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怀集县城区燕城广场临时摆卖区的公告
一、摆卖活动基本信息
(二)摆卖地点:怀集县怀城街道燕城广场(步行街广场)。
二、报名及确定方式
(一)请即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8:30-12:00,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经营工具图片,到怀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楼大院(幸福一路39号)进行登记报备。
(二)2025年1月27日上午(8:30-12:00),到怀集县城管局一楼大院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摆卖位置。
三、摆卖要求
(一)摊位经营人员严格落实个人健康卫生,营业中必须佩戴口罩或餐饮透明口罩。严禁经营其他法律、法规等明文禁止的商品及危险品。
(二)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开展宣传、叫卖,不得制造噪音扰民。
(三)摊位必须自备手提式灭火器,禁止使用年检不合格的液化气罐、老化燃气软管等不符合燃气安全要求的行为。
(四)爱护城市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规范有序摆卖,摊位所有物品不得随意堆放、不得擅自拉挂或超出划定区域。
(五)摊位自备垃圾容器,保证摊走地净,并及时清理清洗地面,做好顾客引导宣传,不得大声喧闹,不得发生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收费标准
按照粤价[1996]104号、粤价[1997]33号、粤办函[1996]722号、怀价〔2012〕7号的规定,依规缴纳临时占用费、垃圾处置费至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县财政专户)。
五、其他事项
(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部门需要,经营者需无条件配合撤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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