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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流程是什么?

解答:申请、受理、审查(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审批、决定、送达。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办理时限?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不含受理当日);各区县局对外承诺缩减期限的,以承诺期限为准。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需要核查哪些材料?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问题:怎么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包括网上申办)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出申请。

问题: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以下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想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而其他条件。

问题:两个或两个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提出申请,因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限制无法都准予许可的应该怎么处理?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因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限制无法都准予许可的,应当对先受理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问题:党政机关内部能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解答:不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因此,党政机关内部不能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题:营业执照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先取得哪个?

解答:根据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要求,申请人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应先申请取得营业执照。

问题:连锁企业的几个分店是否可以只申办一个烟草证?

解答:不可以。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问题: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解答:烟草专卖局对零售许可证申请应当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4.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5.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7.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或者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8.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3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二)申请人不符合法定申请条件

9.申请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10.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11.不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的;

(三)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1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13.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14.位于中、小学校周围;

15.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16.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17.位于党政机关内部的;

18.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问题: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能否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

解答: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对有外资成分以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经营的宾馆、酒店等企业,按照《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国烟法〔2005〕845号)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所指的“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可以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题:国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租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场地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吗?

解答:可以。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停止执行国家局关于换发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国烟办综〔2015〕654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租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场地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怎么设定?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审批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问题:一个人可以申请多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具备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的,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经营场所分别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中小学校周边能不能办烟草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题:已合法持有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是否受所在地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核查材料?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延续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问题: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法定情形?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问题:不予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

1.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2.中小学、幼儿园周围;

3.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

4.不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

5.经营场所不再与住所相独立的;

6.经营场所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其既不符合取得许可时也不符合申请延续时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

7.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9.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10.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11.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即将届满,应当怎么办?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需要核查哪些材料?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变更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问题: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变更的法定情形)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1.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2.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

3.变更许可范围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题:可以申请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变更为其他家庭成员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题:企业(字号)名称改变,需要重新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不需要重新办理,但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核查材料?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停业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法定情形?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恢复营业核查材料?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恢复营业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恢复营业法定情形?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核查材料?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歇业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法定情形?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持证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问题:什么情况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被注销?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以下情形应当依法注销烟草证:

1.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2.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3.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

5.烟草专卖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持证人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或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营业执照被注销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问题:持证人死亡后,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继续使用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题: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时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核查材料?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补办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法定情形?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效期内烟草专卖许可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丢失或损坏该怎么办?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效期内烟草专卖许可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在申请延续时发现有遗失损毁情形的,也可以一并办理。

问题:持有零售许可证可以流动售烟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问题: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能不能进行卷烟批发业务?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依法生产和经营烟草专卖品。

问题:持证户是否可以更换经营地址经营卷烟?

问题:店铺实际经营人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不相符怎么办?

解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只能由持证人本人或备案共同经营的家庭成员经营。否则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能构成买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问题:个人及企业是否可以开展烟草及其制品进出口业务?

根据《进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规定,烟草及其制品属于国营贸易管理货物。未列入国营贸易企业目录或者未获得非国营贸易允许量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得从事上述货物的进出口活动。

问题:接手别人转让的门店,可否使用之前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接手转让门店属于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应当重新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

问题:可以利用互联网销售卷烟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问题:可以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

问题: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一直没有订烟,会产生什么影响?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持证人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发证机关应当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题:商店和许可证可否一起转让?

解答:不可以,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题:商店长期未开门,为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被收回?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题: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将会如何处理?

解答:1.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局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无效。

问题:是否可以利用抓烟机销售卷烟?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抓烟机具有自动售货机属性,是一种变相的自动销售卷烟的活动。

问题:营业执照被注销后是否影响烟草证的正常使用?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营业执照被注销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题: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九)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一)因持证人原因导致不再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者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二)因持证人原因导致经营场所条件既不符合取得许可时也不符合当前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

(三)因持证人原因导致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四)不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经营的;

(五)超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准的许可范围经营的;

(六)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七)利用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八)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二)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问题: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费吗?

解答:不收。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问题:行政许可执法决定的公示要求?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监管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信息,要在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依法应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要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问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撤销条件?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烟草专卖局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撤销烟草专卖许可证,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二)超越职权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审批发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问题: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时限中工作日的计算方法?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问题: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变更、停业、恢复营业、补办、歇业时限?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8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外承诺缩减期限的,以承诺期限为准;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高效率,除新办申请外,对其他申请类型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当场办结。

问题: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必须本人提出吗?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可以提出申请。

问题: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的途径?

问题:停止经营的情形?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持证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停止经营业务:(一)经营场所关闭;(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停止向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订货并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三)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持证人未从事许可范围核准的生产经营活动。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视为停止经营业务。”

问题:持证人如果停止经营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公告满一个月仍未按要求办理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一)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二)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6个月以上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

问题:可以委托他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问题:哪些情形属于停止经营业务?

解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持证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停止经营业务:

(一)经营场所关闭;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停止向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订货并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三)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持证人未从事许可范围核准的生产经营活动。

THE END
1.咨询下个人开设烟酒行,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应该如何填写?经营烟酒零售生意,先要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和《酒类专卖许可证》以后,营业执照才能写上“烟酒”这样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700152.html
2.关于开设烟酒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该怎么写?服务地区-吉林松原·电话-182-0442-0999 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8020110.html
3.开设烟酒茶叶店所需证件一览开设烟酒茶叶店所需证件一览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健康检查合格报告、用火用电安全审查合格报告、商标注册证书和特许经营许可证(如适用)。准备好这些证件,可以确保烟酒茶叶店的合法经营,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https://www.coffee.cn/tea/post/162084.html
4.烟酒茶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办理烟酒茶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首先,备齐所需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及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等。随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递交预命名申请,确立店铺名字。接下来,如实填写营业执照申请表,务必勾选包括烟酒茶在内的经营项目。若涉及到吸烟产品,尚须先向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此项申请需满https://v.66law.cn/wenda/3647495.aspx
5.卖烟酒的营业执照名字大全(卖酒水营业执照名字大全)本人是卖烟酒的,求店名,最好新颖点! 男人本色,加两个小字烟酒成在天诚在人烟酒店 店卖烟酒饮料要取什么名字好呢? 【信德烟酒茶商行 】 绝对好名字 我准备开个小商店主要卖烟酒,饮料,零食,油盐酱醋,扫把,墩布,卫生纸。营业执照上边要怎么写。除外还 http://www.qixingcr.com/yingyezhizhaobanli/85250.html
6.营业执照烟酒饮料属于什么,工商注册酒水销售包括矿泉水饮料吗2,开一个卖烟酒饮料的店要什么证件有食品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烟草专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我家门市就挂的这四个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烟草专卖证。3,营业执照酒茶叶燕窝海参饰品等怎么写主营业酒要求为审批酒类专卖许可证;茶叶、燕窝、海参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当为:销售:白酒、红酒、啤酒;饮料;http://m.0817tv.com/tjg/zwwd/75851.html
7.卖茶叶需要办理什么营业执照律师普法1、卫生许可申请手续:投资茶叶店,首先要必办的手续是到经营者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申请手续。2、营业执照申请手续:办好卫生许可证之后,则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这也是开茶叶https://www.110ask.com/tuwen/4446291551926262469.html
8.青冈县青冈镇豪闩烟酒茶行依据《黑龙江省食品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执法中队在检查时发现青冈县青冈镇豪闩烟酒茶行未将营业执照及黑龙江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悬挂于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其性质属于未将营业执照及食黑龙江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悬挂于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https://www.qichacha.com/firm_60de6504b3c102a1445c1f2f3762dc0d.html
9.东莞市虎门惠明烟酒茶商行(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富民二街33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经营信息 企业网站: 暂无 登记状态: 注销 -- 查询东莞市虎门惠明烟酒茶商行工商变更记录 -- 查询东莞市虎门惠明烟酒茶商行司法信用情况报告 -- 空壳公司参考指标查询 机构类型: 个体工商户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社保人数:企业选择不公示 https://gongshang.mingluji.com/guangdong/name/%E4%B8%9C%E8%8E%9E%E5%B8%82%E8%99%8E%E9%97%A8%E6%83%A0%E6%98%8E%E7%83%9F%E9%85%92%E8%8C%B6%E5%95%86%E8%A1%8C
10.多图经营中烟酒茶叶店转让带烟证客源充足稳定房租还有半年,百货超市改为烟酒副食,烟证,营业执照齐全!店铺位置:宜兴新庄可经营行业:百货超市房源优势:人流量大、商业氛围好、成熟商圈,门头宽、门头醒目、门前无遮挡、店铺临街、有外摆区店铺配套:上水、下水、排烟、排污、可明火、380V、外摆区、停车位周边交通:共有1个地铁站,距大学城地铁站881米。共有5个公https://yix.sydc.anjuke.com/sp-zu/d380245665981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