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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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由市烟草专卖局主管并审核发放。

第四条单位取得《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租赁经营场所租赁期应在2年以上,有固定的店面及确切的门牌地址,对外营业面积18平方米以上,具备相应的卷烟储存条件);

(三)有固定的卷烟经营专柜和必要的卷烟经营人员;

(四)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网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五)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七)国家、省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个人取得《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持有暂住证的无业、待业、下岗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年满18周岁、无传染性疾病(身体有残疾的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租赁经营场所租赁期应当在1年以上,有固定的店面及确切的门牌地址),经营场所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

(五)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网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六条《许可证》的申办、发放程序:

(一)申请:由企业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附辖区工商部门发放的工商开业登记表或变更表,交辖区烟草专卖管理大队;

(二)受理:专卖管理大队受理后3日内,大队长和辖区专管员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实地勘验后,在《换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报专卖管理科;

(三)组织审核:专卖管理科在收到专卖管理大队呈报的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后22日内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四)决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办证条件的,市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做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的,市烟草专卖局应当在30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发证: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做出准予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在3日内与申请人签订《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责任书》,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七条申领《许可证》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本人申请;

(二)房屋产权证明或能够证明该经营场所是合法的证明文件;

(三)租赁合同(附带上款证明文件);

(四)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五)工商开业登记表或变更表。

第八条市烟草专卖局根据本市人口、交通等实际情况,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如下:

(一)全市卷烟销售零售户率控制在2.8以下(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1000人口设置2.8个卷烟零售户);

(二)城区主干道一侧零售点间距不得少于100米,主要街道一侧原则上每相隔80米设1个零售点,400米内不得超过5个,非主要街道和小巷一侧原则上每相隔120米设1个零售点,600米内不得超过4个;

(三)乡、镇、街道零售点间距不得少于80米,自然村400人以下的设1个零售点,最多不得超过2个;

(四)本市各封闭住宅小区内零售点250户以下不超过2户,250户以上每超100户可增加1个;

(五)城区汽车站、码头、火车站、机场大厅内原则上不超过5个零售点,乡镇汽车站、码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摊位;

(六)各类机电、建材、蔬菜、水果、水产交易市场内零售点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

(七)同一地址、门牌号内只能有1个零售点。

第九条以下场所和商店,不得设置零售点:

(一)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烟火的;

(二)主营对人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化工、农药、油漆石油、天然气等商品的;

(三)非主营副食品的;

(四)违章建筑。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换发《许可证》:

(一)无固定的经营场所,随意摆摊设点的;

(二)不符合单位和个人办证条件的;

(三)不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网点合理布局的;

(四)不接受、不配合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检查,阻挠、抗拒执法的;

(五)其他不宜发放《许可证》的。

第十一条变更《许可证》经营地址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零售点布局要求;变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应当重新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二条领有《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依法接受市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烟草专卖局视情节给予处理和处罚:

(一)使用过期、失效《许可证》的;

(二)转借、涂改、变造或者擅自转让《许可证》的;

(三)不按规定时限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注销手续的;

(四)因违法经营烟草制品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五)不按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卷烟零售指导价经营卷烟,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第十五条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烟草专卖局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收回《许可证》:

(一)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经营假烟、走私烟和非法经营卷烟的;

(三)超越《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或者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

(四)一证多点经营的;

(五)阻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

(六)申请人利用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许可证》的;

(七)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第十六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市烟草专卖局加强《许可证》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海口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中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两个样式、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两个样式。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和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总称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总称零售类许可证。

第四条烟草专卖局应当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并提高办事效率。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办理,零售类许可证应当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办理。

第五条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机关,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以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申请人为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罚没烟草制品拍卖业务的企业,或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地市级烟草公司。

第七条以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省级烟草专卖局审批:

(一)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县级烟草营销单位。

第八条以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由县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批: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申请人为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

申请人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批。

第九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等。其中,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为许可类事项的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为管理类事项的申请。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按申请类型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式文本。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

第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委托人提出申请,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许可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三)原许可证正副本;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第十六条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类型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办许可证。

第十七条取得零售类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或字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第十八条取得零售类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主体或者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办许可证。

第十九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二)原许可证正副本;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延续零售类许可证时,还应当提交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第二十条持证人需要暂停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申请停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

(二)许可证正副本;

(三)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停业期间,许可证正副本交由审批机关暂行保存。

第二十一条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批机关审批同意的,发还原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二条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遗失或损毁证明;

第二十三条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规定情形发生后30日内申请歇业;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申请歇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第二十四条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烟草专卖局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申请材料,或补正的材料仍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

(六)申请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并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地市级或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报送上一级烟草专卖局。

第二十六条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和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请时,一般以书面方式进行。审查机关或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由本机关或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烟草专卖局审批零售类许可证的许可类事项申请时,应当指派本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第二十七条烟草专卖局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填写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由核查人员与被核查方签字确认。被核查方拒绝签字的,由核查人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上注明情况。

第二十八条烟草专卖局审批零售类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所限,无法都给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认为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通过公告栏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系统等方式向社会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三十条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审批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交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通知书。

第三十一条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受理和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机关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以延长10日并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第三十二条审批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申请类型属于许可类事项的,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类型属于管理事项的,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按规定提出歇业申请的,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注销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歇业申请的;

(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本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

(四)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发证机关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

(五)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回的;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被依法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第三十八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注销后,审批机关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送达原持证人并收回原许可证,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三十九条依法注销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通过公告栏、烟草专卖许可证信息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一条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书应当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印章或本行政机关印章。核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行政许可文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10日内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文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可以由审批机关委托受理机关送达。

第四十二条审批机关对许可类事项的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公告栏、烟草专卖许可证信息系统等方式,将许可事项、被许可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许可有效期限、许可证号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予以公告。

第四十三条公众要求查阅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公众查阅内容不包括烟草专卖局内部审批表。

第四十五条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中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关键词:行政审批烟草专卖许可证互联网+网上办理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互联网+”行政审批也催生出制度创新的火花,烟草行业作为一个传统行业,行政审批更是如影随形,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是行政审批的事项之一,因此烟草行业也更应该顺应社会的发展潮流,重视“互联网+”对于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互联网+”烟草零售许可行政审批具有相当的必要性与意义。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概述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指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对我国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进行管理的法规,为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网上办理也是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重要渠道之一。

2行政审批在互联网上应用的必要性

2.1行政审批在互联网上应用是顺应当前“互联网+”的必然要求

贵州、浙江等地的烟草行业是带头探索“互联网+”的典型,这些地方的烟草专卖纷纷响应号召,尤其是贵阳花溪区的烟草专卖局。成功举办2015年首届数博会的贵阳,借助贵州举全省之力推进大数据战略的东风,贵阳市花溪区烟草专卖局自主开发设计了全国第一家真正的烟草专卖零售网上办证系统,该系统极大的简化了行政审批的流程,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不仅顺应“互联网+”的潮流,也符合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2.2行政审批在互联网上应用是遵循《行政许可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必然要求

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谓公开,要求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所谓公正,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所谓公平,要求凡是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有关行政机关不得歧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使信息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化,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以有效避免办“人情证、关系证”等情况,从而提升单位形象,提高市场净化率。

2.3行政审批在互联网上应用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必然要求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不断更新观念,进一步落实中央政府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的要求,不断梳理、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的层次、环节,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各地普遍推行的网上办事大厅、“一站式服务”等,网上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的多种途径之一,通过网上办理网上专卖零售许可证,也是推行一站式服务,申请人在网上走一遍申请流程,再把相应的材料准备好,申请人通过预约,坐等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实质审查即可,真正提升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速度,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行政审批的效率,得到群众的认可。

2.4行政审批在互联网上应用是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加强监督制约的必然要求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的意义

网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行政审批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便利,这正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的意义所在。

3.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高效、便民,极大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3.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在实际应用中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反馈,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信息科技的进步,笔者相信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烟草专卖管理者应当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许可证办理的公信度和透明度,从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1]蔡颖嘉.以移动互联网开启烟草农业的“互联网+”之门[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06(3):162-163.

关键词:烟草专卖;影响因素;许可证管理

1.当今时代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烟草专卖许可证要求过高

近年来,随着烟草销售的管理日益收到人们的重视,健康安全意识的普遍提高,工商管理者对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像对于农村的小经商者,经营能力弱,资金短缺,对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要求,自身能力达不到,一些正常情况下,不能保证的经营者,开始托关系,找各级部门,导致部门疲惫,不得不办理,既影响了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同时也造成了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1.2经营者法制观念浅薄

面对专卖许可证的资格要求过高,再加上对于乡镇居民的法制意识淡薄,必然会产生投机取巧的行为,对工商管理者等各级部门进行找人托关系,导致各级部门疲惫不堪,这对其他经营者既不公平,也损害了利益。有些经营者处于农村,进行偷偷经营,无证销售,违反法制规范。

1.3工商局管理制度的缺陷

2.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的原则

2.1合法性

合法性是工商部门对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是基础性的原则。坚持合法性原则,是工商局进行管理的出发点。对于一个执法部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能因有些经营者,通过托关系,找后门的现象就进行办理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执法管理的无序性,一方面,对于整个烟草行业的规范化产生了不好的负面影响,同时,导致了问题的出现,影响了经营者内部的关系,不利于对于烟草行业的稳定和谐发展。

2.2规范性

规范化是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努力方向。对于烟草行业的规范化和稳定发展,一直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努力方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者,应对许可证进行合理统一的管理,制定详细的相应发挥,规范管理。

2.3公平性

公平性是无论任何工作,都要遵循的原则,对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公平性是先决条件,只有保证经营者之间的相对公平性,才能保证市场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空间环境,同时也为工商管理者的正常管理,创造了条件,对烟草行业的管理应该在公平性的基础之上。公平性从管理者的统一规范管理,守法自律,社会舆论的监督中体现出来。不能因为管理者各人的私利造成管理过程中的偏私,管理中的存在的人情世故,实施中存在的不到位现象,损害了公平性原则。

3.对于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问题的措施

3.1降低专卖许可证管理的标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对于强制性的专卖管理许可证,虽然在城市中,相对适应,但是在城市和农村的差距中,问题明显地体现了出来,过高的许可证要求,使许多经营者,无法达到要求,也就无法得到许可证,进行正常的经营,对于小经营者的利益,不能充分保证,反而促进了他们通过各种违反法律规范的途径私下来获得许可证,导致,不利于市场稳定发展的因素频繁发生,不利于烟草行业的正常发展。因此。对于此现象的出F,应当相对降低许可证管理的标准,维护小经营者的利益,从这个方面减少违法行为的产生,促进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

3.2合格证件管理稳定市场环境

对于证件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者应当要坚持公平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三个原则。适应新形势,促进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同时,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有利于强化对烟草行业的正常管理。因此,对于经营者,应该意识到合格经营的必要性,拒绝私下人情世故的交易。工商管理者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原则,维护法律的权威,对于托关系,送礼的私下行为,应当杜绝,不能因为人情世故就私下办理许可证,对于市场环境的稳定发展,产生了不公平的因素,不利于市场环境的稳定发展,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应当对于各个环节,知法、守法、用法,促进社会市场环境的稳定发展。

3.3强化后续监管,实行动态监管

结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2.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炮单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合第233号,1997.7.3.

关键词:专卖;涉烟;互联网;违法犯罪

1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概述

(一)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现状

(二)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除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2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难点

与传统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相比,利用互联网从事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时效性高、信息隐蔽性高、交易快捷性高等特点。给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带来了监管难、取证难、协调难等几方面的问题。

(二)取证难。互联网的虚拟特性使得涉烟违法犯罪有较强的隐秘性,证据采取存在短板。一是当事人的身份隐秘。互联网涉烟违法信息人可通过匿名或者冒名的方式进行操作,其真实信息无法检索明确,信息取证的准确性低,存在的空白区、盲区较多。二是藏匿地点隐蔽。就目前对所搜集的互联网涉烟违法信息分析的情况来看,犯罪分子通常不会设实体经营场所,多利用家庭网络或者办公网络进行信息,租用仓库、车库、储藏室等场所藏匿违法卷烟。销藏地点分离,执法人员很难通过IP注册信息比对来查找其藏匿地并对其取证。

3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建立长效联合机制。

加强部门合作,构建监管网络。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争取公安技侦、网监、等部门的技术支持,整合各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由烟草、公安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不断完善互联网涉烟犯罪行为打击网络建设,形成反应迅速、关联紧密、配合高效的监管工作格局。

(二)加强网上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网上违法犯罪信息的监控。加强对利用互联网经营烟草专卖品违法活动的日常打击,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平台等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网络巡查,收集和固定各种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证据,建立涉烟违法犯罪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将利用互联网零售批发、销售假烟、经营原辅材料和烟机设备等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活动及为此提供服务的网络运营商作为重点打击对象,着力提高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烟等违法犯罪的发现、研判、查控能力,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开发网络巡查平台。根据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发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网络巡查平台。平台应具备自动设置搜索区域、搜索关键词、IP地址排序等特定功能,形成由原始网络搜索向专业定向搜索的转变,依靠先进的技术设备提升工作效率,真正做实时动态监控。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专卖管理会议精神,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宗旨,坚持市场监管与打假破网并重,做到守土有责,以向当地市场要效益为目的,在市场监管、提高持证率和打假破网等方面促进专卖管理工作顺利运行。现将今年至今的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一、以严格的监管策略为抓手,净化卷烟市场

一是打击违规大户,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今年,国家局、省、市局把打击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治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等严重干扰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以市局组织的“百日亮剑”市场整治行动为契机,广布眼线,搜集各类线索,对违法违规大户重拳出击。通过对零售大户、违法违规大户进行监控错时检查和不定时入户调查库存及销售情况,未发现违法违规卖大户及其“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的现象。

二是强化综合分析,做好日常市场检查工作。对零售客户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利用专卖系统APCD分析模块,结合日常掌握的信息,对关联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三维四频监管评定表锁定检查对象,制定合理有效的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和错时检查工作,转变了市场监管模式,做到检查和处理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切实做好市场无缝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检查的精准度。

2018年至今共查获各类涉烟案件XX起,其中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XX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件X起,无证运输案件X起;涉及违规卷烟XX条,其中真烟XX条,假烟XX条;上缴罚没款XX元。

三是强化异地互查,做好双随机检查工作

市局为进一步转变常规市场监管模式,组织全市专卖人员开展异地双随机市场检查工作。每月在市局专卖科的带领下,开展十天的异地市场检查,每次由主管副局长、专卖科长和随机抽调的两名经验丰富的稽查人员,到兄弟县市对随机抽取的零售客户进行检查,杜绝熟面孔难执法的弊端,净化了兄弟县市卷烟市场环境。

四是严格许可审批,做好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对于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许可准入管理,确保卷烟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在后续监管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促进零售客户合法、诚信经营。

二、以打假破网为重心,促进市场规范

三、规范行政许可,促进卷烟商户持证经营率的提高

在行政许可工作,我局严格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在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为使我县辖区持证户达到标准要求,我局稽查人员对无证户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商户,办证人员为其复印申请材料,为其拍摄个人、门店照片,尽量为商户减少办证所需费用,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联合工商部门做好依法取缔工作。

在许可证办理方面,2018年至今共新办XX个,延续XX个,歇业XX个。

四、狠抓基础管理,严明纪律

1、言传身教、氛围和谐

工作中,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言传身教,对专卖队伍中的新成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他们尽快做好专卖管理工作,加快新成员的成长速度,营造和谐友善的大家庭氛围。通过言传身教和以身作则,教育执法人员继承和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传统。领导班子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关心和帮助,让专卖队伍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一股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的作用下,人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逐步提高。

2、管理到位、纪律严明

【关键词】

互联网;烟草专卖;非法经营;打击犯罪

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并因互联网辐射面广和隐蔽性强等特点,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他们的行为破坏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一、互联网上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概述

1、互联网涉烟的涵义

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这是我们定义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法律依据。即只要是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的形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经营活动都被称作是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2、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现状

近几年,网络涉烟的大案、要案频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江苏徐州“10·28”利用互联网销售假私卷烟网络案件,涉及全国27个省(市、区),117个城市,涉案人员40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5100万元。2011年5月,山东省高唐县犯罪嫌疑人沈某利用淘宝网的便利,用烟标、烟具当幌子,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销售香烟,数额高达上百万。

3、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类型

二、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难点

三、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对策

1、探索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证据搜集新模式

(2)电子证据的转化方法。转化为视听资料。电子证据所记录的涉烟数据信息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予以显示,运用录像、录音、照相等手段把显示的过程、显示的内容以及显示的环境、参加人员等情况记录下来。这里的录像、录音资料主要是实体性的,用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

转化为书证。利用互联网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可以转化以下几类书证:现场勘察、检查和搜查笔录;将电子证据显示在互联网及其计算机上的内容直接打印出来,也可以用笔录结合打印的方法进行转化,并要在打印的材料上作必要的说明,同时还要加盖承办部门的印章。

转化为鉴定结论。对需要鉴定的电子证据,要及时提请有鉴定权的机关和部门作出鉴定结论。这类电子证据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保存在计算机内存、软盘等载体上的电子证据,可以将内存或软盘备份后交鉴定部门进行鉴定。二是依附互联网存在的电子证据,可以转化为书证或视听资料后交由鉴定部门鉴定。

转化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亲自以口头的方式向案件侦查人员陈述电子证据的内容,侦查人员要按法定程序以讯问笔录的形式加以固定。

2、构建行政与司法的联合机制

3、建立跨地域打击互联网犯罪协作机制

由于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导致涉烟违法活动辐射范围广,涉案区域分散,多呈现跨地区的态势。而我国目前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却是实行属地管辖。建议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网络监测中心,建立各省市、各县的跨辖区的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新型监管模式,对互联网涉烟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并定期公开监测信息,设立统一的涉烟互联网投诉平台,及时将投诉案件转送到辖区所在地的烟草管理部门处理,并抄送通信管理部门。

【参考文献】

[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2]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文文本第16条.

[3]黄海宁.利用互联网从事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问题研究.2007.

我局认真贯彻市局领导指示和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突出卷烟市场清理整顿、打假破网、专卖内管、队伍建设四项工作,完善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强化专卖管理工作计划制度,提高市场监管质量,狠抓专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坚持规范化办案,严管市场,打击涉烟违法行为,市场管控质量有效提升。本月我局主要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市场监管方面

据统计,1月份,开展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共出动车辆58台次,人员182人次,查获涉烟案件10起,其中查获无证户经营案件7起,非渠道经营卷烟案件1起,销售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案件2起;查获违法卷烟107.5条,其中非法卷烟87.7条,越南假烟19.8条;移送工商处理无证经营案件7起,工商已处理3起;上缴罚没款150.5元。

二、内部监管方面

三、行政许可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程序、按规定把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关。1月份,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共16起,其中准予行政许可9个,不予行政许可7个,办理歇业2个,停业1个,延续4个,复业1个。全部许可申请都能按时办结,在行政许可工作中没有存在吃、拿、卡、要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因行政许可不当而引起的投诉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专卖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开展专卖人员学习培训,结合本月部分专卖员即将参加专卖技能鉴定考试的情况,狠抓开展专卖技能培训,强化专卖人员办案技能和综合素质。1月13日组织全体专卖员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培训,根据《烟草专卖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强化训练,提高内管意识,认真履行部门及岗位职责,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内部专卖监管质量和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五、创建优秀县级局工作

根据创优活动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全面检查创优的各种制度、材料是否全部按评价标准全面完成,对仍需补充完善的细节指定专人进行整改完善,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优秀县级局创建工作,将2011年的专卖管理工作的工作底稿进行归档、装订成册。

六、不断完善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工作和加强专卖员工作计划工作

根据市局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市管员工作实际,对现行的《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办法》一些操作性不强的条款进行改进和完善,在对客户评价指标设计上,以经营能力指标、守法程度为依据,独立分开操作,理顺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克服人为因素,确保分类客观性和公正性,充分现实对零售户的差异化管理,强化对零售户的管理效果。

七、制定本局今年专卖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领导要求,拟定我局2012年专卖管理工作计划,使专卖管理工作有目的、有针对性、有效性持续开展,深化、细化、强化专卖管理工作,提高专卖管理市场监管能力,维护辖区卷烟市场秩序,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为完成今年上级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以上是一月份以来我们开展的一些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还须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加强管理,主要是:

(一)强化专卖管理,促进卷烟销售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第一要务。正确处理好销量与结构的关系,做好真龙品牌销售的引导工作,使专销结合达到最佳状态,达到以管促销的目的。

(二)完善专卖队伍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对专卖的队伍培训,提高专卖员的专卖管理技能,塑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卖队伍;

(三)不断完善对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制度,理顺操作流程,充分现实对零售户的差异化管理,提高对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对零售户的管理效果。

一、稳价增效,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上半年,我分公司克服了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国家政策导向变化等诸多不利因素,努力做到了市场秩序较好、价格基本平稳、库存基本合理、重点品牌状况良好、零售户经营信心较高,各项经济运行指标按序时进度完成。

(四)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一是认真开展“严管理、精流程、控成本、促规范、强队伍”五项工作,继续深化落实“精益物流”工作方案,推行物流定额管理,完善物流费用精细化核算规程,不断提升精益物流管理水平。二是抓好“预算、核算、定额管理”三个重要环节,进一步优化配送线路,切实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送货效率,有效控制物流成本。三是围绕“安全、人员、流程”三个核心,全面抓好安全管理,积极打造“学习型物流团队”,修订完善“流程监督管理机制”,牢牢夯实物流管理基础。四是继续完善规章制度、考核机制、TMS运用、服务体系四个重点方面,着力提升物流运行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完善物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升科学分析水平,确保按要求完成物流对标数据。

二、内外兼治,专卖管理卓有成效。

(四)基层创优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制定了《市烟草专卖局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工作步骤和工作目标。每月开展定期检查,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合理安排创建对标自查工作,同时积极信息报道,为深入推进创建优秀县级局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按照创建优秀县级局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制定了创建活动计划表,将具体的创建内容责任到人,用工作流程和创建工作验收表指导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考核,不仅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还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努力实现优秀县级局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许可证管理工作不断取得进步。许可证准入方面,一是严把证件办理的信息关,做到对客户了如指掌,详细掌握客户的真实情况。二是严把证件的准入审批关,有效杜绝了零售许可证管理不到位现象,树立了客户持证经营、亮证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三是严格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开、公正行政许可程序,突出事前审批、事中完善、事后监督,严格、高效、规范地做好行政许可及许可证管理工作。1-5月份共新办许可证83份,延续17份,切实做到了“程序合法,公正便民”。许可证退出方面,在2013年许可证退出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存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丧失主体经营资格、不符合延续条件、违法办理的许可证等五个方面问题的许可证,采取自愿退出、说服退出与依职权退出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退出。1-5月份共对16份许可证实施了退出,其中登记类事项发生改变9份,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份,主动申请歇业5份;目前正在对停业超过一年的105份许可证进行公告注销并将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处于停业状态的许可证为275份,年末许可证总数将进一步下降。

三、严格规范,企业管理规范有序。

按照省局提出的“规范是生命线、创新是驱动力、发展是硬道理”的工作主线,上半年,我局(分公司)主动思考、积极探索,努力贯彻规范主线,提升规范水平。

(一)切实加强规范建设。一是组织干部员工学习领会董局长在省局党组扩大会及在调研时讲话精神,引导员工深刻领会“规范、创新、发展”的丰富内涵,从思想层面加强规范意识。二是继续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规范管理的各类制度文件的补充、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制度的匹配度和适用性。三是按照省、市局提出的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思路,积极思考和谋划,充分发挥纪检、法规、内管、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全方位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四是突出抓好“两项工作”,充分运用好公示栏、门户网站等平台,不断完善办事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扩大民主参与,今年以来,公开事项共8条;以贯彻采购管理规定为抓手,严格执行“应招尽招”、“真招实招”的要求,保证了所有采购项目规范操作,公开公正。

(二)重点抓好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基础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按照市公司“规范有关核算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口径,明确归口责任,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在精打细算的基础上用好每一项费用,加大对重点费用的预算执行控制,严格执行《省烟草公司市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加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办公费的规范使用;加强对每月费用的分析,注重费用支出的均衡性和系统内的可比性;强化对资产的管理,对资产的购置做到先有预算再采购,资产的处置流程合规合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不断推进精益管理。以推进精益管理为着力点,充分挖掘企业发展的潜力,努力消除各种浪费,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效益、运行效率和管理效果。重点抓好“精益预算、精益采购、精益质量、精益物流、精益营销、精益管控、精益安全”等多项重点工作,建立了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精益管理工作机制。

四、人才强企,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新貌。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个人自学、上党课、支部讨论、观看廉政教育片、重温焦裕禄精神等多种形式,促使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了群众观点、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解三促”活动,党组成员深入多个基层联系点,广泛征求和听取了基层员工与零售客户的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和问题及时作出了回应与整改,做到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三是按照“六个对照”和“六查”要求,围绕“务实、服务、节俭、清廉”八字意识,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全体班子成员积极剖析了自身在“”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关键词]烟草企业;营销渠道;管理策略

1烟草企业A公司营销渠道现状

A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为某省烟草产业第一家企业公司,持续4年进入我国500强公司之列,持续5年入围我国公司缴税百强。持有该地卷烟厂与经济贸易、投入、纸业、复烤、香精香料、经济等多户控股、参股企业,资本总额70亿元。该公司有产业级技能核心与当代化的科学研究、制造、检验设施技术,实力雄厚,先后荣获中国烟草产业领先公司、整体品质经管中国领先公司、中国优质政工公司与中国纪检监管体系领先团体等称号。A公司销售网点的布局存在以下特点:卷烟散卖点分布主要聚集于城市、村镇,而乡村卷烟散卖点分布较少且不合理,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已有的科学规划界定是参照有关司法律例且依《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制订的,与2007年3月7日起实行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部分不匹配;伴随着A公司社会金融开发与卷烟墟市逐渐标准化,卷烟年规划供应总额在逐渐增加,这为增加设立卷烟散卖点提供了重要前提。为此,A公司对卷烟散卖点分布比重进行了调整,即把卷烟散卖点分布比重从原有的3.5%上增到4.5%,且增多部分主要分布在乡村(自然村),由此解决乡村卷烟散卖点缺少的问题。

2烟草企业A公司营销渠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烟草营销渠道建设与管理策略

作者:刘宁苗银家单位: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泗宗,苏靖.消费者渠道选择意愿形成机制研究[J].当代财经,2012,(2):5~7.

[2]黄继坤.论中国烟草专卖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J].金融与经济,2010,(11):28~33.

[3]邓丽杰,王安民.关于烟草行业营销渠道的思考[J].中国证券期货,2010,(7):11~15.

[4]牛全保.营销渠道冲突与合作理论综述[J].商业时代,2007,(8):30~25.

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作为办法规定的因素,其本身具有变化性和相对稳定性,因此合理布局的设计规划需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虽然如此,但是由于前述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我们还是有据可依,有律可循。

第二,交通状况。交通状况直接影响到人口分布和人口流动,交通越发达,人口分布越密集,人口流动越频繁,卷烟流通越快。因此,在设计规划合理布局时,应区别对待,充分中掌握当地的在家人数、外来人数和流动人数,实现动态管理。另外,应考虑专卖管理力量的辐射程度和公司运营成本,对偏远山区或交通不方便的地区,设置一定量的零售户,并采取卷烟代送或定点取货的方式,加强专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再者,对交通发达区域内的特殊经营场所不予考虑合理布局,实行场所内销化。

第三,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于县来说,差别主要体现在城乡差别,例如城镇与农村、工业区、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区内与区郊之间的差别。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别势必造成人口由经济发展水平低向水平高的地区流动,如果我们把户口登记数比作绝对人口数,那么这种流动性的人口数就是相对人口数,在设计规划布局的时候就不能硬套第一点所述的绝对人口数的比例,应充分掌握当地的相对人口数,然后套用绝对人口数的办证比例。

在以上对四大因素进行探究之后,根据上述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设计规划合理布局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要充分了解掌握本辖区的地理分布。中国农村人口数占了总人口数的70%,但土地面积占到总面积的90%以上,很多村落依山而建,傍水而立,而且村庄周围就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田地和山地,村庄分布有其固定的规律,那就是在相对平阔的地理上。所以,在设计规划合理布局时要将本辖区的人口分布通过地图的形式予以显示,形成直观的人口分布图和地理分布图。

二是,要充分了解掌握本辖区的交通分布。一个地区有村道、乡道、县道、省道甚至国道,现在还有高速公路和铁路,有的地区甚至有机场,有码头,级别越高,交通越发达,人口的流动性越高。而且形成一个农村包围城市的规律,就是农村往县城、市区比县城、市区往农村的比例要高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往水平高比水平高往水平低的比例要高,像农民工进城务工就是一个最好的实例。因此,要在人口进与出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作为当地的相对人口数。

四是,在农村区域可以考虑按一个生产组设立一个零售点的方式规划布局。就像上述的一个生产组人口一般在200-250人,扣除外出就读、就业的人口外,在家

人口一般不超过200人,而且外来人口数较少,符合按绝对人口数设置比例的情形。零售店可设在生产组与生产组的结合部,也可根

THE END
1.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五、决定。经审核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五条,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机关,负责烟草专卖https://m.66law.cn/v/wenda/76439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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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办理服务指南10.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11.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12.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的。http://nm.tobacco.gov.cn/nmyc/bszn/202309/f837efb7e40f4278bffd4edd79d6c778.shtml
6.卖烟酒需要办理什么证律师普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卫生许可证 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https://www.110ask.com/answer/474449909957898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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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问题带来帮助。https://www.64365.com/zs/1975838.aspx
9.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单位公章; 2、法人私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 4、需要下场地核实地址;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现场提交资料一个星期内看场地。 部分区需要法人配合到场提交资料。 离学校100米内店面无法办理,餐饮店不批 烟草证办理范围只限便利店和烟酒商行 https://www.jsp158.com/pshow-2094.html
10.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书(个体户)(精选6篇)为发展农村经济、方便民众生活消费,本人欲在XX乡(镇)XX经营XX店,占地面积90平方米,主营(小吃、烟酒),望贵局给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果通过了贵局审核材料和勘查现场后,同意我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本人保证遵守《烟草专卖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服从贵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国家规定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z1n0acd7.html
11.支农惠农,农行与您"疫"路同行——农行烟商贷2、需提供烟草专卖品销售许可证和销售其他商品的营业执照; 3、有固定经营场所,借款人须为卷烟和多种商品综合经销户或烟酒专卖店。 就大家比较关心的有关贷款的几个要素再详细的说一下: 第一贷款用途。惠农e贷(烟商贷)贷款用途全部用于特色产业经营中的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不得用于消费用途。 https://www.meipian.cn/2phkvp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