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六批2022年1月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问责
情况
备注
属实
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不属实
D2HL202112280058
2019年至今,因非法放牧导致铁力市兴隆林场内200公顷林地被破坏。
伊春市
生态
是
已办结
D2HL202112280062
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31号电炉小区3号楼1单元1楼牙科诊所的机械设备噪音扰民,且举报人认为诊所内的X光机存在辐射污染。
哈尔滨市
噪音,辐射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一)基本情况举报材料反映的牙科诊所为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31号电炉小区3号楼1单元1楼的“滕某翔口腔门诊部”,该诊所于2021年7月7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2MA1CNBF51U,于2021年9月22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卫医证营字哈里第21174号)。(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查,该诊所有1台牙科X线机器,设备名称为“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目前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针对举报反映机械设备噪音扰民问题,道里生态环境局对腾某翔口腔门诊部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该单位已于2021年9月6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123010200000126。2021年12月30日,委托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诊所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D2HL202112280057
刘*在牡丹江市海林市大岭村违法砍伐200多棵杨树,并占用林地建设烤烟房。
牡丹江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一)基本情况海林市海林镇大岭村集体经营林地总面积176.5公顷,主要树种为人工落叶松、天然柞树等,其中树种为杨树的小班有5个,共10公顷。(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海林市林草局现场勘查确认,大岭村内栽植杨树的10公顷林地均无伐根、无采伐痕迹,未发现林地保护范围内杨树被破坏和砍伐的现象,未发现刘*有违法砍伐杨树的问题。经核查,刘*名下没有烤烟房,也没有建设过烤烟房,所使用的3个烤烟房分别租用本村的关某某2个和杨某某1个,3个烤烟房用地均为村屯建设用地,没有占用林地建设烤烟房现象。
D2HL202112280056
哈尔滨市南岗区黑山街(文昌街至国庆节)路段,经常有物流配货车辆装卸货物,噪音扰民。
噪音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一)基本情况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黑山街共有3家经营空车配货业务的商户,具体情况是:1.哈尔滨龙鸿源大运输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黑山街11号-1栋101室,经营者:马*,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230103MA19JCGA7B。2.黑龙江省金货帮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山街13号1层2号(住宅),经营者:胡*丽,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230103MA1C14UG8D。3.哈尔滨世纪鼎盛运输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山街19号2单元1层1号(住宅),经营者:王*,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230103MA1CFK2RXJ。(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核查,在装车搬运货物时产生声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区市场局现场检查3家商户,均有营业执照。现场停有货运车辆4台,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了4台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均为合格有效,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停止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活动;南岗交警大队对正在装车的4台货车车主进行警告教育。同时,联合调查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要求商家严禁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装卸货物。
D2HL202112280063
1994年,许*会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利业镇裕田街道砍伐了4.6亩林地。
此案件与第二十五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70055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55
泰来县大兴镇西北侧新开江附近草原上有人挖掘土壤售卖,导致近千亩草原被破坏。
齐齐哈尔市
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基本情况举报反映的泰来县大兴镇西北侧新开江,位于内蒙古扎赉特旗境内,是1998年特大洪水时江河取直改道形成的新河道叫新开江,与泰来县大兴镇托力河村翁海屯接壤。(二)核实处理情况经调查,新开江附近大兴镇境内区域国土二调地类为耕地及内陆滩涂,没有草原,未发现取土情况。在扩大范围排查过程中,发现大兴镇托力河村翁海屯南河道内的内陆滩涂上存在6处小土堆,每堆土体积1至3立方米,是附近村民准备用作自家水稻育秧苗床土而攒起的小土堆。举报反映的“泰来县大兴镇西北侧新开江附近草原上有人挖掘土壤,导致近千亩草原被破坏。”问题部分属实。
泰来县委、县政府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已责令大兴镇政府将6处小土堆推平,恢复地类原貌;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取土行为,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加大禁止滩涂、林地、草原、湿地等地域违规取地宣传,保护好各类资源。
D2HL202112280049
1998年7月,“黑龙江省高速服务中心”占用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幸福村李家油坊屯6.9亩口粮地。
D2HL202112280051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地德里小区107栋7单元602室饲养鸟类产生大量鸟粪,异味扰民。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一)基本情况举报反映的抚顺街道地德里小区107栋7单元602室业主为关*连,现已退休,自行居住,该小区物业为巨佳物业。(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查,地德里小区107栋7单元楼上鸟类并非关*连家养,而是自然野生鸟类麻雀。关*连时常将小米撒到窗台向麻雀投食,许多麻雀在窗台啄食粮食后将粪便落在二楼的防火连廊上,影响了部分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
新阳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关*连进行了劝导,对其关爱鸟类的爱心和做法表示理解,建议其不要在窗台向麻雀投食,关*连表示认可。同时,新阳路街道办事处配合巨佳物业对地德里小区107栋7单元2楼防火连廊上的鸟类粪便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组织新阳路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及时清理鸟粪,切实保护居民生活居住环境。
D2HL202112280045
2019年,孙*林等人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新立街延川村占用耕地建设房屋。
此问题与第二十二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40053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44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202112170022的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嫩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日期是11月30日,举报人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在接到群众举报问题后重新对自来水供应站的水质进行检测,而不是提供历史数据。
黑河市
水
X2HL202112280055
举报人对哈尔滨市南岗区自兴街多家餐饮店油烟、异味扰民,涉嫌违法经营问题的公示办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始终未对福顺尚都小区周边餐饮饭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的问题作出正面回应,并认为南岗区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违背了法院判决。并要求公开南岗生态环境局与和兴路街道办事处对涉事餐饮店下达的整改意见书。
其他污染
阶段性办结
D2HL202112280042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华宅小区E1栋号楼楼下“佰烤会音乐烤吧”、“166烧烤”、“大二八烧烤”、“通海俄式烧烤”、“小烤爷”等7家烧烤店在室外悬挂排风机,噪音扰民,向小区院内排烟,油烟扰民。
噪音,大气
执法人员现场对6家涉事单位下达责令整改,责令其立即采取包裹隔音棉等降噪措施,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音检测,解决排风机噪声扰民问题。目前,涉事饭店已在厂家订制了降噪设备,2022年1月10日前整改完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跟进执法,如检测结果超出噪声排放标准,将依法查处。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委、区政府建立投诉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由南岗生态环境局对涉事饭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清理维护记录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如发现设施不正常运行,将依法查处。二是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涉事饭店的室外排风机开展定期执法检查,如发现排风机噪音扰民的现象将依法进行查处。三是由哈西街道办事处对以上饭店发放通知单,加强对排烟管道跑、冒、漏问题的日常监管,督促商家对独立外置铁皮烟道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督导以上饭店立行立改,杜绝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X2HL202112280053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五龙街道红星小区52号楼内正在建设5G机房,举报人认为机房建成后将产生噪音、辐射污染。
辐射,噪音
此问题与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130047案件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X2HL202112280047
道外区承德街171、193、201号楼居民烧煤取暖烟尘大,小区旱厕清理不及时异味大。
X2HL202112280046
哈尔滨金泉环保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产生恶臭气体。
水,大气
X2HL202112280045
曾*彪、何*、张*海在五常市杨家岗林场毁林开荒73750亩。
X2HL202112280044
2015年,五大连池市林草局违法将100余公顷林地发包给参农用于种参。目前,小马点西北山、引龙河林场东侧仍有占用林地种参现象,和平粮库北山人参已收走,但林地未恢复。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五大连池市面积约98.7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约为18.3万公顷。通过排查,只有下属引龙河林场在2013年至2015年发生发包林地和种参,共计3处合计76公顷,其中小马点西北山32公顷、引龙河林场东侧22公顷、和平粮库北山22公顷,无违法发包林地种参行为。
(二)核实处理情况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案件后,黑河市责成五大连池市组建工作专班,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X2HL202112280041
2014年,李*会在大庆市肇源县民意乡大庙村非法开垦草原1800余亩。
大庆市
下一步,大庆市将责成肇源县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资源管理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草原资源;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普及保护草原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X2HL202112280040
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699号红平小区6号楼1单元703室的信号基站噪音扰民,举报人认为有电磁辐射污染。
此案件与第八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100028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报告已报送。
D2HL202112280053
海伦市北三街老油房家属楼楼顶排风机未按要求整改,噪音持续扰民。
绥化市
此案件与第十五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170027反映情况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X2HL202112280038
2018年至2020年,汪*坤在哈尔滨市双城区水泉乡大义村非法开垦草原1100余亩。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双城区对草原严格管理,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百姓广泛宣传保护草原的重要意义,共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X2HL202112280042
2000年至今,李*学在肇源县二站镇裕民村小湾子处破坏1100多亩草原,用于修公路、建房屋、建鱼池等。
X2HL202112280037
举报人质疑哈尔滨市道外区丽军塑料制品防水材料厂、哈尔滨市道外区永吉塑料厂两个企业使用燃煤锅炉的合法性。
针对两处土炉子具备燃煤可能,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企业于2022年1月31日前,对2处土炉子进行拆除或整改,使其不具备使用条件。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生态环境局监督该企业土炉子拆除整改情况,逾期将依法处理。
X2HL202112280036
1.北安市国家储备粮赵光直属库、家属楼、火车道以西小区、九三小区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沿赵光镇西、糖厂水库、北胜屯一线直排乌裕尔河。2.举报人怀疑北安市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污水超标排放污水,要求有关部门公开北安市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总排口监测数据。
未办结
D2HL202112280052
哈尔滨市道里区金江路附近哈尔滨记忆、贤和庄、千里马、辛氏火炉、上和屋等餐饮店油烟、异味,排风机噪音扰民,且每天凌晨4点有垃圾车回收餐饮店产生的酒瓶等垃圾,噪音扰民。
大气,噪音
此案件与第十四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160048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40
哈尔滨市道外区江北中环路水泥厂附近的几处鱼塘内(大顺驾校附近),堆存大量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土壤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一)基本情况哈尔滨市道外区江北中环路,实为道外区江北中环线,位于民主镇民富村西北部,自东南向西北方向,起点为民主西环公路与032县道交叉口,终点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同利货物装卸码头,全长2.7公里,属村级公路。哈尔滨市大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大车科目二考场(以下简称“大顺驾校”)位于江北中环线、哈尔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青年农场、哈尔滨绕城高速松花江大桥东段和松花江沿江滩涂合围区域。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泥厂”)位于道外区水泥路102号,地处大顺驾校正南方,直线距离约2公里,由运输路和一条长约1公里的南北方向无名道路与大顺驾校连接。举报人所指区域应为水泥厂至大顺驾校,及延伸至江北中环线周边道路两侧区域,属于道外区民主镇民富村辖区范围。该区域共有6处鱼塘,分别由张*莹、杨*东、周*友、张*辉、张*莹、杨*东承包,占地面积分别为120亩、30亩、45亩、40亩、120亩、95亩。(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查,位于民主镇民富村境内,水泥厂至大顺驾校,及延伸至江北中环线区域共有6处鱼塘,未发现鱼塘内堆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在大顺驾校与水泥厂连接的无名道路路边,发现部分散乱堆积的偷卸建筑垃圾。
12月29日,哈尔滨市道外区组织清运人员和车辆,全面清理水泥厂至大顺驾校无名道路两侧建筑垃圾,集中转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处理。同时,约谈民主镇政府,明确要求加强全域排查,强化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防偷卸各类垃圾行为再次发生。12月31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再次巡查,水泥厂至大顺驾校无名道路及江北中环线两侧干净整洁,未发现散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民主镇政府在江北中环线起点处加装限高杆,常态化巡查队伍正在开展工作。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强化网格管理,压实各类垃圾收集转运责任,加大环境卫生巡查督导,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健全环境执法常态机制,落实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镇村垃圾转、运、销体系,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
D2HL202112280046
1.哈尔滨市松北区裕田村任万良屯利民钢结构厂,生产时噪音扰民,喷漆时异味扰民。2.哈尔滨市松北区裕田村任万良屯西侧堆积大量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大气,土壤
D2HL202112280038
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西街104号平房住宅区居民烧煤取暖烟尘较大,且居民饮用水中有白色泡沫,举报人怀疑水质不达标。
1.在完成征收之前,通过逐户走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督促该区域平房居民用电取暖,香坊区铁东街道办事处免费为该区域平房居民提供电锅炉及配套管网安装服务。为不能改电取暖的居民提供补贴购买清洁型燃料(兰炭、洁净型煤、玉米秸秆颗粒等)的方式,改善该区域平房居民供暖条件,减少烟尘排放。2.针对水质问题,12月29日香坊区卫健局疾控中心使用无菌取样瓶分别在水箱中、随机二户居民家中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采取水样检测,未发现水中有白色泡沫,2022年1月12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区卫健局疾控中心责成香坊国营木材综合加工厂立即对供水设备进行一次深度清洗。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香坊区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持续跟进该区域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确认,如不达标将责成香坊国营木材综合加工厂立即整改。二是同时提高供水设备清洗频次,水箱清洗频次由每年一次改为每年四次。同时,根据征收工作进度,加快启动该平房区域补偿协议签订,尽早完成房屋征收,从根本上解决烟尘和水质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X2HL202112280034
肇州县兴城镇大阁村四组刘*龙、高*彬养猪场建设的粪污堆放点只有一个简易的堆粪棚,“三防”措施不到位,且仍然存在随意倾倒猪粪便的情况。
此案件与第二十四批受理号D2HL202112260013反映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43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什河街90号院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一)基本情况经查,案件反映哈尔滨市南岗区“哈什河街”90号院,实际地址为南岗区阿什河街90号,该院落系哈尔滨警备区庭院,军产权属。(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查,举报反映的建筑垃圾位于阿什河街90号院2单元门前,占地约3平方米,系该院2单元202室住户装修陆续产生的建筑垃圾。2021年11月29日,该院所辖秋林社区包片主任发现2单元门前出现装修垃圾后,立即督促装修房主进行清运,并于当晚拉运了部分院内建筑垃圾。12月初,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43号公告,房主无法外雇车辆拉运剩余建筑垃圾,造成院内建筑垃圾积存。
联合调查组现场通过社区联系房主立即进行拉运,该处建筑垃圾已经于12月29日15时清运完毕。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组织荣市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避免对周边卫生环境造成影响。
X2HL202112280030
2019年,塔河县有关部门以“河湖清四乱”名义,在呼玛河河段非法采砂30余万立方米。
大兴安岭地区
下一步,大兴安岭地区将继续加强对采砂工作监督管理,做好执法检查、跟踪监测和群众信访工作,持续严厉打击违规采石采砂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巡护和执法检查力度,对采石采砂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严查重处,并做到不批河道采砂许可,坚决落实河道“四防”责任制,谁许可、处理谁,谁审批、问责谁。
X2HL202112280039
举报人认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富力江湾西侧闲置地块内的土壤连续多年被挖走,导致此地块内的植被不能连续生长,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一)基本情况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富力江湾西侧土地总面积为94031.8平方米,地块共涉及三个土地权属,其中:政府储备土地37311平方米,其它为国有未登记土地,涉及道里建城区、市园林处。(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核实,2013年,经市政府批准,将该区域内37311平方米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纳入市级土地储备库。在入库前该地块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残土。经查,建筑垃圾、残土是富力江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堆放造成的,且该项目在2013-2017年施工期间,信访人反映区域建筑垃圾、残土存在持续增长现象。市土地储备中心多次要求富力房地产开发公司清除并停止堆放建筑垃圾,经沟通无果后,于2017年底向道里区法院起诉。根据道里区法院初审判决﹝(2018)黑0102民初3294号﹞和终审判决﹝(2019)黑01民终2744号﹞,该地块建筑垃圾由富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建设单位承担拆除及清运工作。判决生效后,上述单位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期间存在多次拉运行为,但不存在导致此地块内的植被不能连续生长问题。
目前,该地块内尚存少量建筑垃圾和残土,富力公司预计2022年2月底前完成拉运,地块内现没有植被覆盖。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按照市政府2021年城建计划,结合“三沟绿化及慢道改造项目二期(顾新街至友谊西路)”建设,在富力江湾西侧地块内开展慢道改造、断点打通、新建公园绿地等工程建设,现道里区城管局已进场开展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D2HL202112280036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202112060037公示处理结论为“不属实”不满意。1.根据2016年8月6日肇源县政府工作人员刘*的测量结果,肇源县古龙镇得胜村挖山取土面积为24010.5立方米,实际取土量为100万立方米(高45米长120米宽50米),举报人认为挖山取土行为是事实。2.挖土造成得胜村园园泡子外侧495亩耕地被毁。
下一步,大庆市将责成肇源县严格落实《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盗采破坏自然资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加大宣传力度,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和告示牌,做好群众监督,警示违法人员;举一反三,加强对各乡镇、社区、农牧渔业集团的实地督导巡查,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切实把各种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X2HL202112280031
黑河市九三农垦闽达供热责任有限公司两台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废气直排,锅炉废水直排,引风机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九三农垦闽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系个人自主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何*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3004L27276309J,主要负责为建边农场场直居民进行热力输送、管道设施建设及维修,供热面积18万平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接到信访转办案件后,黑河市责成嫩江市会同九三分公司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闽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共有两台燃煤锅炉,分别为30t/h、20t/h,一用一备,两台锅炉均已安装双碱法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经查询运行记录和投加处理药剂记录,显示自取暖期开始,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投入正常运行。2021年12月30日,九三分公司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排放废气进行检测,结果为:颗粒物16.1mg/m3、二氧化硫3mg/m3、氮氧化物150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该企业脱硫废水循环利用,未外排;供热期间锅炉没有产生废水,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
经现场走访调查,在距离锅炉引风机最近的4户居民家中(距离分别为106米、155米),锅炉、引风机正常运行时均未听见锅炉引风机运行时发出噪声。走访问询居民昼间、夜间是否有引风机产生的噪声扰民,4户居民均回答没有。2021年12月30日,九三分公司聘请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时锅炉、引风机均正常运行,监测数值分别为:厂界北昼间33.2dB、夜间28.5dB,厂界西昼间41.3dB、夜间32.8dB,厂界南昼间41.2dB、夜间35.2dB,厂界东昼间49.5dB、夜间41.0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夜间在距离最近106米居民室内监测,噪声值为26.9dB,不超标。黑龙江省九三农垦闽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引风机采取封闭措施。
X2HL202112280022
甘南县财政局破坏甘南县长生乡新生村150余公顷草原,用于开垦耕地、修路、建房、建养鱼池。
1.2021年12月31日,甘南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新生村委会擅自开垦草原一案”正在办理移送县公安局(甘林草移字[2021]第12号)事宜。2.甘南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据《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违法责任主体做出如下处理:(1)对违法责任人孙林建简易看护房和牛棚处以罚款541.44元,擅自开垦草原处以行政罚款36576元,共计处以孙林行政罚款37117.44元(甘林草决[2021]第56号)。2处违建的简易看护房和牛棚已立查立改拆除完毕,对孙林下达了《责令恢复草原植被通知书》,责令违法责任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恢复草原植被。(2)对违法责任人岳忠峰处以行政罚款23376元,对岳忠峰下达了《责令恢复草原植被通知书》(甘林草决〔2022〕第2号),责令违法责任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恢复草原植被。
X2HL202112280027
刘*生、黄*军在通河县清河林业局松林林场18林班、19林班、22林班、23林班,毁林占地建设林蛙池40余处。
X2HL202112280035
1.2005年至2013年,黑河市通北林业局毁湿开垦耕地6万余公顷。2.北大荒集团在黑河市通北林业局毁林开垦耕地,砍伐树木上万立方米。
X2HL202112280026
汤原县鹤立林业局东风林场的皓峰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石场、白灰厂、号石加工场在开采山石时将东风林场内的植被和林木破坏,且生产及转运时扬尘污染严重。
佳木斯市
生态,大气
D2HL202112280037
2009年,宋*军、单*在桦南县孟家岗镇腰梨树村四方台屯郑*生承包的4公顷土地内挖深坑、卖沙子。
此信访案件与第三批次受理编号D2HL202112050063反映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X2HL202112280032
五大连池市龙镇向东村的草原(经度:126.480249;纬度:48.619976)被破坏。
黑河市五大连池市
举报反映的坐标点(经度:126.480249;纬度:48.619976)为五大连池市龙镇向东村委会集体耕地。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案件后,黑河市责成五大连池市成立专项核查组,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X2HL202112280033
讷河市六合砖厂大坑内王*库经营的小颗粒塑料加工无环保手续,生产废水、废物未经处理直排。
讷河市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责令企业正式生产前必须完成环保验收,同时保证企业所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
X2HL202112280029
哈尔滨市松北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将松北区前进家园小区院内的30余棵松树砍伐,并占用小区绿地。
X2HL202112280018
哈尔滨市阿城区蜚克图镇秋皮沟村南侧的亿华钙质粉厂占用林地建厂,且生产时粉尘、噪音严重扰民。
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2月31日对哈尔滨市阿城区亿华钙质粉厂下达《责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限期2022年6月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逾期未恢复,将依法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X2HL202112280023
哈尔滨南岗区先锋路569号马端头道街金河小区15栋楼私设垂直垃圾投弃通道,异味扰民、污水横流。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联合检查组现场约谈金河物业公司负责人,其承诺将加强对垃圾管道的清理保洁,加大清扫频次,及时清理地面垃圾桶,保证垃圾桶不满、不溢。同时社区已协调居民和物业公司约定定时投放垃圾。要求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定时对垃圾管道进行擦拭、清洗并消杀。二是责成属地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公司定期巡视,落实长效管理,确保举报问题不反弹。
X2HL202112280016
集贤县旧货住宅楼楼下的十余家铁艺店加工铁艺时噪音扰民。
双鸭山市
针对集贤县旧货住宅楼楼下的十余家铁艺、白钢商户加工作业时噪音扰民问题,集贤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对旧货住宅楼下及周边从事铁艺加工、切割等产生噪声作业工段的16户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规范经营,禁止店外占道加工作业。集贤县政府要求集贤县城管局加强旧货市场区域监管,严禁商户私自占道经营、作业行为;要求集贤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发现问题联合城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X2HL202112280021
哈尔滨市南岗区士课街三号小区角门处摆放有多个垃圾箱,产生的异味及垃圾转运时的噪音严重扰民。
经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一)基本情况士课街3号院建成于1983年,共3栋楼,11个单元,217户542人。小区有2个出口,居民生活垃圾桶在每日拉运之前在角门附近堆放,由垃圾压缩车进行转运。(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查,士课街3号院角门垃圾桶用于院内居民存放生活垃圾,每日在拉运垃圾时在此处临时堆放,待垃圾压缩车收运完毕后推回院内花坛边垃圾投放点,现场勘查中未发现异味。拉运噪音是在拉运过程中压缩车压缩作业产生的声响。
现已将此处拉运点位调整至士课街21号附近。下一步,为有力保障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工作,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组织属地奋斗路街道办事处加强环卫设施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完好,及时做好拉运消杀工作,有效杜绝产生异味、噪音扰民。
D2HL202112280025
牡丹江市长安街西三条路“明月水煮鱼“、“夕晔酒局“将油烟直接排放至居民楼道内,夕晔酒局夜间营业时噪音扰民。
此案件与第二十三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50052反映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X2HL202112280025
哈尔滨市道里区地节街17号地德里小区114栋附近的部分汽车修配店,未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噪音、异味持续扰民。
下一步,哈尔滨责成道里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道里公安分局等部门加强巡查,发现夜间经营、噪音异味扰民、洗车污水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各自的职能,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建立联合监管、常态监管、长效监管机制,实施不间断监管,有效控制举报问题反弹,更好保障附近周边居民的合法利益。
X2HL202112280017
大庆市萨尔图区上东九号污水提升站长期散发着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一)基本情况萨尔图区上东九号小区位于萨尔图区中兴南街中宝路交叉口,是由大庆市富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6年6月交付使用。现有住宅楼17栋,居民500户,由昆池物业公司承接服务。(二)核实处理情况经现场核查,该小区污水提升站位于D10号楼北侧,主要用于上东九号小区整体排污使用,该站距D10号楼一单元约12.5米。污水提升站3个检修口已采取封闭措施,但污水提升站周边有明显异味。经昆池物业公司介绍,2021年9月居住区外发生排污管网爆裂,导致该提升站不能正常工作,出现异味扩散现象。
D2HL202112280030
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纸业将造纸污泥填埋至铁岭河旁的废弃山沟及温春镇新立村南侧1公里附近的废弃矿坑中。
X2HL202112280028
哈尔滨金泉环保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此案件与第二十六批案件受理编号X2HL202112280046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报告已报送。
X2HL202112280010
2008年至2015年期间,陈*彬、黄*河、安*春在嫩江市林业局嘎拉山林场毁林开荒2600多公顷。
X2HL202112280014
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佳通职工家属楼旁边的空地处有人挖土烧砖,形成一处深4米的大坑,且附近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一)基本情况案件所指空地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佳通职工家属楼西北侧,属于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通公司”)厂区,空地权利人为佳通公司,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二)核实处理情况1、举报人反映“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佳通职工家属楼旁边的空地形成一处深4米的大坑”调查情况。此地块有6个大小不等的坑,最大的有2000平方米,最小的不足100平方米。经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和佳通公司证实,此处为牡丹江下游江边滩涂地,经江水冲刷,形成大小不等的坑,在原国营桦林第一橡胶厂成立初期(1950年建厂)就存在。原国营桦林第一橡胶厂为了防止江水上涨对企业产业威胁,于80年代初在距此10米处修建江坝,将此处空地圈在江坝内。2、举报人反映“附近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调查情况。经了解在夏天雨季,有一定积水现象。现场发现有两处零星垃圾,一处为一推车残土,一处为附近居民倾倒的菜叶、葱皮等生活垃圾。3、“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佳通职工家属楼旁边的空地处有人挖土烧砖”调查情况。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挖土情况。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阳明分局调取近5年的“国土云影像图”,未发现此处土地现状有改变。
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已安排清运人员将垃圾清理完毕。下步,牡丹江市阳明区将压实行业部门和属地责任,在此处设立告知牌,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禁止居民在此处倾倒生活垃圾。因正值冬季,地块被积雪覆盖,待今春雪化,如雪下仍有垃圾,将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加大对周边居民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规范倾倒生活垃圾,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D2HL202112280029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江南养殖场牲畜粪便随意堆放,异味严重。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政府组织新发镇畜牧站安排专人加大巡察管控力度,督促其将收集完的粪污转运至黑龙江蛙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粪肥处理,避免该养殖场粪污乱堆、乱弃现象重复出现。
X2HL202112280015
2010年,赵*福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兴旺赵家屯侵占草原修建四栋房屋。
D2HL202112280024
2021年12月以来,有大货车向哈尔滨市道外区长江路勤劳村内倾倒道里区何家沟的淤泥。
12月29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组织区区域合作局和团结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制定长效管护措施,加强建筑用土管理。增加巡查频次,杜绝偷卸倾倒行为。区区域合作局承诺,健全管护队伍,合理管护建筑用土,强化环境卫生保洁,杜绝残土偷卸倾倒问题。12月31日,道外区巡查发现,哈尔滨市土储收储项目13号地块,堆存的土已经平整规范,管护人员正在开展巡查。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将积极向村民公示项目区管理情况,赢得广大村民理解与支持。落实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团结镇政府,建立环境卫生常态保洁队伍,全力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
X2HL202112280006
伊春市伊美区青新小区11栋楼顶的信号发射塔噪声扰民,且举报人担心有电磁辐射污染。
现伊春移动公司对该基站室内能够产生声音的用电设备全部拆除。下步,伊美区将对周边居民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了解基站工作的基本原理,消除居民顾虑。
X2HL202112280012
举报人认为,黑河市自贸区的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黑河元泰工业硅冶炼公司、黑河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属于违规上马的“两高”项目,且存在“未验先投”问题。
X2HL202112280009
同江市街津口林场同江市第一石场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肆意扩大开采作业面,破坏附近林地,并将污水直排附近水渠中,导致附近农田被污染。
水,土壤
此信访案件与第二十五批次受理编号X2HL202112270007反映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X2HL202112280005
上世纪90年代末,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房地局农场”内的6255亩草原被开垦为耕地,并有739580株树木被非法砍伐。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一)基本情况举报反映地块位于梅里斯区卧牛吐镇原房地局农场,该地块为原齐齐哈尔市郊区卧牛吐公社马站土地。(二)核实处理情况1.关于6255亩草原被开垦为耕地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地块于1978年11月23日取得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颁发的齐革土字406号《土地证》,其中,国有土地面积6340亩。该《土地证》在梅里斯区人民法院(2015)梅民商初字第252号判决书、梅里斯区人民法院(2016)黑0208民初578号民事判决书以及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黑02民终202号判决书中均被认定为真实有效,且土地性质为耕地。该地块不存在开垦草原行为,因此,6255亩草原被开垦为耕地不属实。2.关于739580株树木被非法砍伐问题。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在原房地局农场范围内共有林地7块,面积1012亩。经现场勘验并结合卫星图片判读,林地状态未发生变化,未发现有砍伐现象。
X2HL202112280011
哈尔滨市香坊区天人瑞合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排放不明气体,异味扰民。
D2HL202112280031
哈尔滨市南岗区七政街35号国脉小区4栋1单元有居民直接向楼道内排放污水,异味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一)基本情况南岗区七政街35号国脉小区4栋于1992年建成,共3单元78户,此楼产权为哈投集团公产房,物业管理归属为哈尔滨政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征仪物业服务中心。(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查,七政街35号国脉小区4栋1单元3楼2门住户因下水管道经常堵塞,私自将下水管线引流到单元楼道内,导致有大量污水和粪便排泄物,楼道内有污水、异味扰民。
由于该房屋为公产房,征仪物业将此事立刻通知产权单位公产房屋管理部门。公产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责令该户对下水管线进行整改。为彻底解决此问题,征仪物业对单元外井进行彻底清掏、疏通。现下水管为通畅状态,已无异味。由于单元内外已结冰,住户出行不便,征仪物业立刻派人到现场把单元内外的排泄物及过水结冰路面进行清理。至2021年12月29日晚18时,现场已清理干净,异味扰民问题得到解决,同时也保证了居民的安全出行。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针对投诉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七政街道办事处指派城管科、社区干部、物业公司、网格员定点巡查,同时责令征仪物业对此类问题加强巡视,定期对外井进行疏通,避免因为管线不畅通造成居民向楼道内排放污水等类似情况再出现。
X2HL202112280004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内有多处别墅等违章建筑。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内服务行业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矿泉带、药泉湖内,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下一步,黑河市将责成五大连池市于2022年上半年,对未接入城镇污水管线区域进行地勘和排水线路设计,统一布局,统一实施,在旅游旺季来临前将该4家服务行业纳入城镇排水管网。
D2HL202112280047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乡金山村村民耕地存在被占用问题:1.1987年森勇乳品厂建厂时占用耕地1亩左右,1989年金山村委会占用2.07亩耕地用于建房。2.2013年海宁皮革城建厂时占用金山村牛羊沟砖厂附近3亩土地。
X2HL202112280007
大庆市开发区梦幻城地块内的部分黑土被人盗挖,形成多处坑塘。
目前,由高新区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继续开展调查,依法依规处理,视情节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并责令违法责任人于2022年8月1日前恢复取土坑原状,如当事人拒不执行或无法锁定当事人,则由高新区代为恢复。下一步,大庆市将责成高新区持续开展动态巡查,加大对盗挖土地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辖区内土地资源不被破坏;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热线,发现违法盗取黑土行为,坚决处理并查处。
X2HL202112280020
举报人认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曲街与河洲街交口处公厕的粪水流至地沟内,造成地沟内的自来水管线被粪水浸泡,导致自来水被污染。
此案件与第二十五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70011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20
2015年,闫*在抚远市鸭南乡鸭南村破坏清水河北3公里处的350亩湿地,并圈占河道6公里,2011年左右破坏鸭南乡128亩林地,用于修路。
此信访案件与第二十四批次受理编号D2HL202112260001反映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23
举报人认为,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胡同2号的中医院、12号的铂尔斯酒店,存在选址不当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且按照《民法典》要求,以上项目应在征求所有利益关系人同意后才能建设。
D2HL202112280018
2021年11月期间,铁力市西城社区及正阳社区自来水有臭味,目前自来水中有漂白剂的味道,举报人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自来水水质进行监测,以明确自来水是否达标。
下一步,铁力市将持续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水厂出厂水及末梢水进行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积极向社会公布。
D2HL202112280022
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周边的化工二厂、化工五厂、油漆厂、供热发电厂多家企业不定期排放恶臭气体,导致周边空气质量差。
此案件与转交的第十九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10030反映情况一致,案件办理报告已报送。
D2HL202112280017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202112120034的公示办理结果不满意。主要原因为:1.对公示办理情况中“举报人举报的地块不在我市林业保护用地内,属非林地,地类属性为旱地”的内容提出质疑,举报人表示自己的合同是林地承包合同,认为该地块性质应为林地。?2.对毁草面积29.4亩的调查结果质疑,认为周*斌的35亩地块实际上也归冯*军所有,但未计入测量范围。
2021年12月,肇东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冯*军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肇林草罚[2021]33号),罚款5万元。目前,该地块已于2020年5月恢复草原植被。下步,绥化市将责成肇东市严格落实林地、草原属地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各乡(镇)辖区内林地、草原日常巡查,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环境的修复,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D2HL202112280016
穆棱市开发区内的升华包装有限公司废水直排,且排放大量刺激性气味气体。
D2HL202112280015
依安县中兴村宏昌糠醛厂作业时异味扰民现象严重,并向周边林地排放污水,导致树苗大量死亡。
下一步,依安县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所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保障达标排放。同时,在该企业当地出现不良天气的情况下,将责令该企业采取相应的减产、停产措施,减轻对当地群众的影响。
D2HL202112280059
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街福顺尚景后侧小广场上每天有居民甩鞭子、抽冰尜、跳广场舞噪音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反映的小广场位于福顺尚景小区与湖景春晓小区中间,是周边居民平时健身活动的场所。经了解,上午9点到11点之间有部分居民在小广场通过甩鞭子健身,部分居民在广场旁边结冰的河道抽冰尜健身,下午6点-7点有居民跳广场舞。
X2HL202112280001
1.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受理编号为1537号的办理结果认定子琦养殖场项目占用草原,未履行草原征占审批手续,但今年12月17日公示内容中认定子琦养殖场非法占用草原问题不属实,前后矛盾。2.对“场区北侧农田内有2个随意堆放的腐熟后粪堆(20平方米左右)”的调查结果不认可,举报人认为粪堆实际占地面积达1000平方米。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松北区加大草原巡护管理力度,提高草原管理水平,向百姓广泛宣传保护草原的重要意义,共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强化对企业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指导,严防畜禽粪污乱堆乱排问题,切实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X2HL202112280054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K1栋2单元电梯运行时噪音扰民。
此案与第十九批受理编号X2HL202112210001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1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202112050019的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认为,大庆市高新区的博源热电厂只在监测时才对储煤场做防尘处理,导致有关部门出具的监测数据不能反映出该厂的实际污染情况。
12月24日开始,高新区对卸煤场每次卸煤作业都施行全程监管,确保全程使用雾化抑尘车喷淋抑尘,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现场监测。同时,高新区要求企业必须全程使用雾化抑尘车喷淋抑尘,如发现未全程使用立即停止卸煤作业,且每次卸煤作业都要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卸煤场内煤堆必须实现全部苫盖储存,如有未苫盖或苫盖不全要立即整改,及时做好卸煤场周边防风抑尘设施维护,如有破损必须在3个小时内完成修复;加快推进热电站项目配套的铁路专用线建设进度,2022年12月底铁路专用线投用后,卸煤场彻底停用。目前,大庆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已与信访人见面,就再次开展监测、指派专人24小时监督企业装卸作业、高新区管委会协调高新区法院尽快办理经济赔偿等事宜予以明确,信访人对以上办理意见表示认可。12月24日开始,从高新区、林源园区抽调6名工作人员,对卸煤场进行常态化监督巡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下一步,大庆市将责成高新区等单位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卸煤场的监管和巡查力度。
D2HL202112280012
王*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铁锋乡宛屯村耕地内建设房屋。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一)基本情况举报反映的耕地建房位置位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镇宛屯村,联通大道路南、扎龙镇政府东约150米处。(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核查,原耕地承包经营权人为宛屯村村民崔*铁和崔*彦,其中崔*铁承包的耕地面积为9.7亩,崔*彦承包的耕地面积为6.6亩。二人于2007年分别与王*活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承包)协议书,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末。该处土地现实际用途为宏达停车场,法人代表为邢*全,实际经营人为王*,王*系王*活之子。宏达停车场未经审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872平方米,占地范围内有四处建筑,其中两处为砖混建筑(崔*铁、崔*彦原耕地看护房),另外两处为临时板房(2015年新建),两处砖混建筑面积分别为108.81平方米、62.64平方米;两处临时板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1.2平方米、84平方米,其他占地范围为空地。
依据《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第六十条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21〕3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赋予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权限指导目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铁锋区扎龙镇人民政府对违法责任人邢*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邢*全立即拆除耕地改变用途后新建的临时板房建筑物。考虑气候原因,责令其2022年5月1日前恢复耕种状态。
D2HL202112280021
哈尔滨市香坊区信义村哈尔滨市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对面的垃圾转运站异味、噪音严重扰民。
土壤,大气,噪音
此案件与第二十一批案件受理编号D2HL202112230002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11
2011年至今,吴*春在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四宝林场内开采山石,对周边山林造成严重破坏。
因双鸭山市山野特色养殖有限公司不能按时完成造林任务,2021年12月30日,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与双鸭山市山野特色养殖有限公司解除租赁协议并收回林地,由四宝林场立即展开客土造林规划,并要求四宝林场2022年11月必须按有关要求完成造林。
D2HL202112280003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汇雄生活汇小区2期A3号楼2单元西侧4层商服36台大型空调机组24小时运行,噪音扰民。
此案件与第十五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170048号反映问题一致,办理报告已报送。
D2HL202112280019
举报人认为,2021年12月28日,铁力市工农乡五花村伊春新望农牧有限公司将病死猪运出场区后,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
D2HL202112280010
拜泉县国富镇东升村东升屯内的老武家干豆腐厂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村内排水沟,异味扰民,且生产加工时使用原煤,产生大量黑烟。
D2HL202112280008
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街道交界村东北屯道路附近的耕地被过往的施工车辆碾压,导致土壤板结无法耕种。
此案件与第二十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20015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04
鸡西市鸡冠区广源小区7号楼“丛家鱼鱼池”全天使用气泵给鱼池供氧,气泵作业时噪音严重扰民。
鸡西市
2021年12月29日,鸡冠区生态环境局对该鱼行下达《监察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2021年12月31日,鸡冠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广源小区7号楼5单元301、401居民家(噪声超标的14号门市楼上)现场核查,在丛*军活鱼行供氧泵全部正常运行情况下,运用噪声测量仪对居民家地面及墙体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在35—38分贝之间,检测结果达标。整改措施:一是要求该鱼行对门市卷帘门进行修缮,减少噪声对外部环境影响,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将所有供氧泵加装消音器(或更换静音泵)并将所有供氧泵泵体底部加装隔音垫(或加装隔音罩),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整改;三是所有门市棚顶加装隔音棉并将供氧管线全部更换为纳米管,待天气转暖后开始更换,2022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由鸡冠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整改。
D2HL202112280009
举报人认为,2018年哈尔滨供电公司架设电塔时,违规占用了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星光村半拉山屯2000平方米林地。
D2HL202112280007
2015年左右,李*平、杨*华在尚志市乌吉密乡六合村毁林开垦耕地1283亩。
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尚志市政府组织尚志市林业和草原局、乌吉密乡政府等部门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耕地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D2HL202112280026
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地理信息产业园附近的铁路线,火车经过时产生巨大噪音和烟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此案件与第二十三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250048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02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道北街道大五福码村龙江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大量刺激性气味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一)基本情况该案件与第五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070015案件基本一致,主要情况已报送。2021年12月10日,昂昂溪区在核查第五批D2HL202112070015案件时发现,齐齐哈尔龙江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苏氨酸等离子除味设备运行显示故障,赖氨酸烘干3#喷淋塔布水器堵塞,12月12日监督性监测未发现超标,但在气象条件不好时,周边易闻到异味。昂昂溪区委、区政府立即对企业进行约谈,提出“等离子除味设备生产厂家到现场检修、制定考核制度”等立行立改要求,要求企业在2022年1月10日前对赖氨酸3#烘干洗涤除味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在2022年2月1日前聘请国内发酵行业知名专家对企业异味治理设备和工艺进行整体全面评估,在2022年4月15日前建设除味装置运行参数集控系统。(二)核实处理情况经核查,苏氨酸等离子除味设备运行显示故障问题已完成整改,运行显示正常,3#喷淋塔布水器堵塞问题已解决。目前,所有异味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整改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2021年12月30日,昂昂溪区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恶臭浓度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昂昂溪区委、区政府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期限完成整改;聘请第三方对企业进行月监测;昂昂溪生态环境局每15天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聘请三名周边群众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监督企业生产期间除异味设施运行情况,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消除群众疑虑。
D2HL202112280028
康政街小区16号楼楼下垃圾站,转运垃圾时噪音扰民,且垃圾产生异味和污水,影响居民正产生活。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一)基本情况道里区康政街恒祥城16号楼楼下的垃圾转运站,属于恒祥城小区规划内配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主要承载恒祥城小区6700多户居民的生活垃圾的转运任务,日产垃圾10吨左右,为全封闭作业间。由黑龙江恒祥锐和物业公司负责日常垃圾清运。(二)核实处理情况经现场核查,恒祥城小区建设项目于2010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哈规程(道里)建字第[2010]11号),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此垃圾转运站。2016年区城市管理局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书》,将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具备交接条件的公厕、垃圾转运间统一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管理。2021年8月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与黑龙江恒祥锐和物业公司签订了《代管协议》。此处垃圾转运站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分两次转运垃圾,由物业单位小型垃圾倒运车辆运到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内,再由垃圾桶倒运到垃圾压缩车内,垃圾压缩车在压缩垃圾时产生一定噪音,夏季垃圾转运间作业期间存在一定异味并产生部分污水。
D2HL202112280001
绥化市北林区铂金时代小区8号楼楼下供热泵噪音扰民。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一)基本情况举报所称铂金时代小区由绥化市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绥化市北林区中兴西大街127号,于2020年建成,供热面积17万平方米,供热企业为绥化市弘坤热力有限公司。(二)核实处理情况经现场核查,铂金时代小区8号楼楼下供热泵位于小区7号楼与8号楼之间供热换热站内,是重要的供热设备。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点50分,绥化市住建局委托黑龙江省绥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到该换热站紧邻的居民家中进行噪声监测,铂金时代小区位于二类噪声功能区内,该小区换热站位于8号楼和7号楼中间,泵房处于换热站一楼底层的半地下高度,噪声敏感点1位于该小区8号楼3单元202室卧室内,噪声敏感点2位于该小区7号楼1单元101室地下室的卧室内。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敏感点1噪声测量值为32.9dB(A),噪声敏感点2的噪声监测结果值为36.2dB(A)。铂金时代内绥化市弘坤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产生的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二类区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A类房间标准小于45dB(A)的要求。
为了减少供热泵声音对居民的影响,绥化市住建局要求绥化市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绥化市弘坤热力有限公司做好换热站的隔音降噪工作,通过采取密封管道进出口、伸缩缝夹层安装保温板封堵伸缩缝等措施,有效降低供热泵产生的声音对附近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D2HL202112280050
1.道里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祥泰人家小区6号楼2单元楼顶处有一座信号塔,该塔空调机悬挂在楼梯外侧,噪音扰民。2.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省实验中学旁边有两处烟囱每天排放黑烟。
南岗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立即拆除温控热风炉。该单位已于12月30日自行拆除,同时安装一台柴油取暖设备。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对上述单位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锅炉稳定正常运行。
D2HL202112280006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HL202112030005、D2HL202112030020的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具体原因如下:1.污染情况检测没有按照恶臭污染物的标准进行检测。2.责任部门按照《大气法》八十一条下达整改通知,但条款中规定商住综合楼不具备开餐饮店铺的条件,认为应对餐饮店铺进行关停。3.市场局对商家下达整改通知,按照哈环规[2019]9号文文件规定,选址不当的餐饮企业应迁址或转变经营项目,但是该整改通知未执行。
此案件与第十三批受理编号X2HL202112150051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D2HL202112280005
富锦市头林镇永丰村新合屯有大量农药瓶遗留在农田旁水沟内,污染水源。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一)基本情况富锦市头林镇永丰村新合屯,位于头林镇东8公里处,是头林镇永丰村的合并村。该村2021年种植面积19350亩,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苑清泉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2021年回收农药瓶23400个,农药袋18600个,运送到头林镇回收站库房登记造册,转运至富锦市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贮转运中心进行记录后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二)核实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了永丰村新合屯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农田沟渠、地头是否残留农药包装废弃物,累计出动车辆4车次、人员16人次。经为期一天半的排查,未发现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残留,不存在农药瓶遗留污染水源的问题。此外,经调查,新合屯的水源供给由其行政村永丰村负责,两村相距2公里,采取管道连接的方式,提供自来水源。永丰村水源地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及周边已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不存在饮用水水源受污染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