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逸夫小学内开设小卖部”的问题留言已收悉,经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小卖部设置在校内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小卖部确实与学校建筑主体相连,并有一通道,该通道中有栅栏式铁门与学校隔离,并长期锁闭。由于栅栏式铁门有空隙,不排除学生通过铁门空隙购买食品的情况。该小卖部为个体人员经营,并非学校经营,小卖部经营者与学校教职工也无任何亲属关系。
二、关于小卖部无任何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问题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小卖部办理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零售食品,泸州市纳溪区琴英副食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503MA6332YP3C)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泸州市纳溪区琴英副食经营部,食品销售,编号:泸纳食消2017140124)。
三、关于售卖“三无”零食、高盐、高糖、高脂油炸等垃圾食品问题
四、目前处置情况
(一)鉴于栅栏式铁门有空隙,不能够达到完全隔离的效果,区教育体育局已经责令逸夫小学立即整改,将栅栏式铁门改为全封闭式铁门,以达到完全隔离的效果。
(二)区教育体育局针对逸夫小学对校园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对逸夫小学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发放警示卡,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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