卫生监督部门、学校总务科以及学校食堂商店监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3.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中标方必须按营业执照范围经营,不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活动经批准除外),不得经营饭菜等食堂项目。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承租资格要求
1.我校校园商店的投标方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及公司企业。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职业道德和经营经历。
六、其他事项
1.我方提供经营场地。
2.我方有偿提供水、电。水、电费按当地水电管理部门价格标准收费;水、电收费标准今后随当地水电管理部门调价而相应调整。
3.承租方应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
4.承租方自觉接受学校职能部门对商店的日常管理和奖惩考核。
5.承租方必须自己经营,不得转包。
6.商店内的保洁、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所雇佣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无劳动关系,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与我校无关。
8.中标者如经营期间严格服从管理,信誉好,师生满意度高,合同期满后,重新招标时同等条件下,本次中标者优先。
9.商店投标及经营期间都应以家庭或公司为单位进行,同一个家庭或公司不能同时中两个商店的标或同时经营两个商店,如有发现则废除所有中标资格和终止所有经营权,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营业执照(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管理措施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简介);
服务承诺;
承租金报价按一学年(10个月)报价。
报名地点: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九、定标办法
1.本次投标评定方式为:标底70000元/年,采用暗标方式,竞标最高者中。请将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并在密封处以白纸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时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未中标者开标后三日退还(不计息),中标者须从开标之次日起七天内将第一学年的租金汇入指定帐户,租金到账后五天内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者原因不按时足额汇入租金或者按时与学校签定《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合同》期满办理完租赁资产、设备交接后两周内退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是,如有租赁资产或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赔偿金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学校有权继续向承租人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