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想在洛龙区办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
办理有限公司所需的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公司章程、首次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股东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4、公司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以上第1、2项可以由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全部填报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全程电子化的设立流程。
2、问:怎样下载河南掌上工商?
答:两种方法(选其一):
第一,手机各大应用商店下载“河南掌上工商”APP;
3、问:怎样进行实名认证?
4、问:为什么出现实名认证不通过的现象?
答:实名认证不通过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提示人口查验失败的,原因是一年之内更换过身份证,身份证信息无法及时共享;可以使用含NFC功能的手机下载“CTID”APP(公安部研制的在线身份认证平台),开通并下载网络身份证,完成后再用“河南掌上工商”APP认证即可。
(2)提示未检测到活体的,原因是在实名认证最后扫脸认证阶段,系统未扫描到人脸,可适当移动自己所在位置,调整照相姿势,保障拍照光线充足,保证拍摄到全部的脸部,避免拍摄到其他人,另外在拍摄认证过中适当眨眼。
5、问:哪些人需要实名认证?
答: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联络员、经营者。
6、问:如何办理全程电子化业务?
7、问:怎么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8、问:企业办理业务所需的表格、股东会决议以及章程哪里下载?
答:在电脑端“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首页,右上方“操作指南”中点击“表格下载”,打开后,选择相应表格即可。
9、问:想要修改掌上工商注册的手机号码怎么办?
答:在电脑端“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首页,右上方“操作指南”中点击“修改手机号码”,根据提示操作。
10、问:名称自主申报与名称预先核准有什么区别?
答:目前国家总局已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但对于需要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例如教育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可以选择名称预先核准,其他则选择名称自主申报,名称自主申报成功后不再出具名称核准通知书,可以直接点击“设立登记”。自主申报的名称有效期为30天。
11、问:在洛龙区办理营业执照,电子化设立应该提交到哪里?
12、问:企业设立通过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执照?怎么领取?
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收到手机短信或“掌上工商APP”--“已办业务”中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领取执照。领取执照方法:
一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以及下载有“掌上工商”的手机到洛龙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分厅自助打印领取营业执照。
二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以及下载有“掌上工商”的手机到中国银行两个网点自助打印领取营业执照。中行网点1: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的中国银行政和路支行;中行网点2:政和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的中国银行新区支行。
三是在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设立登记时,选择了邮寄送达,我局将打印出营业执照,并免费为企业邮寄送达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
13、收到短信得知材料被退回,想知道退回原因,审核意见在查看?
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收到手机短信后,打开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的“设立(或变更)登记”后选择“办理进度”,可查看退回意见,根据回复逐条修改后重新签字提交即可。
02
企业变更篇
1、问:我们公司想办理变更,怎么办?
2、问:企业需要减资怎么办理?
答:首先召开关于减资的股东会,并于10日内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通知债权人,满45天后,可在全程电子化上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并上传减资清算报告、报纸、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照片,上传的纸质材料需签名后加盖公章。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也可以选择自动生成。
3、问:企业想变更联络员,怎么操作?
03
企业注销篇
1、问:办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企业可以按照本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简易注销或一般注销。
一、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提交材料:1、《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温馨提示:简易注销申请一旦发起,不可撤销,具只有一次机会,请谨慎操作。
二、一般注销:
一般注销提交材料: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电子化自动生成);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3、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4、全体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文件;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2、问:有没有注销便利化操作指南?
3、问:什么情况下企业不适合简易注销?
答:有以下8种情况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答:简易注销公示期为45天,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5、问:注销公司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后,即可以开展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建议先办理税务注销、银行销户等手续,再注销营业执照。
6、问: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在全程电子化申报注销登记?
答:已被依法吊销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不能在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申报注销登记,可以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线下注销登记。流程如下:一、首先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销,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并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清算组备案登记;二、清算组成立10日内刊登报纸公告;三、自登报之日起公示45个日后,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提交材料: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清算报告;4、刊登报纸公告的报样;5、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文件;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7、问:公司曾经申请过简易注销,但公示期已满后的30天内未提交材料,现在怎么办理注销?
答:可以在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申请“注销便利化”--“一般注销”。
8、问:什么情况下企业不能申请注销登记?
答:以下情形暂时不能办理注销登记:一、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的;二、股权出质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三、消费纠纷未处理解决的;四、企业涉嫌违法经营已立案未结案的;五、下设分支机构未注销的;六、有对外投资未注销或变更股权的等。
04
股权出质登记篇
1、问:如何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2、如何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05
个体工商户登记篇
1、问:新开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个体工商户所开业登记提交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电子化自动生成);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中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登记管辖机关:个体工商户经营场地所在地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2、问: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提交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电子化自动生成);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中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问: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提交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文件;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06
档案迁移篇
1、问:企业住所变更到其他辖区了,企业档案迁出怎么办?
答:当企业住所变更时,遇到了跨区域的情况,就意味着要换登记机关了,这时要进行企业档案的迁移。流程如下:
一、首先,申请人到迁入地开具《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1份)、《企业档案迁移调档登记表》(2份)。
二、携带《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1份)、《企业档案迁移调档登记表》(2份)、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其副本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洛龙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分厅市场监管窗口14号窗口申请迁出,三个工作日内收到回复(如不同意迁出,则流程结束,退回提交的材料)。
三、同意迁出的由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档案移送迁入地。
四、迁入地接收档案后,将《企业档案迁移调档登记表》签字并退给委托人,并由委托人送回至洛龙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窗口。自此企业档案迁出流程全部办结。
2、问:什么情况下企业不可以办理迁出?
答:如企业股权被冻结、股权出质未注销、消费纠纷未解决、已立案调查未处理、严重失信、异常(住所异常除外)、其他有限制迁出或变更的警示信息的,不得办理迁出。
答: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至17:00可以办理。
07
食品经营许可篇
1、问:《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流程:
二、所需提交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人员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经营场所方位图,操作流程图
5、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2、问: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时,主体业态中的“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的区别是什么?
答:(1)食品销售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类食品销售、特殊类食品销售,一般商店、超市申请。
(2)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类制售。一般餐馆、饭店申请。
(3)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3、问:经营类别的含义是什么?
答:(1)预包装食品销售(指带有包装袋的食品、酒水饮料,例:袋装薯片、袋装饺子、雪糕、可乐)
(2)散装食品销售(指不带包装袋的食品,例:散装白糖、散装糕点、散装熟食)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热食类食品制售;(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来销售,例:烩面、牛肉汤)
(5)冷食类食品制售;(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例:凉皮,凉菜)
(6)生食类食品制售;(指生食水产品,例:刺身,三文鱼之类)
(7)糕点类食品制售(指以粮、油、蛋、糖、奶等为主料经烘焙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德食品。例:蛋糕店制售得面包、蛋糕)。
(8)自制饮品制售(指现场制作得各种饮料、含冰淇淋,例:饮品店现榨果汁,奶茶)。
4、问:《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和经营类别怎么选择?
答:主体业态只能选一项,以实际经营的主营为主;经营类别是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经营什么就勾选什么,如经营范围没有需要先变更营业执照,要与现实经营情况保持一致。
5、问:《食品经营许可证》与《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区别是什么?
答:《食品经营许可证》指有固定经营店铺,经营面积大,从业人员多,有效期为五年,有正本和副本,需要先在网上申请。如是企业或单位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是指有固定经营店铺,经营面积小,从业人员少的个体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和健康证到辖区所办理,有效期为三年。
0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篇
1、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需要在网上提交哪些材料?
答:(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格由系统生成,自行填写设备信息后打印出来,由管理人员签字及使用单位加盖公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2)上传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原件;(3)上传产品合格证;(4)上传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封面及加盖特检所公章那页(此报告由特检所所出具)。
2、问: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3、问:如丢失设备产品合格证怎么办?
答:方法一:可上传老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方法二:携带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到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分厅窗口处获取(该方法适用于老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丢失的情况下)。
4、问:在网上交材料遇到网页无法打开?
答: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打开网页。
5、问:遇到现使用单位与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使用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下怎么办?
答:需现使用单位与原使用单位拟定一份协议(内容无具体格式),描述清楚原使用单位将该设备的管理权交至现使用单位管理即可,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将该证明传至附件其他材料中。
6、问:特种设备使用标识为什么有的在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有的在特检所领取?
答:初次在特检所检验的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特种设备使用标识在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分厅16号窗口领取。非初次在特检所检验的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在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分厅16号窗口领取,特种设备使用标识到特检所领取。
09
动产抵押登记篇
1.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答:企业、个体市场监管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作为抵押人,以其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抵押财产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2.浮动抵押应当如何提交动产抵押登记材料
3.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是否需要提交抵押物购买发票、抵押合同、抵押物价值凭证等材料
答:根据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只需要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双方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双方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不需要提交其他任何材料。
4.当事人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是既要有企业公章同时还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吗
答:根据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当事人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可以加盖企业公章,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二者有其一即可。
5.企业以其商品、办公设备抵押的,登记机关能否为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答:结合《物权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其商品、办公设备等动产抵押的,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动产抵押登记的受理范围。
6.已经登记过的抵押物能否再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答:已经办理过登记的抵押物,经当事人约定再次抵押,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为其办理。
7.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作为主债权,以动产作抵押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为其办理
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动产作为担保,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为其办理。
8.企业与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作为主债权,以动产作抵押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为其办理
答:企业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动产作为担保,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为其办理。
9.根据《物权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人身份应当为企业、个体市场监管户或者农业生产经营者,那对抵押权人的身份是否有限制呢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所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对抵押权人身份没有任何限制。
10.企业以其动产,为其股东与他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担保而设立的抵押权,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为其办理
答:企业作为抵押人,在其动产上设立抵押权,为其股东或其他人的债务做担保,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为其办理。
11.公司股权被冻结,在其动产上设立抵押权,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为其办理
答:公司股权被冻结,在其动产上设立抵押权,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为其办理。
12.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其农作物、牲畜作为抵押物,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为其办理
答: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其农作物、牲畜作为抵押物,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为其办理。
13.企业以其从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的设备抵押,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为其办理
答:企业为其从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的设备上设立的抵押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符合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为其办理。
10
档案查询篇
问:如何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答:企业档案查询有两种方式以供选择:
二、线下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档案查询室,查询本企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