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柘荣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源路项目用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柘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柘荣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源路项目用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房屋征收范围、征收部门
第二条房屋征收范围。柘荣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源路及关联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及房屋,具体征收范围以项目征收红线图为准。
第三条征收主体、征收补偿对象。征收主体:东源乡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宁德市同舟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征收补偿对象: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构筑物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
第三章房屋性质认定、面积计算
第四条建筑面积的计算。
(一)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对于未登记的房屋或房屋登记面积与实际不一致的,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根据国家规范按实测量,自然层建筑面积以测绘图纸认定的为准。
(二)坡屋顶建筑面积的计算。使用与原房同时设计建造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层,阁楼层高度≥2.2米的,按100%计算建筑面积;1.6米≤阁楼层高度<2.2米的,按80%计算建筑面积;阁楼层高度<1.6米的,不计建筑面积。
第五条被征收房屋可置换面积的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按登记面积的100%确认可置换面积(为含公摊的建筑面积,下同);原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但未经批准自行拆除重建,重建面积不大于原证书登记的,参照100%予以确认可置换面积;其他情形,按本条第(二)、(三)款进行确认。
(二)被征收房屋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可置换面积按当时建房建筑面积的100%进行认定。
2.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前经公社(乡镇)批准基建手续的房屋。
3.1993年8月1日《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建房用地已审批并建成的房屋。
4.已取得村镇(乡村)建设许可证,并在2018年2月1日前建成的房屋,层数与各层面积在批建范围内的部分。
5.持有有效批建手续(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在批建范围内的部分;或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罚,已接受处罚的部分。
6.已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批建手续,并经审核通过已全部缴交有关规费的(未全额缴交的,按缴交比例折算)。
1.2013年2月4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柘荣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的批复》(宁政文〔2013〕43号)发布之前建设的,单位职工宿舍、单位集资建房和个人所建房屋四层及以下部分,按建筑面积的80%认定可置换面积;个人所建房屋五至七层部分,按建筑面积的50%认定可置换面积,个人所建房屋八层及以上部分,按建筑面积的30%认定可置换面积。扣除可置换面积后的建筑部分,根据不同结构的房屋重置价(见附表1)结合成新率(见附表2)的50%给予货币补偿。
2.2013年2月4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柘荣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的批复》发布之后至2018年2月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发布之前建设的,单位职工宿舍、单位集资建房和个人所建房屋四层及以下部分,按建筑面积60%认定可置换面积;个人所建房屋五层及以上部分,按建筑面积的30%认定可置换面积。扣除可置换面积后的建筑部分,也根据不同结构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的50%给予货币补偿。
3.2018年2月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发布后至项目征地公告发布前建设的,不予认定可置换面积,建筑部分根据不同结构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的30%给予货币补偿。
4.项目征地公告发布后抢建、抢装修的,一律不予补偿。
(四)被征收房屋营业用房的确认。被征收房屋中的营业用房,按照被征收人所提供的合法有效凭证所记载的用途确认。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非营业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其营业用房建筑面积结合进深(未超过6米的按实际进深计算,超过6米的按6米计算),并区分不同情形按下列办法确认,实行货币补偿。
1.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其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00%比例给予确认。
2.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未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其营业用房建筑面积按90%比例给予确认,剩余面积按原性质用途计算补偿。
3.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初始营业证明和税务登记证的,其营业用房建筑面积按80%给予确认,剩余面积按原性质用途计算补偿。
4.项目征收告知书发布后,在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将非营业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一律按原性质用途计算补偿。
5.以被征收人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为准;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无法提供初始营业证明的,以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所在乡镇审核并在征收区域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第六条被征收房屋可置地面积的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按证载占地面积的100%确认可置地面积。持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未建宅基地,也参照证载占地面积的100%确认。
(二)被征收房屋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可置地面积按批建手续记载面积的100%给予认定;批建手续未记载的,按当时建房占地面积的100%给予认定。
3.已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批建手续,并经审核通过已全部缴交有关规费的房屋(未全额缴交的,按缴交比例折算)。
(三)无合法用地手续、于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至2018年2月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发布之前建设的房屋,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腾交验的,其可置地面积按房屋占地的95%予以认定。无合法用地手续、于2018年2月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发布后至项目征地公告发布前建设、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腾交验的,其可置地面积按房屋占地的90%予以认定。
第四章房屋安置补偿
第七条整体区位评估结算货币补偿金额。
(一)补偿标准。
1.住宅区位价。具有合法用地手续和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建成且未拆除重建的宅基地,住宅区位价为2592元/㎡;无合法用地手续(含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至2018年2月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发布之前建设)的已建宅基地,住宅区位价按70%计算;部分取得、部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按比例计算平均值作为住宅区位价。
(二)不同类型建筑物补偿计价公式。
1.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确认的可置换面积×(住宅区位价+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剩余建筑面积×补偿比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二次装修(见附表3)及其他单项补偿(见附表4、5)+个人住宅调节价。
2.单位宿舍(含套房):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确认的可置换面积×(住宅区位价+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剩余建筑面积×补偿比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二次装修及其他单项补偿。
3.个人及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确认的可置换面积×(区位价+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剩余建筑面积×补偿比例×单位面积重置价×综合成新率]×个人或单位所占的产权系数+二次装修及其他单项补偿。
(三)个人住宅调节价计算公式。个人住宅调节价=住宅区位价×(占地面积×2.3-确认的可置换面积)(当数值为负时不调节)。
(四)持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个人住宅用地,宅基地补偿金额=确认的可置换面积×区位价×2.3。
第八条被征收人如不同意按本方案及整体区位评估价格签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委托选定的第三方资质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户评估,并按评估价进行补偿,将不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各项优惠奖励政策。
第九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购买安置型商品房(以下简称:安置房)补偿、购买安置型榴地(以下简称:安置地)补偿。选择购买安置房的,原则上按方案确认的可置换面积即为可购买安置房面积,并结算差价(多还少补,下同);选择购买安置地的,原则上按方案确认的可置地面积即为可购买安置地面积,并结算差价。
(一)购买安置房的计价办法。
被征收人购买安置房差价=被征收房屋各类补偿总金额(含补助奖励等,下同)-所购买安置房总价。
被征收人在选购安置房时,应按最接近于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可购买安置房面积来选择的户型。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腾交验的,因建筑结构、设计户型等原因,所购买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可置换面积30㎡以内部分,按下列方法计价:
1.所选购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可置换面积10㎡(含)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单价(为楼层调节后的价格,下同)的1.1倍计算购买。
2.所选购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可置换面积10㎡以上、30㎡(含)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单价的1.15倍计算购买。
3.超过征收签约期限签订协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搬腾交验或被实施房屋强制征收的,其所选购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可置换面积部分,均按安置房单价的1.15倍计算购买,但计价最高不超过同地段同结构同楼层商品房均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购买安置房或安置地,不作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清、存在纠纷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2.被征收个人房屋的产权人对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3.被征收房屋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三)安置房项目位置、户型、结构、面积及建设标准。
1.安置房项目位置:双城镇上安亭安置地块。
2.安置房标准房型为75㎡、89㎡、110㎡、120㎡相近的四种户型。安置房第八层(被征收人签约预选安置房楼层默认为第八层,结算款项时按实际选购楼层计价)单价为5300元,被征收人所选房屋高于八层的,每高一层房屋单价增加30元,低于八层的,每低一层房屋单价减少30元。
3.安置房为符合规定建筑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安装了窗及入户门的毛坯房(须依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购买安置地的计价办法。
被征收人购买安置地差价=被征收房屋各类补偿补助奖励总金额-所购买安置地总价。
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腾交验的,所购买安置地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可置地补偿面积的部分,按下列标准计价:
1.所选购安置地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可置地补偿总面积20㎡(含)以内的部分,按安置地单价的1.05倍计算购买。
2.所选购安置地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可置地补偿总面积20㎡以上、40㎡(含)以内的部分,按安置地单价的1.1倍计算购买。
(五)安置地项目位置、面积及建设标准
1.安置地项目位置:宝塔路延伸段与西源路交汇点南侧,西源村霞山(牛路尾)、南山(瓦楼下)交界地块。
2.单块安置地占地面积约66.25㎡,规划建设3.5层〔不含架空层,最终以通过审定的《柘荣县房屋拆迁项目(西源安置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为准〕,安置地开发成本优惠结算单价5280元/㎡(含受拆迁安置对象委托统一实施的地基建设内容)。
3.安置地作为西源路的配套项目,用地性质国有划拨,柘荣经济开发区作为业主单位,牵头组织安置地块开发;具体由东源乡组织土地征收,委托规划设计,提供“五(路、水、电、电视、网络)通,一(场地)平”的基本条件,并受拆迁安置对象委托统一实施地基(含圈梁)建设;所需资金从柘荣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资金中统筹解决。符合条件的拆迁安置对象签订协议,明确具体安置建房地块,按规划设计要求自行建房。
(六)允许选择购买安置房或安置地单一安置,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既购买安置房又购买安置地混合安置,但不管选择单一安置还是混合安置,一户最多只能选购一块安置地。安置房、安置地选购资金结算办法:
1.购房单载明的购房面积与对应实际购买的安置房面积(未含公摊建筑面积,下同)有误差的,最终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按实结算购房款。
2.被征收人选择购买安置房、安置地的,应将征收补偿款全额转为选购安置房、安置地的预交款,征收补偿款多于安置房、安置地的预交款的,多出部分由被征收人一次性领回;少于安置房、安置地的预交款的,按下列办法补缴差额款:
(1)符合条件选购单套安置房或单块安置地的,征收补偿款不足安置房或安置地预交款30%的,被征收人须在选房或选地结算时补至30%;
(2)符合条件选购多套安置房或选择混合安置的,征收补偿款不足安置房或安置房和安置地预交款50%的,被征收人须在选房选地结算时补至50%;
(3)剩余尾款,在征收部门通知交房、交地时全部交清。
6.属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对象,按属地原则由房屋所在地乡村两级给予妥善安置。被征收人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优先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等方面的住房保障。
第五章补助
第十条搬迁补助费。
(一)被征收房屋搬迁补助费。
房屋
用途类型
住宅、附属房、杂物间
村居、学校等办公用房
营业
用房
工(农)业厂(场)
仓储用房
寺庙宫观、教堂祠堂
补助标准
(元/㎡·次)
6
7
8
按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单次补助,按来回2次进行结算,单次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结算。寺庙宫观、教堂祠堂搬迁,可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也可参考民间习俗给予适当搬迁补助。
(二)大型设备、专用设备迁装补助费。大型机械设备迁装,5吨以下每台按800元、5吨(含)以上10吨以下每台按1200元、10吨(含)以上每台按2000元计算补助;行吊每台按4000元计算补助。专用设施迁装补助标准见附表6,迁装均按来回2次结算补助费用。设备现状难以厘清的,按评估计算搬迁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计算补偿。
(三)由征收人负责搬迁的,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十一条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一)营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根据被确认的营业用房建筑面积,按120元/㎡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补偿。
(二)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根据生产经营者近三年的年平均净利润确定;生产经营期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生产经营期限的计算确定;净利润根据企业完税证明推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补偿。若生产经营者无法提供所得税证明的,根据企业被征收生产经营用地面积或确认的置换面积(就高),按20元/㎡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补偿。
(三)征收通告发布前3个月已停产停业的,不再给予停产停业补偿费。
第六章过渡
第十二条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
(一)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临时过渡安置方式,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住宅
(元/㎡·月)
13
15
(二)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计发办法。
1.住宅按可置换面积或可置地面积计发,其中部分场所作为营业用房已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不再计算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结算。
2.选择单一实行货币补偿和混合实行货币补偿的部分,一次性赠发最高6个月的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
3.选择购买安置房或安置地的。
(1)计发时限。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腾交验合格之日起,至安置房或安置地交付之日止,另赠发6个月。
第七章奖励
第十三条被征收人在下列协商期内,完成协议签订并搬腾交验的,给予相应优惠、奖励:
(一)在第一签约期限内。
1.根据确认的可置换面积,按个人住宅700元/㎡、营业用房900元/㎡、办公用房550元/㎡给予奖励。
2.2018年2月1日前建成的无合法审批住宅,扣除可置换面积后剩余的建筑面积,按500元/㎡给予奖励。
3.工(农)业厂(场)和商贸市场及仓储用房,按确认的置换面积或生产经营用地面积(就高),给予135元/㎡奖励。
(二)在第二签约期限内。
1.根据确认的可置换面积,按个人住宅560元/㎡、营业用房720元/㎡、办公用房440元/㎡给予奖励。
2.2018年2月1日前建成的无合法审批住宅,扣除可置换面积后剩余的建筑面积,按400元/㎡给予奖励。
3.工(农)业厂(场)和商贸市场及仓储用房,按确认的置换面积或生产经营用地面积(就高),给予110元/㎡奖励。
(三)寺庙宫观、教堂祠堂奖励参照办公用房。
(四)被征收对象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并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腾交验的,给予每户3万元补助。
(五)凡超过征收签约期限签订协议或已签订协议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搬腾交验或被实施强制征收的房屋,均不享受上述的优惠、奖励。
(六)签约期限以柘荣县人民政府发布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通告为准。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买卖房屋,在建工程停止施工。被征收人应服务发展大局服从项目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并及时签订协议、搬腾交验。
(二)征收部门在实施征收前,应将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事项书面通知被征收人,并做好被征收房屋、无房宅基地、空地、附属物等的丈量、登记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被征收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要求一次性复核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四)被征收人搬迁后,必须保持被征收房屋的完整性,及时办理腾房交接手续,已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归征收人所有,不得随意处置。
(五)属于共有共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由产权共有共用人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无产权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产权和其他权属不清的房屋,征收部门可就被征收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补偿款项提存手续。
(六)违法违章建设的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逾期被征收人拒绝搬迁的,将依法强制拆除,不予补偿。
(七)被征收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置,不再适用本办法优惠、奖励办法。
(八)故意扰乱房屋征收秩序,煽动闹事,哄抢或损坏财物,强占房屋和安置地,恶意收购房屋、宅基地以及非法买卖土地,妨碍征收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本方案所称房屋附属物,是指附属于房屋的地面物,如围墙、护坡、水井等;所述面积均以征收部门认定的面积为准。
第十五条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柘荣县自然资源局、柘荣经济开发区、东源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表1
房屋重置价格一览表
结构
类型
等级
楼地面、顶棚、墙面装修
门窗
设备
重置价格(元/㎡)
框架结构
砼矩形柱、内外均为实心砖墙、砼有梁板、屋面为SBS防水卷材、架空隔热层、层高3米。
水泥砂浆楼地面、内墙为水泥漆面、外墙水泥砂拉毛、砼天棚水泥砂面层、水泥漆、梯不锈钢扶手。
胶合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暗设线路、水卫、电照基本齐全。
1800
砖混结构
一
干砌整毛石条形基础、砼、240mm厚实心砖墙、砼构造柱、砼圈过梁、砼有梁板、屋面为SBS防水卷材、架空隔热层、层高3.00米。
胶合板门、进户拼板门、铝合金玻璃窗户。
1550
二
干砌整毛石条形基础、180mm厚实心砖墙、砼构造柱、砼圈过梁、砼有梁板、屋面为SBS防水卷材、架空隔热层、层高3.00米。
1450
三
干砌整毛石条形基础、120mm厚实心砖墙砼构造柱、砼圈过梁、砼有梁板、屋面为SBS防水卷材、架空隔热层、层高3.00米。
1320
砖木结构
干砌整毛石基础、砼圈过梁、240mm厚实心砖墙、普通人字形屋架、木瓦屋面、木基层、木楼盖、檐口高3.00米。
杉木楼板、水泥砂浆地面、内墙水泥砂浆面层、水泥漆、外水泥砂拉毛、梯木扶手。
明线照明、给水。
1180
干砌整毛石基础、山墙180mm厚实心砖墙、木瓦屋面、木基层、木楼盖、山墙搁檩、檐口高3.00米。
1070
干砌整毛石基础、砖墙、木瓦屋面新型材料屋面、山墙搁檩、檐口高3.00米。
955
木
旧式(七落柱)排架扇、中柱梢径大于24㎝、木瓦屋面、木基层、条石架共柱基、檐口高2.80米。
优质木地板、厅堂水泥砂浆或三合土地面(前后廊石板)、房间杉木隔板。
带花格镶板门、木玻璃窗。
给水电照。
1260
旧式(五或七落柱)排架扇、中柱梢径19-24㎝、木瓦屋面、木基层、条石架共柱基、檐口高2.80米。
木地板、厅堂水泥砂浆或三合土地面(前后廊石板)、房间杉木隔板。
旧式板门扇、木玻璃窗。
1090
旧式(五落柱)排架扇、中柱梢径小于19㎝、木瓦屋面、木基层、磉石柱基、檐口高2.80米。
810
土木结构
夯土(或土坯)墙承重、乱毛石基础、圆木柱、方木梁、木瓦屋面、木基层、杉木薄板墙面、山墙搁檩、方整石台阶、廊沿、檐口高2.80米。
水泥砂浆地面、柴泥麻筋灰粉刷。硬木扶手。
板门扇、木玻璃窗。
电照。
1020
夯土(或土坯)墙承重、乱毛石基础、圆木楞、木瓦屋面、木基层、山墙搁檩、檐口高2.80米。
700
钢
砼独立基础、H字钢柱≥300mm(或周长1.8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柱)、H字钢梁≥300mm、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1.8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6.00米。
水泥砂浆地面、下部内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
铝合金卷帘门、铝合金玻璃窗
水电证照齐全
1360
砼独立基础、H字钢柱200—300mm(或周长1.8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柱)、H字钢梁200—300mm、圆钢管装配式顶(顶高2米)、薄壁型墙梁、1.8米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6.00米。
1210
砼独立基础、H字钢柱或槽钢200—300mm(或周长1.4—1.8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柱)、H字钢柱或槽钢200—300mm、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1.8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6.00米。
1120
四
砼独立基础、工字钢柱或槽钢100—200mm、工字钢柱或槽钢100—200mm、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1.2米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4.00米。
780
五
普通砼基础、圆钢柱或方钢柱、角钢屋架、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1.20米高砖墙、彩钢板屋面、墙体上部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4.00米。
460
简易结构
圆钢柱或方钢柱、角钢屋架、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彩钢板屋面、水泥砖垒叠墙或单层彩钢板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
水泥砂浆地面。
水电照基本齐全
360
部分水泥砖垒叠墙或单层彩钢板围护、薄壁型钢檩条、彩钢板屋面。
260
圆钢柱或方钢柱、角钢屋架、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彩钢板屋面、无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
160
角钢或直径小于等于65镀锌管柱,角钢屋架,薄壁型钢檩条和墙梁,彩钢板屋面,无围护,用螺栓或焊接拼接的门式钢架结构。
砂土地面。
80
注:1:上述各种结构等别为标准类型,如确定等级后、待估建筑物具体情况与叙述不一致的应进行相应小项的系数修正。2:特殊构造房屋应另行计算重置价格。3:厂房内套建的建筑物,另行单独计算重置价格。4:简易建筑中与上述差异较大的应另外测算重置价。
附表2
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一览表
房屋标准
成新率
基本评定标准
完好房
85-100%
结构构件完好,装修和设备完好,齐全完整,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或虽个别分项有轻微损坏,经过一般性小修就能修复的。
基本完好房
70-85%
结构基本完好,少量构部件有轻微损坏,装修基本完好,油漆缺乏保养,设备、管道现状基本良好,能正常使用,经过一般性的维修能恢复的。
一般损坏房
50-70%
结构一般性破坏,部分构部件有损坏或变形,屋面局部漏雨,装修局部有破损,油漆老化,设备、管道不够畅通,水卫、电照管线、器具和零件有部分老化、损坏或残缺,需要进行中修或局部大修更换部件的。
严重损坏房
30-50%
房屋年久失修,结构有明显变形或损坏,屋面严重漏雨,装修严重变形、破损、油漆老化见底,设备陈旧不齐全,管道严重堵塞,水卫、电照管线、器具和零部件残缺及严重损坏,需进行大修或翻修、改建的。
危险房
<30%
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及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
注:具体成新率以现场调查情况结合建成年限、已使用年限进行确定。
附表3
房屋二次装修补偿标准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补偿价格(元)
备注
Q
墙面
Q1
瓷板152×152mm(水泥砂浆粘贴)墙面
㎡
75
Q2
194×94mm面砖(水泥砂浆粘贴)灰缝(5mm)
Q3
密封墙面、墙裙劈离砖(水泥砂浆粘贴)
86
Q4
缝宽10mm内墙面、墙裙劈离砖(水泥砂浆粘贴)
89
Q5
墙面、墙裙粘贴陶瓷锦砖(水泥砂浆粘贴)
120
Q6
墙面、墙裙粘贴玻璃马赛克(水泥砂浆粘贴)
216
Q7
周长600mm以内墙面、墙裙(水泥砂浆粘贴)
102
Q8
周长800mm以内墙面、墙裙(水泥砂浆粘贴)
100
Q9
周长1200mm以内墙面、墙裙(水泥砂浆粘贴)
Q10
周长2000mm以内墙面、墙裙(水泥砂浆粘贴)
118
Q11
周长2400mm以内墙面、墙裙(水泥砂浆粘贴)
Q12
周长3200mm以内(含)墙面、墙裙(水泥砂浆粘贴)
132
Q13
单色花岗岩墙面(周长3200mm以内水泥砂浆结合层)
155
Q14
干挂周长2400mm以内墙面瓷砖
130
仅适用于客厅、餐厅、卫生间、厨房、楼梯。
Q15
干挂周长3200mm以内(含)墙面瓷砖
Q16
干挂周长3200mm以上墙面瓷砖
180
Q17
高档板材墙面
230
Q18
墙面喷砂、真石漆
65
Q19
肌理壁膜
Q20
墙纸
35
D
地面
D1
周长1200mm以内陶瓷地砖楼地面(水泥砂浆结合层)
84
D2
周长2000mm以内陶瓷地砖楼地面(水泥砂浆结合层)
90
D3
周长2400mm以内陶瓷地砖楼地面(水泥砂浆结合层)
98
D4
周长3200mm以内陶瓷地砖楼地面(水泥砂浆结合层)
123
D5
周长3600mm以内(含)陶瓷地砖楼地面(水泥砂浆结合层)
145
D6
周长3600mm以外陶瓷地砖楼地面(水泥砂浆结合层)
170
D7
带嵌条水磨石楼地面(底15mm面15mm)
D8
单色花岗岩楼地面(周长3200mm以内水泥砂浆结合层)
151
D9
多色花岗岩楼地面(周长3200mm以内水泥砂浆结合层)
153
D10
高级板材楼地面
240
D11
金刚板地面
D12
木地板铺设木楞40×60mm间距300mm
56
不含地板
D13
木地板铺设木楞40×60mm间距400mm
44
D14
木地板铺设木楞40×60mm架空300mm以内
D15
木地板铺设木楞40×60mm架空450mm以内
158
D16
木地板铺设杉木基层
50
D17
木地板铺复合地板
146
D18
杉木地板铺在木楞上
104
D19
实木地板铺在木楞上
220
TJ
踢脚
TJ1
花岗岩踢脚板
米
32
TJ2
瓷砖踢脚板
28
TJ3
踢脚板杉木成品
m
31
TJ4
踢脚板硬木成品
TM
梯面
TM1
整体楼梯水磨石地面(底15mm面15mm)
235
按平面计算
TM2
花岗岩整体楼梯(水泥砂浆结合层)
TM3
高档板材楼梯面
267
TM4
普通实木质油漆楼梯面
350
TM5
高档实木烤漆楼梯地板
630
TM6
陶瓷地砖整体楼梯(水泥砂浆结合层)
159
DD
吊顶
DD1
装配式T型铝合金(不上人型)面层规格(周长1800mm及以内)平面
DD2
装配式T型铝合金(不上人型)面层规格(周长大于1800mm)平面
115
DD3
天棚面层钙塑板安在T型铝合金龙骨上
54
DD4
股合板吊顶
DD5
塑料扣板吊顶
DD6
普通木工吊顶
110
DD7
PVC板吊顶
105
DD8
硅酸钙板吊顶
DD9
吊顶造型另加
60
DD10
吊顶普通粉刷
M
门
M1
铝合金平开门
252
M2
铝合金推拉门
243
M3
塑钢平开门
234
M4
铝合金卷帘门
311
M5
不锈钢卷帘门
256
M6
高档房门(补差价)
樘
300
属结构中应该配置的普通木门、不属于补偿范围。如:每个房间必备普通木门一樘、每个卫生间必备门、每栋房屋必须有普通木质大门一樘等。配置中有差价的给予差价补偿。
M7
木质防火门
523
M8
实木高档木门(补差价)
850
M9
木质豪华房门
1250
M10
木质玻璃门
M11
单层全板普通钢门
213
M12
不锈钢门
M13
铁质伸缩门
M14
密闭钢门
249
M15
普通防盗门
342
M16
豪华防盗门
526
M17
木质玻璃推拉门
M18
铝合金地弹门
297
M19
钢化玻璃门(或隔断)
C
窗户
C1
铝合金窗
290
属结构中、不属于补偿范围
C2
铝合金百叶窗
248
C3
铝合金防盗网
126
C4
塑钢推拉窗
208
C5
塑钢固定窗
168
C6
塑钢平开窗
229
C7
不锈钢防盗网
C8
铁窗栅
77
C9
硬木窗帘盒
53
含粉刷或油漆
C10
铝合金纱窗
179
C11
铝合金窗帘轨道
48
C12
复合罗马杆
J
家具(衣柜、橱柜、鞋柜、酒柜)
J1
实木生态板柜体
450
不含柜门
J2
普通木柜柜体(含多层板)
380
J3
高级实木柜体
980
J4
杉木板(颗粒板)柜门
柜门
J5
普通夹板贴面固定木柜门
J6
高级实木柜门
J7
造型门
有一定造型
J8
吸塑木门
420
J9
玻璃推拉门
J10
浴室玻璃推拉门
J11
木质推拉门
320
J12
厨(吊)柜
J13
不锈钢制作厨(吊)柜
210
J14
砖砌碗柜
J15
砖、混凝土板做作鞋柜
J16
高级木门
J17
普通木门
J18
0.5厚度以内生态板书柜(酒柜)
480
含柜门
W
卫生间
W3
集成吊顶灯具照明+排风
个
W4
集成吊顶灯具照明+暖风+排风
620
W5
洗脸池(含下水管)
W6
混凝土洗脸池
W7
板材洗脸池
250
W8
搪瓷水池洗脸池
W9
洗脸洗衣台面(花岗岩/板材)
W10
洗脸洗衣台面(大理石)
520
W11
全套洗脸盆(玻璃陶瓷面)
套
含小柜、镜面
W12
全套洗脸盆(普通台面)
W13
普通洗脸盆
含上下水管及配件
W14
座式便器
W15
蹲式便器
W16
淋浴房
W17
毛巾架(含置物架)
W18
浴室推拉门
CF
厨房
CF1
生态板灶橱
402
CF2
板材灶具
332
CF3
混凝土灶具
281
CF4
品牌灶具
按市场价
CF5
双立板板材灶台
150
含双面立板
CF6
水泥单板灶台
CF7
花岗岩灶台
580
花岗岩柜体台面、不含柜门
CF8
石英石灶台
960
木质柜体石英石台面、不含柜门
CF9
高级板材灶台
CF12
洗碗板池
CF13
混凝土洗碗板池
CF14
板材洗碗板池
CF15
不锈钢单口洗菜池
200
非独立
CF16
不锈钢双口洗菜池
CF17
洗衣板池
CF18
混凝土洗衣板池
CF19
板材洗衣板池
CF20
水泥单板洗衣台
双立面
CF21
板材单板洗衣台
GD
隔断
GD1
单面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GD2
双面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96
GD3
单面轻钢龙骨硅酸钙板隔墙(含普通粉刷)
GD4
双面轻钢龙骨硅酸钙板隔墙(含普通粉刷)
107
GD5
单面木龙骨硅酸钙板隔墙(含普通粉刷)
117
GD6
双面木龙骨硅酸钙板隔墙(含普通粉刷)
GD7
单面轻钢龙骨五夹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82
GD8
双面轻钢龙骨五夹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GD9
单面木龙骨五夹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GD10
双面木龙骨五夹板隔断墙(含普通粉刷)
GD11
玻璃隔断
265
GD12
塑料扣板隔断
55
QT
其他
QT1
瓷砖收口线
20
QT2
石膏压条
45
QT3
门楣刻字
含板材
QT4
普通喷绘
含简单边框
QT5
40
QT6
字另计,
QT7
普通石材罗马柱护栏(含所有配件)
QT8
高档石材罗马柱护栏(含所有配件)
1300
QT9
栏杆花岗岩压面
QT10
不锈钢栏杆
高度0.9米
QT11
不锈钢压条
QT12
高档仿铜大门
1000
QT13
人造石线条6—10cm(含)
以单边计算
QT16
人造石线条10cm以上(不含)
QT17
杉木装饰窗花(格)
QT18
小型吊灯
盏
QT19
人造板台面
QT20
人造板窗套、门套(不含线条)
QT21
特殊柜体、柜门
按市场价测算
QT22
护墙板
QT23
大型吊灯
800
QT24
木质门(窗)套
QT25
背景墙(石材、罗马柱)
含线条
QT26
背景墙(木质、钢化玻璃)
QT27
背景墙(软包)
QT28
压水井
370
QT29
小便器
280
QT30
造型隔断
QT31
按字的最长边*个数计算
QT32
按字的最长边*最长边*个数计算
QT33
备注:包含在结构中各种装修,在评估时不另行计算;未列入此表格的项目按现场实勘评估补偿。
附表4
房屋附属物、构筑物补偿标准一览表
重置价格
1
围墙
1.1
实心砖围墙
650
不含粉刷
1.2
空心砖围墙
560
1.3
土坯墙
283
1.4
整毛石围墙
680
1.5
乱毛石围墙
1.6
空斗墙(一斗一卧)
388
1.7
干砌整毛石带形基础、护坡
1.8
浆砌整毛石带形基础、护坡
660
1.9
干砌乱毛石带形基础、护坡
302
浆砌乱毛石带形基础、护坡
1.12
零星砖砌体
2
道路
2.1
水泥砼路面
149
20CM厚
2.2
干结碎石路面
27
2.3
泥结碎石路面
39
2.4
沥青路面
2.5
砖石(煤)渣路面
2.6
三合土路面
67
3
3.1
混凝土地面
85
10CM厚
3.2
水泥地面(地面面层)
简易水泥面
3.3
标准砖地面
3.4
混凝土方砖地面
4
门斗、雨篷
4.1
木门斗
270
4.2
混凝土门斗(8cm)
4.3
造型混凝土门斗(8cm以上)
4.4
玻璃钢雨篷
4.5
彩钢雨篷(含钢骨架)
4.6
布遮阳(含骨架)
4.7
树脂瓦雨披
5
水池
5.1
不锈钢屋面蓄水池
5.2
不锈钢屋面蓄水池1.5
5.3
不锈钢屋面蓄水池2.0
753
5.4
不锈钢屋面蓄水池3.5
1060
5.5
小型普通水池(含下水管)
5.6
砖砌水池
5.7
混凝土水池
400
小于1*1*0.8
5.8
板材水池
5.9
大水池具体根据结构造价计算
水井
6.1
钢筋混凝土管水井
2000
6.2
砖石砌水井
1500
6.3
三合土水井
6.4
机井
口
31000
80米深,内径13CM以内
附表5
柴灶补偿标准一览表
类别
尺寸
构件
一等
完整灶
单口灶
0.75*0.75m以上
1005
含灶体、柴片池、灶台面块料面层、侧面块料面层、烟囱、储灰池
旧灶
双口灶
1.6*0.75m以上
3216
三口灶
1.6*0.75+0.7m以上)
4020
二等
0.75*0.75m以下
854
新灶一律按二等灶计算
1.6*0.75m以下
2734
1.6*0.75+0.7m以下
3417
说明
完整柴灶由:灶体、柴片池、灶台面块料面层、灶台侧面块料面层、烟囱、储灰池组成,如有缺项、应做相应扣除、除灶体外、扣除比率分别8%、7%、15%、15%、5%。
附表6
固定设施移装补偿标准一览表
固定设施名称
补偿金额(元)
台.次
58
有线电视移装
户.次
热水器移装
窗式空调移装
分体式空调移装
柜式空调移装
独立电表
独立水表
9
宽带网移装
10
太阳能热水器
11
有感应器三相表
组.次
600
12
无感应器三相表
种猪
头
14
种牛
商品猪
16
商品羊
17
商品鸭
18
商品鸡
19
神龛
尊.次
3000
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柘荣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源路项目用地及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告知书
(八)故意扰乱房屋征收秩序,煽动闹事,哄抢或损坏财物,强占房屋和安置地,恶意收购房屋、宅基地以及非法买卖土地,妨碍征收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